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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摘要    i            

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3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4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6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6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7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2            

三、绩效评价结论    13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3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4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16            

(一)决策情况分析    17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            

(三)产出情况分析    22            

(四)效益情况分析    25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7            

(一)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未进行绩效自评    27            

(二)财务管理不够完善    28            

(三)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9            

六、建议    30            

)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30            

)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31            

规范审批手续    32            

)优化绩效分配与实施机制    32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3            

 


一、基本情况

根据《楚雄州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禄丰市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禄丰市综合绩效考评市属公办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迫切期盼设立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本项目一方面,对本年度涉及高考质量考核的4所普通高中学校拨付一次性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激励在高考备考、教学与管理中做出直接贡献的教师及教学管理团队;另一方面,安排资金用于保障市教育体育局教研人员开展提质增效工作的相关经费,通过组织教研员深入学校开展教学视导与精准帮扶、举办学科专题培训与教学研讨活动、选派教研人员外出参加业务培训与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项目强化教研专业引领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先进教育理念与优质教学经验的传播应用,从而系统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管理效能与育人质量的全面提升。截至评价日,实际使用资金35.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4.1分,评价等级为“良”。评价认为,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立项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相符,项目申、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分配基本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率较高。但评价也发现,项目存在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未进行绩效自评,财务管理不够完善,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本项目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存在明显缺陷,未开展绩效自评。目标设定单一,与实际工作关联性不足;指标值存在错误、分类不当且部分无法达成的问题

二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审批手续不全,总额变动未履行变更程序。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附件缺失及内部矛盾等问题。奖励资金发放金额存在与分配方案不符的情况。

三是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加强。现行考核办法“重结果、轻过程”,指标单一,未考虑学校生源差异,难以公平反映教学投入与增值效果,长期可能挫伤教师积极性,不利于教育科研与教学方法创新,与提升整体教学质量的初衷存在偏离。

四、建议

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科学设定与项目高度关联的绩效目标和可量化指标,确保其合理性与可实现性。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全面、客观的绩效自评,并据此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强化财务核算与内控。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独立核算。规范会计核算,严格审核凭证附件,及时纠正错账。加强对审批流程等内控制度的理解和执行,确保资金按预算、按程序准确拨付。定期开展财会人员业务培训。

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数据准确。若发生关键事项变更,须按规定及时重新报批,不得事后调整。

优化绩效分配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在重视高考结果的同时,引入学生进步幅度等增值性评价,并充分考虑学校间生源差异。将“过程管理绩效”从固定发放改革为与教学常规、学生发展、教研成果等过程质量和专业贡献动态挂钩的激励措施。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禄财绩〔2025〕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接受禄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11-12月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

禄丰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云南省关于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期盼,设立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2024年5月4日,禄丰市财政局下达35.00万元,用于禄丰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项目。

2.项目实施内容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一方面,向本年度涉及高考质量考核的4所中学拨付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激励在高考工作中做出直接贡献的教师与教学管理团队,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绩效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将资金用于支付禄丰市教育体育局机关教研人员开展普通高中提质增效活动的差旅费用,通过组织下乡入校进行教学指导与精准帮扶、举办专题培训研讨会以及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等方式,将先进理念与经验输送到基层,从而全方位提升区域普通高中的整体教学质量与育人成效。

3.任务及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的通知》(禄财教〔2024〕50号),下达35.00万元,专项用于落实2024年度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绩效奖励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项目资金下达表

                                        单位:元

序号

指标单位

部门经济分类

下达金额

  

1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30211差旅费

50,000.00


2

禄丰市第一中学

30107绩效工资

207,650.00


3

禄丰市第三中学

30107绩效工资

47,640.00


4

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

30107绩效工资

490.00


5

禄丰市广通中学

30107绩效工资

44,220.00


        


350,000.00


4.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和收集到的各单位支付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统计,2024年实际用于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项目财政资金为35.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其中,禄丰市教育体育局使用5.00万元用于支付差旅费;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使用财政资金和学校非税收入共同支付,财政资金35.00万元、非税收入341.41万元,如表2所示。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4。

表2:项目支付情况表

                                        单位:元

 

指标单位

财政资金支付

非税收入支付

小计

1

禄丰市第一中学

207,650.00

2,433,310.29

2,640,960.29

2

禄丰市第三中学

47,640.00

580,285.74

627,925.74

3

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

490.00

5,910.00

6,400.00

4

禄丰市广通中学

44,220.00

394,630.01

438,850.01

5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50,000.00

0.00

50,000.00

        

350,000.00

3,414,136.04

3,764,136.04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申报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各项目单位的总体目标和预算年度目标如表3所示。

表3:各项目绩效目标表

序号

项目单位

总体目标

预算年度目标

1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2

禄丰市第一中学

按时完成绩效发放,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

按时完成绩效发放,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

3

禄丰市第三中学

做好禄丰市第三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的安排布置工作

做好禄丰市第三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的安排布置工作

4

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

按时完成绩效发放,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

按时完成绩效发放,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

5

禄丰市广通中学

做好禄丰市广通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的安排布置工作

做好禄丰市广通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的安排布置工作

批复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对绩效目标进行分析,部分绩效目标与实施项目相关性较低,存在绩效目标单一,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的情况。综合5个项目的具体情况,重新设计了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项目

(1)市教育体育局

负责方案制定与测算:根据《禄丰市综合绩效考评市属公办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以及市属三所市属公办高完中、禄丰职中高考成绩等核心数据,核算出应分配给各学校的奖励绩效总金额。

报请审批:将测算结果与分配方案形成正式报告,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资金下达与监管:在获得批准后,负责将奖励资金总额下达至各相关高中学校。对资金拨付流程进行监督,并指导学校制定内部分配方案。

(2)市人民政府

对奖励资金的总额及分配方案进行审核批准,确保其符合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与宏观教育政策导向。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对该奖励资金项目的总额及分配原则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其不突破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框架,符合收入分配政策。

(4)各市属公办普通高中、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

在收到下达的奖励资金总额后,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公开的内部考核分配方案。

依据校内方案,将奖励绩效公平、合理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并负责具体的发放与解释工作。

2.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

该项目为市教体局的机关业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提升自身管理能力。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工作:

(1)项目规划与预算编制:根据区域高中教育发展需要,规划“提质增效”相关活动,并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资金使用与审批:负责资金的内部审批与合规使用。具体支持以下工作:

调查研究:组织人员出差开展学科政策制定前的调研;

督导评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的专项督查与评估;

学习交流:派遣人员参加高级别学术或政策会议,赴外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掌握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客观评价项目实施内容、实施质量、实施管理以及实施成效,综合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总结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的经验,发现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改进和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可行性参考意见和建议。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是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

3.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所涉及的市级资金35.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指标体系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2个二级指标分别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25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分别占权重为:“15%、25%、30%、30%”。

(3)指标解释

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要求,本项目指标体系围绕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为主线展开,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

“决策”指标由“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过程”指标由“组织实施、资金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7个三级指标。针对项目资金属于专项经费,在资金管理方面重点从资金到位情况、到位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设置核心绩效指标;在组织实施方面,从项目管理机制的建立、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度执行的公开性、绩效自评,设置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4个二级指标对应为6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受益教师覆盖率、奖励资金发放金额准确率、财务凭证合规性、奖励发放及时率、成本控制情况等方面。

“效益”指标由“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收益对象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对应为6个三级指标。从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教学质量绩效评价与激励长效机制建设、注重教学质量的行为导向、塑造“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文化、人才稳定、公众满意度等。具体指标解释详见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按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一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通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和分析项目绩效信息,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四个维度进行指标细化和逐项打分,从而评定结果。通过发放数据采集表、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现场勘查核对并应用数据复核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对绩效信息进行收集和验证。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配以因素分析法、比较法、专家论证法等,总结经验做法,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具体方法如下:

(1)审阅资料。通过查阅相关规划、管理规定、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批复(申请)绩效目标等资料,了解项目设立背景、依据、实施内容、目的和要求等。

(2)比较法: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一是将项目实施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二是将实际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对总体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比较;三是开展对标借鉴和学习,在开展评价的同时,关注其他地区的现状、困难、存在问题及突破瓶颈的解决方法等,进行深入了解和对标学习;关注其他地区资金及项目实施管理方式,收集和总结项目的管理特点和模式。

(3)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结合项目行动方案,分析项目按预期实施后服务于该区域成效的吻合程度;同时结合项目实施计划,分析本项目是否与当地需求相匹配、是否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价、问卷调查、访谈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通过设计针对项目管理方、受益方等不同项目利益相关方的调查问卷,定向调查了解各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管理及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情况的满意程度,以及对项目未来发展的预期情况。并调查收集该区域人群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现有项目实施效益及预期效益进行评判。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比评价,结合该项目特点,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进行评价。

(1)计划标准。以部门预算申报时的目标、预算、定额、资金分配说明等预先制定的绩效目标、计划等作为评价标准,评价项目预期产出及效果的实现程度。

(2)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实地调查评价项目,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研究案卷、查验数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表,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调查地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本次绩效评价均要开展实地抽样,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本次实地评价项目范围全覆盖。

实地评价阶段,对照项目评价指标至项目现场进行逐项考评,并开展问卷调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调研

评价组到禄丰市进行了前期调研,通过访谈、资料核查和实地勘察,对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了解。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3.数据采集及现场工作

评价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获取的数据及信息情况,整理资料清单提交至项目实施部门禄丰市教育体育局、禄丰市第一中学、禄丰市第三中学、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禄丰市广通中学,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所有数据经核实后汇总。

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前往项目单位实施现场评价。评价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座谈询问、深度访谈、问卷调查、资料查阅、信息及数据核对、现场勘查等方式,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基础资料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4.报告撰写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和采集到的数据,对项目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政策落实情况、部门履职情况、资金匹配情况归纳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可落实的针对性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4.1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4。

4: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

11.5

76.67%

过程

25

20.5

82.00%

产出

30

24.5

81.67%

效益

30

27.6

92.00%

合计

100

84.1

84.1%

评价认为,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立项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相符,项目申报、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分配基本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率较高。但评价也发现,项目存在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未进行绩效自评,财务管理不够完善,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绩效目标产出和效益部分共设置了12个三级指标,其中8个指标已完成,4个指标部分完成。详见表5。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奖励资金发放总额

各学校实际发放总额与教体局核算金额、分配方案核定总额是否保持一致。

部分完成

广通中学分配方案核定总额与实际发放总额教体局核算金额并不一致

受益教师覆盖率

=100%

完成

受益教师覆盖率达到100%。

质量指标

奖励资金发放金额准确率

=100%

部分完成

奖励资金发放金额准确率=497÷501=99.20%,未达到100%

财务凭证  合规性

凭证逻辑自洽,关键依据齐全

部分完成

①广通中学2024年5月29日的5月第6号记账凭证,记账金额(438,850.10元)与实际支付凭证金额(438,850.01元)不符,导致账实不符。

②禄丰市第三中学2024年5月27日的5月第15号记账凭证,未附相关审批资料和教师个人签名表。

③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12月31日的12月第15号记账凭证,用财教(2024)50号指标经费付款5万元部分并未对应该项目,经统计用于该项目累计付款5万元,教体局按批次分别用不同指标文件支付,资金虽未发生挪用,但未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

时效指标

奖励发放及时性

在2024年5月之前发放

完成

各学校奖励发放时间均为2024年5月。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情况

≤381.01万元

完成

项目总成本371.41万元,控制在381.01万元以内,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支付资金。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

高考参考率、600分以上考生人数、一本上线人数、二本上线人数、应届学生高考成绩名列全省前50名或当年高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人数得到提升

部分完成

2023年高考参考率:95.97%,2024年高考参考率:95.42%,高考参考率不升反降。

2023年高考600分以上考生人数为4人,2024年高考600分以上考生人数为13人,同比增加。

③2023年高考一本上线人数为301人,2024年一本上线人数为339人,同比增加。

④2023年高考二本上线人数为984人,2024年二本上线人数为992人,同比增加。

⑤2023年学生高考成绩名列全省前50名或当年高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人数为0人,2024年学生高考成绩名列全省前50名或当年高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人数为1人,同比增加。

可持续影响指标

教学质量绩效评价与激励长效机制建设

形成了一套稳定、科学、得到广泛认可的教学质量绩效评价与激励长效机制

完成

项目促进学校形成了一套稳定、科学、得到广泛认可的教学质量绩效评价与激励长效机制。

注重教学质量的行为导向

引导教师群体将关注点持续聚焦于教学质量和专业成长,而非短期利益。

完成

项目促进学校引导教师群体将关注点持续聚焦于教学质量和专业成长,而非短期利益。

塑造“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文化

强化了学校“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文化,营造了积极向上的组织氛围。

完成

项目强化了学校“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文化,营造了积极向上的组织氛围。

人才稳定

骨干教师流失率<3%

完成

项目骨干教师流失率=0.40%人才稳定。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85%

完成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89.47%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决策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2个评分标准,分值为15.00分,得分为11.5分,得分率76.67%,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6。

6:决策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

100.00%

项目立项规范性

3

3

100.00%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1

50.00%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1.5

50.00%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2

100.00%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100.00%

合计


15

11.5

76.67%

2.评价分析过程

(1)项目立项

一是立项依据充分。根据《禄丰市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禄丰市综合绩效考评市属公办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定,为切实解决当前禄丰市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明显提高办学水平,努力实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零录取的突破,有效推动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满意度等设立该项目。项目立项依据较为充分。

二是立项程序规范。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通过禄丰市教育体育局、禄丰市第一中学、禄丰市第三中学、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禄丰市广通中学分别进行申报,形成《教体局机关2024年高中绩效专项经费市本级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第一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第三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广通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项目立项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程序。

(2)绩效目标

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教体局机关2024年高中绩效专项经费市本级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第一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第三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广通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各项目单位的总体目标和预算年度目标如表3所示。存在绩效目标单一与实际工作内容不具有相关性,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如教体局机关2024年高中绩效专项经费市本级资金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2024年)为:按时完成,详见表3。与实际工作内容不具备相关性。

二是绩效指标明确性。根据《教体局机关2024年高中绩效专项经费市本级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第一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第三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广通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2023年高考绩效奖金市级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中设定的绩效目标表,项目已设置绩效目标,但存在绩效目标单一,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的情况,详见附件1。例如所有项目均仅设置3个三级指标;教体局机关2024年高中绩效专项经费市本级资金项目,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为教体局机关2024年高中绩效专项经费市本级资金=600000元;四所学校均将部门运转设置为效益指标,而部门正常运作仅反映项目的运行过程,无法衡量项目的最终效果和长远影响,并非效益类指标,指标分类有误;广通中学和禄丰市第三中学将数量指标指标值定为学校编制人数,而实际发放时需剔除未在岗人员和初中部教师,绩效指标明显无法达成。

(3)资金投入

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根据现场核查,项目预算下达35.00万元,实际支出35.00万元,预算额度测算准确,年初预算编制科学精准。

二是资金分配合理性。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在预算申报时,由各个涉及资金使用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由相关领导进行审批,最终下发资金文件并后附资金分配表。资金分配依据及额度较为合理,但也存在考核标准注重结果,忽视过程与贡献的问题。根据《禄丰市综合绩效考评市属公办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考核项目仅包括参考率、优生数量、一本上线二本上线、优生排名和三校生(含自主招生录取)上线,均为对高考成绩的考核;过程管理绩效为3所普通高中受聘担任教学、教辅(教务、实验室、图书室等)岗位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按人均2000元设置,是仅与人员人数有关的固定绩效。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过程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8个评分标准,分值为25.00分,得分为20.5分,得分率82.00%,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7:

7:过程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100.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2

2

100.00%

制度执行的公开性

3

3

100.00%

绩效自评复核开展情况

3

0

0.00%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情况

4

4

100.00%

到位预算执行率

4

4

100.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4.50

75.00%

合计

25

20.5

82.00%

2.评价分析过程

(1)组织实施方面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禄丰市相关部门未针对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依据《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内部控制手册》和各学校内部控制手册要求执行。

二是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实地评价,项目实施程序符合法律及相关政策,归档资料较为完整齐全,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三是绩效自评复核开展情况。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截止评价日,各项目单位均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到位资金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的通知》(禄财教〔2024〕50号),下达35.00万元,专项用于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到位率100.00%。

二是到位预算执行率。根据实地评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用于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资金为35.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具体如8表所示:

8: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下达资金

使用资金

资金结余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

35.00

35.00

0.00

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现场评价,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符合《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内部控制手册》和各学校内部控制手册中相关制度,但仍存在经费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产出部分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3个评分标准,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24.5分,得分率81.67%,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9:

9:产出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产出数量

奖励资金发放总额

6

4.5

75.00%

受益教师覆盖率

4

4

100.00%

产出质量

奖励资金发放金额准确率

5

4

80.00%

财务凭证合规性

5

2

40.00%

产出时效

奖励发放及时率

5

5

100.00%

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情况

5

5

100.00%

合计

30

24.5

81.67%

2.评价分析过程

(1)产出数量

根据《禄丰市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禄丰市综合绩效考评市属公办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审定2023年市属公办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的请示》(禄教请〔2024〕20号)、《禄丰市二届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纪要》、各学校绩效分配方案设定的目标。

一是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实际发放总额与教体局核算金额、分配方案核定总额保持一致。经检查,根据教体局相关文件、资金支付凭据、各学校绩效分配方案,广通中学分配方案核定总额与实际发放总额、教体局核算金额并不一致。

二是受益教师覆盖率,根据资金支付凭据、各学校绩效分配方案、教师人员表,实际收到奖励的教师人数与应发放教师总人数均为501人,受益教师覆盖率=100%,全面覆盖。

(2)产出质量

一是奖励资金发放金额准确率,根据资金支付凭据、各学校绩效分配方案,发放金额与核定金额完全一致的教师人数为497人,总发放总人数=501人,奖励资金发放金额准确率=99.20%。

二是财务凭证合规性。根据各单位记账凭证及其附件,存在凭证逻辑不自洽,关键依据不齐全的情况。如广通中学2024年5月29日的5月第6号记账凭证,记账金额(438,850.10元)与实际支付凭证金额(438,850.01元)不符,导致账实不符;禄丰市第三中学2024年5月27日的5月第15号记账凭证,未附相关审批资料和教师个人签名表;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12月31日的12月第15号记账凭证,用财教(2024)50号指标经费付款5.00万元部分并未对应该项目,经统计用于该项目累计付款5.00万元,教体局按批次分别用不同指标文件支付,资金虽未发生挪用,但未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

(3)产出时效

奖励发放及时率。根据《禄丰市二届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力争在5月底前兑付到位,各学校均在2024年5月份发放完毕。

(4)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情况。绩效总成本371.41万元,控制在市政府、人力资源局批准的381.01万元以内,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支付资金。

(四)效益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效益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7个评分标准,分值为30分,得分为27.6分,得分率92.00%,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10:

10:效益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社会效益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

12

9.6

80.00%

可持续影响

教学质量绩效评价与激励长效机制建设

3

3

100.00%

注重教学质量的行为导向

3

3

100.00%

塑造“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文化

3

3

100.00%

人才稳定

2

2

100.00%

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7

7

100.00%

合计

30

27.6

92.00%

2.评价分析过程

(1)社会效益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因2024年发放2023年高考绩效,因此比较2023年和2024年的高考数据,其中:

高考参考率同比提升。2023年高考参考率:95.97%,2024年高考参考率:95.42%,高考参考率不升反降。

600分以上考生人数同比增加。2023年高考600分以上考生人数为4人,2024年高考600分以上考生人数为13人,同比增加。

一本上线人数同比增加。2023年高考一本上线人数为301人,2024年一本上线人数为339人,同比增加。

二本上线人数同比提升。2023年高考二本上线人数为984人,2024年二本上线人数为992人,同比增加。

学生高考成绩名列全省前50名或当年高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人数同比增加。2023年学生高考成绩名列全省前50名或当年高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人数为0人,2024年学生高考成绩名列全省前50名或当年高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人数为1人,同比增加。

(2)可持续性影响

教学质量绩效评价与激励长效机制建设。项目促进学校形成了一套稳定、科学、得到广泛认可的教学质量绩效评价与激励长效机制。

注重教学质量的行为导向。项目促进学校引导教师群体将关注点持续聚焦于教学质量和专业成长,而非短期利益。

塑造“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文化。项目强化了学校“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文化,营造了积极向上的组织氛围。

人才稳定。项目除正常退休、调动外,离职一人,辞退一人,骨干教师流失率=0.40%,增强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归属感。

(3)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为收集了解评价受益对象对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次性奖励绩效及普高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的满意程度,本次评价设计了相关问题调查问卷,通过问卷形式调查收集了解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及意见和建议。本次发放调查问卷190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190份,满意问卷170份,满意度89.47%。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未进行绩效自评

一是存在部分项目目标不符合客观实际和工作内容,设置不合理,如根据教体局机关2024年高中绩效专项经费市本级资金绩效目标表,该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2024年)均为: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单一与实际工作内容不具有相关性,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二是项目已设置绩效目标,但存在绩效目标单一,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的情况,如所有项目均仅设置3个三级指标;教体局机关2024年高中绩效专项经费市本级资金项目,项目设置3个绩效指标(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但指标值均为等于600000元,指标值明显错误;四所学校均将部门运转设置为效益指标,而部门正常运作仅反映项目的运行过程,无法衡量项目的最终效果和长远影响,并非效益类指标,指标分类有误;广通中学和禄丰市第三中学将数量指标指标值定为学校编制人数,而实际发放时需剔除未在岗人员和初中部教师,绩效指标无法达成。

三是截止评价日,项目单位均未开展绩效自评。

(二)财务管理不够完善

一是存在部分项目单位未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如: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12月31日的12月第15号记账凭证,用禄财教〔2024〕50号指标经费付款5.00万元部分并未对应该项目,经统计全年用于该项目累计付款5.00万元,教体局按批次分别用不同指标文件支付,资金虽未发生实质性挪用,但未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

二是审批手续不规范。资金拨付的审批资料为教体局的请示、市政府会议纪要、人社局增核绩效的批复,教体局的请示、市政府会议纪要、人社局增核绩效的批复总额为381.01万元,而最后发放金额为371.41万元。因统计口径变更,绩效总额发生变动,但未进行变更审批。此外,各学校实际拨付时,缺少各学校提请教体局审批的禄丰市综合绩效考评市属公办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审批表。

三是部分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根据绩效评价组现场核查,项目财务管理主要存在问题是部分记账凭证账实不符、后附件不全。如,广通中学2024年5月29日的5月第6号记账凭证存在核心金额错误、凭证与所属附件的逻辑存在矛盾、关键依据缺失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记账金额、考核审批表金额(438,850.10元)与实际支付凭证金额、报销单金额(438,850.01元)不符;同时,财务人员未将禄丰市教育体育局下发作为发放标准的《2023年禄丰市高完中教学质量综合绩效统计汇总表》作为凭证附件,致使记账缺乏根本依据,并暴露出审核流程未能发现附件内部相互矛盾的漏洞。

四是资金发放金额不准确。如广通中学因制定的分配方案总额错误,实际发放时,按教体局下达金额重新调整发放,因此存在4人发放金额与分配方案、教师个人签名表不符。

(三)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禄丰市综合绩效考评市属公办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考核项目仅包括参考率、优生数量、一本上线二本上线、优生排名和三校生(含自主招生录取)上线,全部为对高考成绩的考核;过程管理绩效为3所普通高中受聘担任教学、教辅(教务、实验室、图书室等)岗位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按人均2000元设置,是仅与人员人数有关的固定绩效。绩效考核标准“重结果、轻过程”,评价指标单一,忽视教育过程的复杂性与差异性。不同高中的生源差异巨大,用统一的高考标准去考核,对生源较差的学校极不公平,尤其是职业中学,打击教师培养三校生的积极性。同时,未将教师的非应试成果与培育的非优等生的个人进步增值纳入考核范围。长期来看,可能会使教师处于高压和焦虑中,只关注分数,职业成就感和幸福感低;没有动力去研究新的教学方法、进行教育科研,因为这些“过程”在考核中毫无价值;从而最终与提升高中教学质量的目标背道而驰。

六、建议

)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申报。建议预算资金申报部门,加强前期论证以匹配绩效目标设定,根据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需要,参考中央、省、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准则及申报表填报要求,结合资金投入情况,合理制定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和分项绩效目标,建立合理、逻辑相关的绩效目标体系。

二是形成可衡量且相关性强的绩效指标体系。在进行绩效指标值的设置时,应充分考虑政策适应、政策内容完整、项目投入、产出及效益的内在联系,指标设置需与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及项目内容需匹配,以保障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三是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是绩效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是预算单位对项目绩效情况的自我评价与总结。因此,各项目单位应基于客观性和项目改善的目的,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要求,扎实做好项目绩效自评。一方面,自评过程中,应加强自纠自查,核实相关数据和材料,以切实做到自评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另一方面,应从目标设定、实施过程、绩效情况等层面对项目绩效现状进行分析,找准影响项目绩效的主要因素,并以此为突破点寻求解决路径,从而形成有针对性、可落地的改进措施,为下一年度或同类项目实施提供参考意见。

)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一是针对个别项目未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相关部门应督导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资金明确区分,单独核算;

二是针对个别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基层财务核算,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支付使用资金。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财务制度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内查外审相结合的方式,查漏补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发现的错账,应按照政府会计等相关准则要求,及时进行账务调整。针对记账凭证后附件不全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凭证附件,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会计信息完整准确

三是加强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对内控制度的理解,特别是关于审批流程的规定。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清晰界定各级审批人员的权限范围和审批流程。对专项资金要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付和使用,坚持先批后用,先审后拨。财务部门对审批签字缺失、审批要件缺失的凭证退回重办

四是加大财会培训力度,定期对基层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持续更新和充实业务知识,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规范审批手续

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审批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建议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在向上级提交请示前,认真核对相关数据的准确性。若确因口径变更等发生金额等关键事项的变更,应在项目发生变更时及时重新进行相关审批工作。

)优化绩效分配与实施机制

一是在“结果绩效”方面,保留高考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但需引入更为科学、公平的比较维度,克服“唯分数论”和“忽视生源差异”的弊端。例如,根据生源质量,将学生分为不同层次,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设定合理的进步目标和上线目标,进行分层考核;同时,可基于禄丰市普通高中信息化平台等大数据平台的支撑,以学生入学成绩为基线,建立预测模型,评估学生高考成绩的实际提升幅度。对于大幅超出预测值的班级、学科组和教师给予奖励。

二是重设“过程管理绩效”,将固定的人头费,改革为与教育教学过程质量和贡献挂钩的动态绩效。例如,设立“教育教学过程质量奖”:用于评价教案检查、作业批改、听课评课、集体备课等常规工作质量的“教学常规奖”;关注学生个体,在心理健康辅导、生涯规划指导等方面做出突出成效的“学生发展指导奖”;考察教师的责任心、关爱学生程度、德育等的“师德师风与育人成效奖”。设立“教师专业发展奖”:用于奖励教师在正规期刊发表论文、成功申报课题、开发校本课程或教材的“教研科研奖”;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学习培训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说明:此附件因涉及公司内部资料,不支持下载,仅保持材料的完整性。

附件: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5.项目发现问题汇总表

6.调查问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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