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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年,禄丰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密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服务决策和社会公众为出发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着力点,以改善统计环境为落脚点,全面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统计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及普法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为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州统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讲授、参加市级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云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禄丰市统计数据质量约谈办法》《禄丰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禄丰市统计局畅通统计联系渠道工作制度》《禄丰市统计局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制度》《禄丰市统计局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禄丰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禄丰市统计信息发布共享制度》7个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统计基础,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不定时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在网上设置统计局政务公开栏,向广大群众公开公示各项工作流程及主要负责人的各项职能,主动接受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本着更好地为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的原则,促进政府统计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以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为目标,狠抓落实。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清理并取消涉及各种不必要证明,最大程度便利社会公众。严格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统计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和流程进行办理,没有变相设定非行政审批现象。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问题讨论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党组会14次,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对涉及本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工作进行集体研究,同时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环节,认真严格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监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对侵害企业(单位)合法权益的统计违法行政行为切实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制度,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参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本年度没有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事项发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三项制度”全覆盖,畅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严格执行《云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对2023年市级统计执法检查的18户企业和1个乡镇进行了复查,对存在统计台账资料归档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对执法不到位的3个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按要求上报3件行政处罚案件参与省、州集中评查,以查促改、以评促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统计执法能力水平。制定2024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方案,按照规定比例、国家统计制度严格提取检查数,开展行政检查件15件,行政征收件0件,行政征用件0件,行政裁决件0件。推行政务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相关配套措施,畅通申请渠道,对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加强回应督办,确保社会热点事件不失声、不缺位,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根据《禄丰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知》要求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依法对本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云南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专区进行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年度我单位无规范性文件出台。

(四)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推动统计合理诉求有效解决。解决统计诉求、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是统计局工作的职责,年内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对来访者无论要求是否合理,都是有访必接、热情接访、协调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截至目前信访办结率、满意率达100%。

(五)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按照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专题学习会议。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通过网络、微信、钉钉、在线学法、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平台、“三会一课”等进行学习,并把每周一定为理论学习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将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作为统计系统普法的首要任务,将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规章、政策学习融入到党课及平时的学习计划中,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

(六)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各项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强化统计党员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规范行政管理和服务行为,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着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始终把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定《禄丰市关于云南省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以严实作风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切实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市“万名党员进党校”“送课到基层理论进家门”讲坛培训。2024年以来在禄丰市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暨“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班、禄丰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培训班、禄丰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邀请州统计局王清华同志进行了主题为《提站位强落实转观念坚决扛牢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的专题辅导,切实增强了全市干部职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共开展全市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1期,统计法律知识进党校3期,领导干部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2期,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6期,利用“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展示统计风采,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营造统计工作良好氛围。四是突出“四个结合”、提高数据质量。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突出“四个结合”,持续深入推进“四万三进”活动,入一线,解难题。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点,深入基层、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业统计制度、统计业务指导进市场主体”活动,通过“三问三看三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存在问题、分析症结根源、提出解决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为推动禄丰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2024年7月,组织4个考核工作组,深入14个乡镇对470企业(或单位)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考核调研,收集整理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25条,帮助基层及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6个。在扎实开展“四万三进”活动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市在库“四上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及统计方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确保了源头数据质量。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上还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深和透方面还有差距。二是法治教育成效不明显。对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形式单一,更多是学文件、读法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三是改革创新意识及法治思维意识还有待加强。习惯于按部就班、凭老经验老办法做事,缺乏探索创新的勇气和信心。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依法治统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部署,不断提高职工法治素养,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力维护政府综合统计权威,切实增强统计法治观念,营造统计事业发展法治环境,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打牢法治基础。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持续加强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做好面向社会的三个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进一步方便工作参与和群众监督,更好地办好统计实事。

(三)创新方式,加强宣传。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形式,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把宪法、统计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全面增强统计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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