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禄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禄教通【2016】28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教育局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教师职务晋升推荐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地考核,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晋升职务,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城南小学在职教师。
二、推荐晋升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5.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6.职称推荐评审按照职称岗位逐级进行。
三、到城南小学工作后要进高一级职务,必须具有城区学校以外的乡镇学校支教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且支教工作考核成绩合格。
四、推荐晋升三级教师条件
见习满一年,各项考核合格,师德表现良好,方可转正定级,专科毕业的定为三级教师,享受十三级岗位级别工资;本科毕业的定为二级教师,享受十二级岗位级别工资。
五、推荐晋升二级教师条件
1.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获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获中师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3年。
2.思想政治合格,师德表现合格。
3.教学成绩居全校同年级中等以上水平。
4.参加师训在合格分数以上。
5.晋升为二级教师后享受十二级岗位级别工资。满一年后学校根据岗位级别空缺情况及教师岗位级别考核情况考核可晋升十一级岗。
六、推荐晋升一级教师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以上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获得大学专科以上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4年;获得中师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2.同等条件按照推荐评审办法打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3.推荐评聘为一级教师后享受十级岗位级别工资待遇。满两年后学校根据岗位级别空缺情况及教师岗位级别考核情况考核晋升九级岗,九级岗满两位年后才能申请晋升八级岗,同等条件下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七、推荐晋升高级教师条件
1.推荐基本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获得中师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2.同等条件按照推荐评审办法打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3.推荐评聘为高级教师后享受七级岗位级别工资待遇。满两年后学校根据岗位级别空缺情况及教师岗位级别考核情况考核晋升六级岗,六级岗满两年后才能申请晋升五级岗,同等条件下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八、推荐晋升正高级教师条件
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九、推荐评审办法
二级教师评审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原则直接推荐考核上报评审。一级、高级教师严格按照下列条件推荐评审:
(一)政治师德
1.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楚雄州教职工七条禁令》的规定,对拟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就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以最近一次学年末全校教师互评打分成绩(百分制),算出平均分,再乘10%计入考核分。
2.奖励加分
(1)履现职以来凡是获得各种政治性荣誉的:国家级的加5分,省4分,地州级3分,县级2分,镇校级1分。以最高奖记基础分,获多项奖的,按该项奖的20%累加。以专业无关的一律不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2)履现职以来履职考核为优秀的:每考核为优秀1次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
3.其它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如果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不能推荐评审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不推荐评审高一级职称。
4.扣分
(1)违反各种规章制度被学校通报批评的扣0.5分,受到市级诫勉谈话教育的扣2分,受到校级诫勉谈话教育的扣1分,受行政、党内警告处分的扣2分,受行政、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扣4分。
(2)有违反教职工七条禁令之一的扣4分。
(3)与同事、领导经常无理吵闹、在背后说长道短,影响同志间团结的扣2分。
(4)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分。
(5)不足规定课时又不服从安排做其它工作,无理取闹的每次扣2分。
(6)教学环节检查被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1分。
(7)派出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或不落实“三个一”的每次扣1分。
(8)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上交的各种材料及经费迟交或不交者每次扣0.5分。
(9)承担工作和分管业务领域工作被上级通报的按照县级每次扣0.5分,镇校级每次扣0.2分。
(10)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发生安全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的,对照一岗双责责任书相应条款扣分。
(11)教师因工作不当被有效上访的,每次扣2分;越级上访者每次扣4分。
(二)业务能力
1.履现职以来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讲赛获国家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其他奖2.5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2分;地州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1.5分;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1分。校级(含优质课)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其他奖0.5分。参加各级组织的教学交流研讨活动(以证书为准),没有证书的按承办单位按照相应级别二等奖计分。以最高奖记基础分,获多项奖的,按该项奖的20%累加。
2.履现职以来参加各级组织的综合素质、技能、才艺展示、录像课、说课、讲座、培训活动中:获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其他奖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1.2分;地州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其他奖0.9分;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其他奖0.6分;镇校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其他奖0.3分。以最高奖记基础分,获多项奖的,按该项奖的20%累加。国培计划、名师工作室培训优秀学员均按市级其他计分,国培计划、名师工作室培训各类比赛按市级相应等次计分。同一比赛同一批次同一类别按最高项奖计分。
3.履现职以来指导学生获奖或发表作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荣获辅导奖的(以证书为准或表彰文件为准)。学生获国家级奖的计2分,省级1.5分,地州级1分,县级0.5分,镇校级0.3分。以最高奖记基础分,获多项奖的,按该项奖的20%累加,同一批次辅导获奖的只记一次分值。该项最高分计5分。
4. 履现职期间,骨干教师、各类名师、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在合格级以上的,国家级加1分,省级加0.8分,州级加0.6分,县级加0.4分,校级加0.2分。各级骨干教师须逐级推荐上报,上级发文公布的才能认可。以最高奖记基础分,获多项奖的,按该项奖的20%累加。
(三)教育科研
1.履现职以来,主持校级课题研究的计1分,组员计0.5分;主持县级课题的计2分,成员计1分;主持州级课题的计3分,成员计2分;主持省级课题的计4分,成员计3分;主持国家级课题的计5分,成员计4分;以结题证书为准,以最高项记分,获多项奖的,按该项奖的20%累加,最高不超过5分。
2.成果发表或获奖
(1)履现职以来,成果发表(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评析):国家级刊物5分,省级刊物4分,地州级刊物3分,县级刊物2分。非教育部门主办的正规刊物不计分。其他杂文发表:国家级刊物4分,省级刊物3分,地州级刊物2分,县级刊物1分。信息在国家认可的正规刊物发表的按照省级1.5分、州级1分、县级0.5分。教育部门主办的正规刊物的才能计分。
(2)履现职以来,成果获奖(含论文、课题研究报告、教学设计、案例评析):按照获奖级别,参照发表等级,在同等级基础上的50%计分,级差为0.2分。
以最高奖记基础分,有多篇发表或获多项奖的,按该项奖的20%累加。同一篇文章只计最高一次。此项总分不超过5分。
(四)教学业绩(近5年计算)
(1)基础分计40分,保底成绩为35分。四、五语数学科若成绩居全市第一名的,保底成绩为40分,六年级语、数学成绩居全市第一名的,保底分计42分。
(2)四、五、六年级语文、数学以二类学校各率第一名为标底,一、二、三年级语文、数学以各年级各学科各率的平均数作为标底。每率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1分,累计加分;每率每相差1个百分点扣0.1分,累计扣分;任教多个学科按照语文、数学占80%,综合学科占20%计算;学年成绩上下学期各占50%。
(3)教育局抽测的科目的教师,其成绩由抽测成绩和统测成绩上下学期平均各占50%计算。
(4)英语、科学及非统考科目(音、体、美、信息等),按优秀率80%,良好率90%,及格率96%,差生率0,参考率100%计算。每率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1分,累计加分;每率每相差1个百分点扣0.1分,累计扣分。
(5)当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及县级抽测的学科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标底已达100%、差生率标底为0时,每达标一率加1分。教双班的平均成绩计算。
(6)学年末,教学总成绩按春季学期综合成绩得分排名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保持第一名的加1分。
每年分别计算,5年累加。
(五)教学常规(近五年计算)
1. 每学期备课、改本、常态课三项检查:优的记0.5分,良的记0.4分,合格的记0.3分,分别计分,不涉及作业的学科记合格等次。每项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为4:4:2,以上三项分别累计计分。
每年分别计算,5年10学期累加。
(六)考勤(累计五年计算)
累计事假35节以内的,每节课扣0.02分,超出35节的每节扣0.04分;病假35节以内的每节课扣0.01分,超出35节的每节扣0.02分(每天按7节课计算)。每年分别计算,5年累加。
(七)管理能力
近五年来,科任教师每年记5分,副班主任每年记5.5分,学科组长、大队辅导员6分,班主任、教双班语数教师7分,工会委员、年级主任、教研员7.5分,中层领导和支委成员记8分,副校级领导记8.5分,校级领导记9分,履行多个职务的以最高职务享受加分。5年累加计分。
(八)专业资格
1.按教龄年限,教龄每年计1.7分。(男教师满58岁、女教师满53岁,教学成绩优良的,额外给予20分特殊加分)
2.按校龄年限,校龄每年计2.78分。借调时间均算校龄。
3.按现有学历:中专6分,专科8分,本科12分,研究生14分(有毕业证书)。(有在读证明均算本科学历)
4.履职年限每年计1.6分。
十一、推荐评审名额
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当年上级部门批准我校评聘岗位数进行推荐评审,评满为止;每年评审一级、高级教师学校班子成员推荐上报名额均不超过2人。
十二、推荐评审程序
1.推荐评审过程严格遵循“三公开”的原则,即岗位数额、推荐方式、推荐结果公开。
2.由禄丰市城南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领导小组按照任职条件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初选名单。
3.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个人自愿申报,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由禄丰市城南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领导小组对照评审办法逐项考核打分,最后,根据总成绩高低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并张榜公示。
十三、教师职务晋升推荐工作领导小组(13人)
组长: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副书记、工会主席、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教科室主任、德育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报账员、教师代表2人(用抽签方式产生)。考核组副组长由考核组成员无记名推荐确定,具体负责考核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
十四、教师职务晋升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回避方案:
当年推荐、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中有本人和配偶及直系亲属的,领导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
十五、教师职务晋升推荐工作表决制:当晋升考核得分一致时,在考核领导小组内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进行推荐上报。
十六、破格推荐上报高级教师条件
1.获得省部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的。
2.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以上的。
3.参与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独撰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5万字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
十七、破格推荐上报正高级教师条件
1.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的。
2.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以上的。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
4.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独撰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的。
十八、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流程:对照上级文件通知要求修改完善学校方案→教职工民主表决(票决)通过考评方案→制作下发考评通知→符合职称晋升条件人员提出职称晋升考核申请→学校审核职称晋升申请确定符合职称晋升人员名单→组织对符合职称晋升人员名单开展教职工民主测评→根据上级下达指标对照教职工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核对象→召开职称推荐评审会议→公示考核结果→按要求上职称推荐评审材料。
十九、本方案经2022年8月26日城南小学教职工会员大会讨论通过,2022年8月26日起实施。
禄丰市城南小学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