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禄财绩〔2025〕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接受禄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对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
当前禄丰市城区及市辖区多数乡镇生活垃圾日产量较大,现有处理能力缺口明显,卫生填埋场运行压力剧增、库容消耗加速,生活垃圾处理最终出路问题亟待解决。为落实环保要求,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结合财政预算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拟实施本项目,确保城镇垃圾处理全覆盖及处置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
禄丰市辖区内(含各乡镇)每天产生全部生活垃圾240吨,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并对焚烧过程中产生渗滤液污水进行处理达标,焚烧后外排的气体均要达到排放标准,并且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施按环保要求进行在线监测。
生活垃圾处置费用测算,依据《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及市城区和各乡镇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测算,计费80元/吨,产生量240吨/天,全年365天计算合计700.80万元。
3.任务及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预算下达情况,下达700.80万元,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
4.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和收集到的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的统计表及其他资料进行统计,2024年实际用于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资金为88.60万元,资金使用率12.64%。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4。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申报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预算申报相关材料,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2024年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云发改资环〔2019〕788号、《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中的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改善禄丰市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合理处理及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日处理生活垃圾240吨;2.提供不少于50个就业岗位;3.每年生活垃圾焚烧后再利用产生电量不少于31,536,000千瓦时。批复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对绩效目标进行分析,绩效目标与实施项目相关,主要存在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缺少质量、时效、成本指标的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建立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责任和建设工作领导管理体系。成立由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责任落实,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2.采用B0T的模式由安徽海创绿能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2.4亿元,年发电量4,300万度,实际于2024年8月建成投产运营。
3.根据《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议》,第一年生活垃圾日保底供应量为不少于240吨,垃圾处理费为80元/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掌握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的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客观评价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实施内容、实施质量、实施管理以及实施成效,综合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总结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的经验,发现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改进和完善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可行性参考意见和建议。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是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
3.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所涉及的市级资金700.8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指标体系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24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分别占权重为:“15%、20%、30%、35%”。
(3)指标解释
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要求,本项目指标体系围绕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为主线展开,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
“决策”指标由“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过程”指标由“组织实施、资金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针对项目资金属于专项经费,在资金管理方面重点从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执行率设置核心绩效指标;在项目管理方面,从项目管理机制的建立、管理制度的执行,设置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4个二级指标对应为7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垃圾进场吨数、全年正常运行工作天数完成率、环保达标率、焚烧炉核心性能指标合格率、垃圾处理及时性、处理费拨付及时性、垃圾处理费每吨成本等方面。
“效益”指标由“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5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5个二级指标对应为5个三级指标。从维护城市健康发展情况、新增就业人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公众满意度等。维度设置核心效益指标。具体指标解释详见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按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一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通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和分析项目绩效信息,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四个维度进行指标细化和逐项打分,从而评定结果。通过发放数据采集表、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现场勘查核对并应用数据复核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对绩效信息进行收集和验证。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配以因素分析法、比较法、专家论证法等,总结经验做法,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具体方法如下:
(1)审阅资料。通过查阅相关规划、管理规定、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批复(申请)绩效目标等资料,了解项目设立背景、依据、实施内容、目的和要求等。
(2)比较法。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一是将项目实施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二是将实际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对总体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比较;三是开展对标借鉴和学习,在开展评价的同时,关注其他地区的现状、困难、存在问题及突破瓶颈的解决方法等,进行深入了解和对标学习;关注其他地区资金及项目实施管理方式,收集和总结项目的管理特点和模式。
(3)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结合项目行动方案,分析项目按预期实施后服务于该区域成效的吻合程度;同时结合项目实施计划,分析本项目是否与当地需求相匹配、是否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价、问卷调查、访谈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通过设计针对项目管理方、受益方等不同项目利益相关方的调查问卷,定向调查了解各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管理及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情况的满意程度,以及对项目未来发展的预期情况。并调查收集该区域人群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现有项目实施效益及预期效益进行评判。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比评价,结合该项目特点,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进行评价。
(1)计划标准
以部门预算申报时的目标、预算、定额、资金分配说明等预先制定的绩效目标、计划等作为评价标准,评价项目预期产出及效果的实现程度。
(2)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实地调查评价项目,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研究案卷、查验数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表,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调查地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本次绩效评价均要开展实地抽样,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本次实地评价项目范围全覆盖。
实地评价分两个步骤进行:一是前期方案制定阶段,进行项目实地调研,收集项目基础资料,进行项目踏勘及询问访谈了解项目整体情况;二是实地评价阶段,对照项目评价指标至项目现场进行逐项考评,并开展问卷调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调研
评价组到禄丰市进行了前期调研,通过访谈、资料核查和实地勘察,对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
2.实施方案编制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禄丰市财政局、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计划实施内容、预算安排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绩效评价科室、资金科室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并就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与行业专家进行交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提交市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3.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4.数据采集及现场工作
评价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获取的数据及信息情况,整理资料清单提交至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实施部门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所有数据经核实后汇总。
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前往项目单位实施现场评价。评价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座谈询问、深度访谈、问卷调查、资料查阅、信息及数据核对、现场勘查等方式,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基础资料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5.报告撰写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和采集到的数据,对项目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政策落实情况、部门履职情况、资金匹配情况归纳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可落实的针对性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绩效评价得分86.35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1。
表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13.25 | 88.33% |
过程 | 20 | 15 | 75.00% |
产出 | 35 | 33.6 | 96.00% |
效益 | 30 | 24.5 | 81.67% |
合计 | 100 | 86.35 | 86.35% |
评价认为,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立项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相符,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但评价也发现,项目存在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费用结算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未制定系统化的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绩效目标产出和效益部分共设置了12个三级指标,其中7个指标已完成,5个指标未完成。详见表2。
表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 | 日处理生活垃圾 | >=240吨 | 未完成 | 根据现场评价和相关统计资料了解,禄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24年9—12月垃圾进场数量为26,893.97吨,每日处理数量为224.11吨,小于协议每日处理计划数240吨。 |
生活垃圾处理天数 | ≥95% | 完成 | 经核查,禄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24年正常完成运行,未产生停工情况。 |
产出质量 | 环保达标率 | 达标 | 完成 | 经实地核查查看相关监测数据,该项目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不超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
焚烧炉核心性能指标合格率 | 达标 | 完成 | 经实地核查查看相关监测数据,炉膛内焚烧温度≥850℃;炉膛内烟气停留时间≥2秒;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 |
产出时效 | 垃圾处理及时性 | 及时 | 完成 | 经实地核查,每天送达的垃圾能及时地在当天处理完成,未发现积累垃圾的情况。 |
处理费拨付及时性 | 及时 | 未完成 | 根据实地评价,2024年8月份的垃圾处理费结算价格为61.35万元,但仅结清31万元。 |
产出成本 | 垃圾处理费每吨成本 | ≤80元/吨 | 完成 | 2024年9—12月垃圾进场数量为26,893.97吨,垃圾处理费用为215.15万元,等于合同规定每吨服务费用80元。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维护城市健康发展情况 | 是 | 完成 | 根据实地评价,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消除垃圾中大量有害病菌和有毒物质,可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同时根据实地查验,生活垃圾运输均采取密闭措施,未发生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的现象。 |
社会效益 | 新增就业人数 | >=50人 | 未完成 | 根据现场评价和相关统计资料了解,禄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为当地提供43个居民就业机会。 |
经济效益 |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 | >=4300万千瓦时 | 未完成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统计数据,2024年整年上网电量为1403.68万kWh,实际完成率32.64%。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 是 | 未完成 | 1.项目未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比如对垃圾处理厂的考核制度、安全巡查制度等。 2.根据实地调研及走访,虽未开展考核工作,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安全管理、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受益对象满意度为98%。 |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决策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分值为15.00分,得分为12.5分,得分率83.33%,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决策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2 | 100.00%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3 | 3 | 100.00%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2 | 100.00%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2 | 66.67%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2.25 | 75.00%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2 | 100.00% |
合计 |
| 15 | 13.25 | 88.33% |
2.评价分析过程
(1)项目立项
一是立项依据充分。该项目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及《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相关要求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部门职责规定。
二是立项程序规范。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通过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申报,项目立项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程序。
(2)绩效目标
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目根据相关预算申报材料,针对项目设立了明确的绩效指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绩效目标设立较为合理。
二是绩效指标明确性。根据《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申报表》中设定的绩效目标表,项目已设置绩效目标,但存在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缺失的情况,比如产出指标中未设置“产出时效”“产出质量”“产出成本”指标,不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资金投入
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合同单价以及垃圾处理量,预测2024年度资金需求情况,但未考虑2024年8月份项目建设完成后才投入运营,2024年实际需求88.60万元,但2024年年初预算金额700.80万元,实际与预算差异较大,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
二是资金分配合理性。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实际工作中,根据生活垃圾实际处理数量和中标单价,分配2024年度资金需求,资金分配较合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过程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分值为20.00分,得分为15分,得分率75.00%,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4:
表4:过程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100.00%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2 | 100.00% |
绩效自评复核开展情况 | 3 | 3 | 100.00%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情况 | 2 | 2 | 100.00% |
到位预算执行率 | 4 | 0 | 0.00%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5 | 83.33% |
合计 | 20 | 15 | 75.00% |
2.评价分析过程
(1)组织实施方面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制度有:《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办法》等,具有相应的业务流程。
二是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实地评价,项目实施程序符合法律及相关政策,归档资料完整齐全,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三是绩效自评复核开展情况。2024年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支出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并及时完成自评上报工作。
(2)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预算安排700.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下达700.80万元,专项用于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资金到位率100%。
二是到位预算执行率。根据实地评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用于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资金为88.60万元。资金使用率12.64%。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5: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下达资金 | 使用资金 | 资金结余 |
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 | 700.80 | 88.60 | 612.2 |
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现场评价,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符合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但也存在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情况,根据《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第一年(自乙方开始接收垃圾日开始计算)内生活垃圾季平均日送达基本供应量为240吨(含武定县),若生活垃圾季平均日送达量低于240吨,仍按240吨的垃圾量结算,以80元/吨的补贴标准予以补贴”,但结算以实际垃圾量进行结算。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产出部分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分值为35.00分,得分为33.6分,得分率96%,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6:
表6:产出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产出数量 | 垃圾进场吨数 | 6 | 5.6 | 93.33% |
全年正常运行工作天数完成率 | 4 | 4 | 100.00% |
产出质量 | 环保达标率 | 5 | 5 | 100.00% |
焚烧炉核心性能指标合格率 | 6 | 6 | 100.00% |
产出时效 | 垃圾处理及时性 | 5 | 5 | 100.00% |
处理费拨付及时性 | 3 | 2 | 66.67% |
产出成本 | 垃圾处理费每吨成本 | 6 | 6 | 100.00% |
合计 | 35 | 33.6 | 96.00% |
2.评价分析过程
(1)产出数量
一是垃圾进场吨数。根据现场评价和相关统计资料了解,禄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24年9—12月垃圾进场数量为26,893.97吨,每日处理数量为224.11吨,小于协议每日处理计划数240吨。
二是全年正常运行工作天数完成率。经核查项目运行日志、设备检修记录、运维台账等相关资料,2024年度该项目严格按照运营要求保持连续稳定运行,全年无计划性停工、非计划性停产等情况发生。
(2)产出质量
一是环保达标率。通过实地查验环保设施运行状态、调取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该项目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严格遵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明确的排放限值要求。
二是焚烧炉核心性能指标合格率。通过实地查验环保设施运行状态、调取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该项目生活垃圾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850℃;炉膛内烟气停留时间≥2秒;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均严格遵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明确的技术标准。
(3)产出时效
垃圾处理及时性。经实地勘察,每日送达的生活垃圾均能在当日完成接收、分拣、焚烧全流程处理,未出现垃圾积压、滞留等情况。
处理费拨付及时性。根据现场核查的费用结算资料、财务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2024年8月该项目垃圾处理费结算金额为61.35万元,截至核查基准日仅实际拨付31万元,剩余30.35万元未按约定及时结清。
(4)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情况。经核查项目结算台账、财务支付凭证及合同约定条款,2024年9—12月该项目生活垃圾进场处理总量为26,893.97吨,对应垃圾处理费用结算金额为215.15万元。通过数据核算,实际单位处理成本与合同约定的80元/吨服务费用标准完全一致,无超支或结余情况。
(四)效益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效益部分共设置5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分值为30分,得分为24.5分,得分率81.67%,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7:
表7:效益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生态效益 | 维护城市健康发展情况 | 5 | 5 | 100.00% |
社会效益 | 新增就业人数 | 3 | 2.5 | 83.33% |
经济效益 |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 | 7 | 6 | 85.71%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管理机制 | 5 | 1 | 20.00% |
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10 | 10 | 100.00% |
合计 | 30 | 24.5 | 81.67% |
2.评价分析过程
(1)生态效益
维护城市健康发展情况。经实地核查及环保监测数据验证,项目实施后通过专业化焚烧处理工艺,有效灭活生活垃圾中的有害病菌及有毒物质,从源头遏制了垃圾填埋、堆放可能引发的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等二次污染问题,为城市生态安全筑牢防线。同时,通过现场巡查发现,生活垃圾运输全程采取密闭化作业措施,未发生垃圾遗撒、异味泄漏及污水滴漏等环境影响问题,实现了“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的环保管控,有力支撑了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2)社会效益
新增就业人数。根据现场调研及访谈,该项目通过运营管理、技术操作、后勤保障等岗位设置,为禄丰市本地提供了43个稳定就业机会,直接带动了当地居民就业增收,缓解了区域就业压力。同时,项目的稳定运行有效解决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难题,提升了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增强了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社会效益显著。
(3)经济效益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发电量统计报表等资料核实,因项目于2024年8月正式投入运营,运营周期不足全年,2024年度累计上网电量为1403.68万kWh。对照年度发电量绩效目标(测算目标值约4,300.00万kWh),实际完成率为32.64%,未达成年度资源化利用绩效目标。
(4)可持续性影响
长效管理机制。经实地调研、访谈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项目当前尚未制定系统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包括垃圾处理厂运营考核制度、安全巡查管理细则、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核心制度文件。尽管未开展专项考核工作,但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安全管理、经营规范等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确保了项目基本运营秩序。
(5)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为收集了解评价禄丰市居民对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的满意程度,本次评价设计了相关问题调查问卷,通过问卷形式调查收集了解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及意见和建议。本次发放调查问卷212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212份,综合满意度97.64%。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绩效指标设置存在缺失。根据《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补助经费申报表》中设定的绩效目标表,项目已设置绩效目标,但存在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缺失的情况,比如产出指标中未按绩效评价规范要求设置“产出时效”(反映项目完成及时性的指标)、“产出质量”(反映垃圾处理达标率、焚烧炉运行性能等质量管控的指标)、“产出成本”(反映单位垃圾处理成本控制的指标)等关键明细指标。上述指标缺失导致项目绩效目标缺乏量化、细化的考核依据,无法全面、精准反映项目实施成效及目标完成情况,难以有效发挥绩效指标对项目实施的导向和约束作用。
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经核查项目预算编制依据、资金申请资料及实际执行情况,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编制2024年度项目预算时,主要依据合同单价及预计垃圾处理量测算资金需求,但未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运营周期,该项目于2024年8月才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营,实际运营时间不足半年,导致预算编制未与项目实际实施进度精准匹配。从数据对比来看,2024年度项目实际资金需求为88.60万元,而年初预算批复金额为700.80万元,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率达87.36%,偏差幅度较大,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
(二)费用结算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经核查《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相关条款及项目费用结算凭证,协议明确约定:“第一年(自乙方开始接收垃圾日起计算)内,生活垃圾季平均日送达基本供应量为240吨(含武定县);若季平均日送达量低于240吨,仍按240吨垃圾量结算,补贴标准为80元/吨”。但实际结算过程中,项目未严格遵循协议约定的“保底结算”规则,而是按当期实际垃圾进场量核算并支付处理费用,导致结算方式与合约条款存在偏差。
(三)未制定系统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经实地调研、访谈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及查阅监管工作记录,项目当前尚未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核心制度文件存在明显缺失,具体未制定垃圾处理厂运营绩效考核制度、安全巡查管理实施细则、应急处置预案等关键管理文件。尽管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安全管理、经营规范等核心环节实施了常态化监督,保障了项目基本运营秩序,但缺乏明确的制度依据和职责划分,导致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长效管理机制的缺失,难以形成对项目运营全流程的有效约束和科学引导,不利于项目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及服务保障的稳定性,可能影响项目长期可持续发展。
六、建议
(一)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匹配资金需求
一是补全核心绩效指标。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规范要求,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补充设置“产出时效”“产出质量”“产出成本”等关键明细指标。其中,“产出质量”可量化为“环保达标率”“焚烧炉核心性能指标合格率”;“产出时效”可明确“垃圾处理及时性”“处理费拨付及时性”等量化标准;“产出成本”可设定“垃圾处理费每吨成本”等考核指标,确保绩效目标细化、可量化、可考核。
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基础工作。预算编制前,全面梳理项目建设进度、运营周期、垃圾产生量预测、政策调整等关键影响因素,结合项目实际运营节点(如2024年8月正式运营)以及资金支付节点(垃圾处理费季度结算一次,在次季度第一个月内结清上季度费用),科学测算年度资金需求,避免简单依据合同单价和理论处理量盲目编制预算。
(二)规范费用结算管理,严格执行合约约定
建议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合作协议相关结算条款进行专项梳理,明确“第一年保底结算”的适用范围、核算标准及执行流程,后续费用结算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对季平均日送达量低于240吨的情况,按240吨标准核算补贴费用,确保结算行为与合约条款一致。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结算方式,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出具情况说明,明确调整依据、范围及期限,避免无依据偏离协议约定结算。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项目运营监管效能
建议由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尽快制定《垃圾处理厂运营绩效考核办法》《安全巡查管理实施细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关键制度文件,明确考核指标、巡查频次、责任分工、奖惩措施等核心内容,为项目运营监管提供明确制度依据。并基于制定的管理制度,细化监管工作流程,明确定期巡查(如每月1次)与不定期抽查(每季度不少于2次)的检查内容、记录要求、问题整改时限及反馈机制,避免监管工作的随意性,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说明:此附件因涉及公司内部资料,不支持下载,仅保持材料的完整性。
附件: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5.项目发现问题汇总表
6.调查问卷汇总表
7.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