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林草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促进林草建设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使林草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我局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林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能力,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法治实践,贯穿于法治建设各方面、各个环节,将我市林草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适时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并及时解决好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难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2024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1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次。二是加强领导,确保办事机构和人员到位,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二)及早谋划部署,工作有序推进。研究制定了《禄丰市林业草原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禄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在林草领域的实施方案》等,并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等年初有计划,有安排。
(三)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法治建设经费保障。一是积极自筹资金10万元,制作禄丰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及防范宣传等制品10种17000册、块。二是及时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学习书籍、报刊杂志等4300元,聘任律师1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经费13000元。共计投入经费17300元。
(四)坚持原则,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林业和草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继续开展林业和草原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强化扫黑除恶与行业治乱相结合,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林业和草原依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生存条件。
二、取得的成效
(一)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执法人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一是继续组织林业和草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州、市法制部门组织的相关执法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对有关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培训,并组织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行政政执法人员共46人参加,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了一期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换证人员共11人。三是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治草,提高全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及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林草局于2024年3月5日、7月26日分别组织全市14个乡镇、自然保护区、禄丰市国有林场、局属相关股(室)、站(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73人在局5楼会议室举办了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2024年9月20日,根据赋予乡镇行政职权事项组织14个乡镇分管林草副乡镇长及林草工作相关人员、自然保护区、禄丰市国有林场、局属相关股(室)、站(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83人在防火办会议室举办为期1天的业务培训班。主要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系统讲授了专业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操作实务及相关林业法规,培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3次培训会,结合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工作实际,提升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的工作举措,对今后全市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及更好地推进综合林草行政执法起到了推动作用。2024年,共开展法制审核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9件,审核中发现的一些错误问题都已及时纠正,规范了今后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
(二)坚持学法用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列为党组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法必修课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照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三)坚持保护优先,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日常巡护制度》正式印发执行。投入资金20余万元,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宣传,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发放宣传单1.9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750余条。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清除非法广告20条,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长江“十年禁渔”和打击整顿破坏野生植物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巩固。
(四)坚持依法治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加强。积极应用好林长制+警长制、林长制+检察长制等相关制度,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禄丰市生态修复基地暨异地恢复森林植被实施方案》,建设了首个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基地,推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法治手段走深走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印发了《禄丰市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制定了《禄丰市一级古树抢救复壮保护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守护绿色乡愁。扎实开展林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和违法违规用林整治案件百日攻坚行动,持续开展森林违法图斑督查,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9起,查处率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6.98万元。对全市11户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推进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网工作。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
(三)加快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二是注重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应诉、合作项目洽谈、遗留问题破解等方面的参与度。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制度。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制度。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