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接续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对象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防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
2023年1月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报销746人次694人,医疗总费用406.88万元,医保基金支付350.91万元,就医报销比例均达到政策要求,其中基本医保支付246.81万元,大病保险支付51.56元,医疗救助52万元,其他基金支出0.54万元。
2023年1月监测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明细5679人次5323人,向市乡村振兴局及市民政局推送预警数据127人次126人,其中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14人次13人、普通人口113人次113人,未发现保障不到位或过度保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