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接续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对象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防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
2023年2月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报销791人次716人,医疗总费用403.09万元,医保基金支付349.87万元,就医报销比例均达到政策要求,其中基本医保支付274.9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万16元,医疗救助58.95万元。
2023年2月监测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明细6088人次5669人,向市乡村振兴局及市民政局推送预警数据264人次213人,其中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21人次15人、普通人口243人次198人,未发现保障不到位或过度保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