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拟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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