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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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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i        

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3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6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7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7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8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4        

三、绩效评价结论    15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6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6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18        

(一)决策情况分析    18        

(二)过程情况分析    22        

(三)产出情况分析    24        

(四)效益情况分析    28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0        

)预算编制依据滞后,测算精准性不足    31        

)绩效管理不规范,目标与自评存在短板    31        

)项目管理流程不顺畅,关键环节执行不到位    32        

六、建议    34        

)规范预算编制,提升测算精准性    34        

)完善绩效管理,规范目标与自评    34        

)优化项目管理,保障关键环节执行    34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5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禄丰市气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及云南省、禄丰市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当地粮烟作物易受冰雹灾害影响的实际情况,为发挥人工增雨防雹在农业防灾减灾、保障粮烟生产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减轻冰雹灾害损失,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设立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聚焦增雨抗旱和夏秋粮烟防雹两大核心任务,推进人工影响天气规范化管理与现代化建设,以此保障粮烟生产安全,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专项经费的通知》(禄财农〔2024〕58号),项目下达专项经费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万元,资金到位率50%。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4.79万元,资金使用率98.62%。各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资金使用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2.86分,评价等级为“良”。评价认为,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相符,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与工作内容高度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分配合理且使用合规,到位预算执行率高。但项目同时存在预算编制依据滞后、绩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执行环节时序滞后等问题,需进一步优化改进。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精准性不足。预算测算依据沿用2022年州级文件《楚雄州2022年人工防雹增雨工作实施方案》,未充分考量项目作业点布局调整、物资采购需求及人员配置变化等实际情况,测算依据缺乏时效性,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

2.绩效管理存在短板。一是项目实施单位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受益乡镇数”“受益群众人数”错归为“产出指标”(应属“效益指标社会效益”),部分绩效目标与实施方案计划冲突,且未覆盖流动作业点个数、产出成本等关键指标;二是项目实施单位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无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绩效管理未形成闭环。

3.项目执行环节滞后。一是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未达预期目标,部分空域作业点因高炮故障、作业准备不充分未能正常作业;二是火箭装置年检、作业人员培(复)训完成时间均滞后;三是防灾宣传形式单一,仅通过张贴公告、海报开展,群众对“人工防雹作业的作用”的知晓率较低,宣传效果未达预期。

(二)建议

1.规范预算编制,提升测算精准性。一是更新测算依据,强化前期调研。预算编制需与业务科室开展实地调研,收集预算编制涉及的作业范围、物资需求、人员规模等基础数据,确保测算依据贴合实际。二是建立预算复核机制,预算编制完成后开展“交叉复核”,重点核查作业点物资需求、劳务支出、设备维护等预算额度的合理性,对偏差超过10%的项目重新测算,提升预算精准性。

2.完善绩效管理,规范目标与自评。一是规范绩效指标设置,提升绩效目标科学性与完整性。规范绩效指标设置,结合政策要求及项目投入、产出、效益的内在联系,科学编制预算绩效申报表,设置清晰、合理、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并明确衡量标准。二是落实绩效自评工作,建立绩效数据审核机制。指定禄丰市气象局办公室为自评责任部门,建立“专人采集、专人复核、负责人确认”的数据审核机制,确保自评数据真实准确。

3.优化项目管理,保障关键环节执行。一是强化作业设备与作业管理。建立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定期对高炮、火箭架等设备开展深度检修,并更换老化部件,配备备用设备;制定作业前24小时准备清单,明确物资、人员、设备等核查要求,由作业点负责人签字确认。二是统筹关键工作时序。提前锁定装备年检、人员培训等工作档期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制定统一时间要求;建立应急备选机制,保障关键环节不受突发情况影响。三是丰富防灾宣传形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通过网络、电视、科普物料、专家宣讲、互动活动等多元形式开展宣传,提升群众对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认知与防灾避灾意识。

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禄财绩〔2025〕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接受禄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对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

禄丰市气象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1〕47号)、《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禄丰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禄丰市气象局是主管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充分发挥人工增雨防雹在服务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预防和减轻冰雹对粮烟作物的危害,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设立该项目。2024年5月27日禄丰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专项经费的通知》(禄财农〔2024〕58号)文件下达30万元用于禄丰市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在楚雄州气象局、禄丰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支持下,按照“早计划、早安排、早准备、早落实”要求,聚焦增雨抗旱和夏秋粮烟防雹两大核心任务,推进人影规范化管理与现代化建设。核心实施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化固定防雹作业点与流动作业点;采购人工防雹所需弹药;开展作业人员培(复)训;对作业装备(高炮站、火箭发射装置)开展年检;对所有固定作业点与流动作业点全覆盖开展安全检查;在冰雹高发期实施防雹作业,覆盖多个乡镇,旨在保障粮烟生产安全,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

3.任务及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专项经费的通知》(禄财农〔2024〕58号),下达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工作。

4.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和收集到的禄丰市气象局提供的统计表及支付凭证等其他资料进行统计,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14.79万元,到位资金使用率为98.62%。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申报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专项经费的通知》(禄财农〔2024〕58号),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总体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6〕159号)要求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轻冰雹对粮烟作物的危害,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在服务农业、改善生态环境、服务重大社会活动及防灾减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批复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对绩效目标进行分析,绩效目标与实施项目相关,主要存在部分指标分类不合理、指标与项目目标计划数不对应、指标设置不全面等情况。如:受益乡镇数、受益群众人数设置在产出指标中,应调整为效益指标;标准化固定防雹作业点设置个数(≥10个),与《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中计划设置个数(8个)不一致;未设置流动作业点个数、作业装备年检、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培(复)训、产出成本等绩效指标。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原有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梳理、细化和补充完善,最终确定该项目个性目标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①数量指标:

“标准化固定防雹作业点设置个数”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大于等于8个;“流动作业点设置个数”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大于等于6个(含新增2个火箭流动作业点);“人工防雹弹药采购计划完成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00%;“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人数”指标,预期指标值为≥42人次(按每个作业点最低配置3人标准)

②质量指标:

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5%;“作业装备年检完成率(高炮、火箭发射架)”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00%;“作业期间安全检查覆盖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00%。

③时效指标

“装备年检完成时限”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24年5月20日内完成;“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完成时限”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24年6月15日内完成;“防雹作业任务完成时限”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24年9月下旬内完成。

④成本指标

劳务费成本控制”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小于等于15万元;“炮弹运输费及炮点光纤租用费成本控制”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小于等于3万元;“作业人员培训费、意外伤害保险成本控制”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小于等于7万元

(2)项目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

“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烤烟面积”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36万亩;“全年人工防雹保护区内受灾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小于等于3%。

②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乡镇数”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大于等于7个;“受益群众人数”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大于等于10万人。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

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指标,预期指标值为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持续提高。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工影响天气影响地区人民群众满意度”指标,预期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0%。

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禄丰市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云南省气象局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求,拟订全市人工防雹增雨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和贯彻落实措施,审定全市人工防雹增雨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烤烟防雹减灾体系建设项目的规划、统筹、指挥和督促,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7号要求提出精准人工影响天气需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工影响天气财政分级保障要求的通知》云财农〔2022〕289号文件要求,落实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协调解决全市人工防雹增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并负责人工降雨防雹工作和重特大突发安全事件的指挥协调与处理

2.禄丰市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制定全市人工增雨防雹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通报人工防雹增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向指挥部提出工作建议和方案组织人工增雨防雹工作期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督促指导各乡镇规范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工作,协助抓好各固定作业点和流动作业点业务指挥工作做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指挥部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指挥部会议议定事项。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掌握禄丰市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经费的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客观评价人工增雨防雹经费实施内容、实施质量、实施管理以及实施成效,综合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总结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的经验,发现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改进和完善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可行性参考意见和建议。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是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

3.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所涉及的市级资金3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指标体系设置4个一级指标,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1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分别占权重为:“15%、20%、35%、30%”。

(3)指标解释

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要求,本项目指标体系围绕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为主线展开,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

“决策”指标由“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过程”指标由“组织实施、资金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针对项目资金属于专项经费,在资金管理方面重点从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执行率设置核心绩效指标;在项目管理方面,从项目管理机制的建立、管理制度的执行、绩效自评复核开展情况等设置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4个二级指标对应为13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标准化固定防雹作业点设置个数、流动作业点设置个数、人工防雹弹药采购计划完成率、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人数、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作业装备年检完成率(高炮、火箭发射架)、作业期间安全检查覆盖率、装备年检完成时限、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完成时限、防雹作业任务完成时限、劳务费成本控制、炮弹运输费及炮点光纤租用费成本控制、作业人员培训费、意外伤害保险成本控制等方面。

“效益”指标由“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4个二级指标对应为6个三级指标。从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烤烟面积、全年人工防雹保护区内受灾率、受益乡镇数、受益群众人数、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人工影响天气影响地区人民群众满意度等维度设置核心效益指标。

具体指标解释详见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按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一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通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和分析项目绩效信息,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四个维度进行指标细化和逐项打分,从而评定结果。通过发放数据采集表、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现场勘查核对并应用数据复核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对绩效信息进行收集和验证。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配以因素分析法、比较法、专家论证法等,总结经验做法,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具体方法如下:

(1)审阅资料。通过查阅相关规划、管理规定、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批复(申请)绩效目标等资料,了解项目设立背景、依据、实施内容、目的和要求等。

(2)比较法。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一是将项目实施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二是将实际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对总体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比较;三是开展对标借鉴和学习,在开展评价的同时,关注其他地区的现状、困难、存在问题及突破瓶颈的解决方法等,进行深入了解和对标学习;关注其他地区资金及项目实施管理方式,收集和总结项目的管理特点和模式。

(3)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结合项目行动方案,分析项目按预期实施后服务于该区域成效的吻合程度;同时结合项目实施计划,分析本项目是否与当地需求相匹配、是否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价、问卷调查、访谈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通过设计针对项目利益相关方的调查问卷,定向调查了解各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管理及资金管理情况的满意程度,以及对项目未来发展的预期情况。并调查收集该区域人群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现有项目实施效益及预期效益进行评判。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比评价,结合该项目特点,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进行评价。

(1)计划标准。以部门预算申报时的目标、预算、定额、资金分配说明等预先制定的绩效目标、计划等作为评价标准,评价项目预期产出及效果的实现程度。

(2)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实地调查评价项目,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研究案卷、查验数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表,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调查地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本次绩效评价均要开展实地抽样,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本次实地评价项目范围全覆盖。

实地评价分两个步骤进行:一是前期方案制定阶段,进行项目实地调研,收集项目基础资料,进行项目踏勘及询问访谈了解项目整体情况;二是实地评价阶段,对照项目评价指标至项目现场进行逐项考评,并开展问卷调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调研

评价组到禄丰市进行了前期调研,通过访谈、资料核查和实地勘察,对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经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了解。

2.实施方案编制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禄丰市财政局、禄丰市气象局等部门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计划实施内容、预算安排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绩效评价处室、资金处室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并就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与行业专家进行交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提交市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3.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4.数据采集及现场工作

评价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获取的数据及信息,整理资料清单提交至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经费项目实施部门禄丰市气象局,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所有数据经核实后汇总。

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前往项目单位实施现场评价。评价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座谈询问、深度访谈、问卷调查、资料查阅、信息及数据核对、现场勘查等方式,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基础资料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5.报告撰写

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和采集到的数据,对项目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政策落实情况、部门履职情况、资金匹配情况归纳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可落实的针对性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2.86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1。

表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

12.5

83.33%

过程

20

16

80.00%

产出

35

29.36

83.89%

效益

30

25

83.33%

合计

100

82.86

82.86%

评价认为,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相符,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与工作内容高度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分配合理且使用合规,到位预算执行率高,但项目同时存在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绩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执行环节时序滞后等问题,需进一步优化改进。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绩效目标产出和效益部分共设置了19个三级指标,其中13个指标已完成,5个指标部分完成,1个指标未完成。详见表2。


 


表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标准化固定防雹作业点设置个数

≥8个

完成

完成固定高炮作业点8个:勤丰、碧城、仁兴、和平张家村、和平分水岭、广通、一平浪、中村固定作业点。

流动作业点设置个数

≥6个

部分

完成

实际设置流动作业点共5个,分别为一平浪、广通、高峰、勤丰、仁兴流动作业点。

人工防雹弹药采购计划完成率

100%

完成

2024年新购置高炮弹1800发;新购置火箭弹100发,计划完成率100%。

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人数

≥42人次

完成

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人员上岗培训人数为47人次。

质量

指标

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

≥95%

部分

完成

禄丰市2024年度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为87.26%。有空域作业点不能正常完成作业11次。

作业装备年检完成率(高炮、火箭发射架)

=100%

完成

10个高炮站、3个火箭发射装置均完成年检工作。

作业期间安全检查覆盖率

=100%

完成

8个固定作业点、5个流动作业点作业期间均完成安全检查工作。

时效

指标

作业装备年检完成时限

≤2024年5月20日

部分

完成

高炮装备年检按时完成:2024年5月9日5月13日;火箭装置年检完成时间滞后: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

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完成时限

≤2024年6月15日

未完成

根据人影作业人员培训日程表及培训资料等相关记录,实际培训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6月20日。

防雹作业任务完成时限

≤2024年9月下旬

完成

全市13个防雹点于2024年6月26日开始进点,至9月12日结束,历时79天。

成本

指标

劳务费成本控制

≤15万元

完成

劳务费实际支出7.90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炮弹运输费及炮点光纤租用费成本控制

≤3万元

完成

炮弹运输费及炮点光纤租用费支出1.26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作业人员培训费、意外伤害保险成本控制

≤7万元

完成

作业人员培训费、意外伤害保险支出5.6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效益指标

经济

效益

指标

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烤烟面积

≥9.36万亩

完成

2024年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烤烟面积为9.5万亩。

全年人工防雹保护区内受灾率

≤3%

部分

完成

2024年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烤烟面积为9.5万亩,受灾面积为4501.6亩,受灾率为4.74%。

社会

效益

指标

受益乡镇数

≥7个

完成

受益乡镇数为8个,包括中村乡、仁兴镇、高峰乡、和平镇、勤丰镇、碧城镇、广通镇、一平浪镇。

受益群众人数

≥10万人

完成

受益群众人数合计23.77万人,包括:中村乡17704人、仁兴镇36059人、高峰乡10828人、和平镇24357人、勤丰镇28624人、碧城镇44988人、广通镇39866人、一平浪镇35262人。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群众防灾避灾意识

持续提高

部分

完成

作业点乡镇覆盖13个乡镇,覆盖率100%;宣传活动形式较单一,仅有人工防雹作业公告、简报张贴等宣传形式。

满意度

指标

人工影响天气影响地区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完成

根据问卷调查,影响地区人民群众对项目整体满意度为90.37%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决策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9个评分标准,分值为15.00分,得分为12.5分,得分率83.33%,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决策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

100.00%

项目立项规范性

3

3

100.00%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100.00%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1

33.33%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2.5

83.33%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100.00%

合计


15

12.5

83.33%

2.评价分析过程

(1)项目立项

一是立项依据充分。根据《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第16号)等规定,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禄丰市气象局作为主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充分发挥人工增雨防雹工作在保障粮烟生产安全、缓解旱情、防范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减轻冰雹、干旱等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设立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项目。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省、州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政策导向及禄丰市农业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

二是立项程序规范。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项目由禄丰市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牵头申报,结合禄丰市烤烟种植分布、气象灾害发生规律及历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形成《禄丰市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等申报材料,经市财政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以《关于下达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专项经费的通知》(禄财农〔2024〕58号)文件下达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符合地方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及申报审批程序要求。

(2)绩效目标

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专项经费的通知》(禄财农〔2024〕58号)、《禄丰市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针对项目设立了明确的绩效指标,与人工增雨防雹实际工作内容高度相关,绩效目标设立合理。

项目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6〕159号)要求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轻冰雹对粮烟作物的危害,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在服务农业、改善生态环境、服务重大社会活动及防灾减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绩效指标明确性。根据《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申报表》中设定的绩效目标表,项目已设置绩效目标,但存在部分指标分类不合理、指标与项目目标计划数不对应、指标设置不全面等情况,如受益乡镇数、受益群众人数设置在产出指标中,应调整为效益指标;标准化固定防雹作业点设置个数(≥10个),与《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中计划设置个数(8个)不一致;未按照实施方案设置流动作业点个数、作业装备年检、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培(复)训、产出成本等绩效指标。

3)资金投入

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根据现场核查,项目预算编制所参考的测算依据为《楚雄州2022年人工防雹增雨工作实施方案》(楚人降指字〔2022〕2号),该文件距2024年项目实施已超两年,区域气象灾害特点、作业点布局、物资采购需求、人员配置等均发生变化,测算依据缺乏时效性,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

二是资金分配合理性。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申报,由市气象局、各乡镇等使用部门按作业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汇总至市人降办后报市财政局及相关领导审批,最终下发资金文件并后附资金分配表资金分配依据及额度合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过程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9个评分标准,分值为20.00分,得分为16分,得分率80.00%,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4:

表4:过程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100.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3

100.00%

绩效自评复核开展情况

3

0

0.00%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情况

2

1

50.00%

到位预算执行率

3

3

100.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100.00%

合计

20

16

80.00%

2.评价分析过程

(1)组织实施方面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禄丰市相关部门未针对人工增雨防雹经费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禄丰市气象局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禄丰市气象局财务支出审批报销规定》等要求执行。

二是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实地评价,项目实施程序符合法律及相关政策,归档资料完整齐全,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三是绩效自评复核开展情况。经实地核查确认,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实施单位未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也未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数据台账等相关材料,绩效自评环节存在缺失。

(2)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专项经费的通知》(禄财农〔2024〕58号),下达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项目支出。实际到位资金15万元(其中2024年6月11日到位10万元,2024年11月21日到位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50%。

二是到位预算执行率。根据实地评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用于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为14.79万元。资金使用率98.62%。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5: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到位资金

使用资金

资金结余

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经费

15.00

14.79

0.21

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现场评价,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符合《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禄丰市气象局财务管理制度》《禄丰市气象局财务支出审批报销规定》中相关制度。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产出部分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9个评分标准,分值为35.00分,得分为29.36分,得分率83.89%,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6:

表6:产出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产出

数量

标准化固定防雹作业点设置个数

5

5

100.00%

流动作业点设置个数

4

2

50.00%

人工防雹弹药采购计划完成率

3

3

100.00%

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人数

3

3

100.00%

产出

质量

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

5

4.36

87.20%

作业装备年检完成率(高炮、火箭发射架)

3

3

100.00%

作业期间安全检查覆盖率

3

3

100.00%

产出

时效

作业装备年检完成时限

2

1

50.00%

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完成时限

2

0

0.00%

防雹作业任务完成时限

2

2

100.00%

产出

成本

劳务费成本控制

1

1

100.00%

炮弹运输费及炮点光纤租用费成本控制

1

1

100.00%

作业人员培训费、意外伤害保险成本控制

1

1

100.00%

合计

35

29.36

83.89%

2.评价分析过程

(1)产出数量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专项经费的通知》(禄财农〔2024〕58号)设定的绩效目标并结合《禄丰市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标准化固定防雹作业点设置个数。根据项目实际设置情况,2024年固定高炮作业点设置数量为8个,勤丰、碧城、仁兴、和平张家村、和平分水岭、广通、一平浪、中村固定作业点。

二是流动作业点设置个数。2024年计划设置流动作业点共6个,分别为广通、一平浪、高峰、市人降办、仁兴、勤丰。根据项目实际设置情况,2024年流动作业点实际设置数量为5个,分别为一平浪、广通、高峰、勤丰、仁兴流动作业点。

三是人工防雹弹药采购计划完成率。2024年新购置高炮弹1800发,新购置火箭弹100发,人工防雹弹药采购计划完成率100%。

四是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人数。根据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实际人数统计表,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人员上岗培训人数为47人次,超过预期目标值(42人次)。

(2)产出质量

一是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禄丰市2024年度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为87.26%。有空域作业点不能正常完成作业11次(其中因高炮故障不能开展作业5次,其余为作业点准备不充分未能作业)。

二是作业装备年检完成率(高炮、火箭发射架)。根据禄丰市高射炮、火箭装置年检记录,10个高炮站、3个火箭发射装置均完成年检工作,作业装备年检完成率(高炮、火箭发射架)为100%。

三是作业期间安全检查覆盖率。根据禄丰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设置的8个固定作业点以及5个流动作业点,作业期间均完成安全检查工作,作业期间安全检查覆盖率为100%。

(3)产出时效

一是作业装备年检完成时限。作业装备年检完成时限预期目标为2024年5月20日。根据禄丰市高射炮、火箭装置年检记录,高炮装备年检时间为2024年5月9日5月13日,在目标时限内完成。火箭装置年检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年检未在目标时限内完成,时间滞后。

二是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完成时限。防雹作业人员培(复)训完成时限预期目标为2024年6月15日。根据人影作业人员培训日程表及培训资料等相关记录,实际培训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6月20日,培训未在目标时限内完成,时间滞后。

三是防雹作业任务完成时限。防雹作业任务完成时限预期目标为2024年9月下旬内。根据禄丰市2024年度高炮作业、火箭作业实施记录,全市13个防雹点于2024年6月26日开始进点,至9月12日结束,历时79天,防雹作业任务按时完成。

(4)产出成本

一是劳务费成本控制。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项目劳务费预算金额为15万元,实际支出7.90万元,实际支出低于预算额度,资金支付严格遵循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按作业进度分批次拨付,成本管控效果良好。

二是炮弹运输费及炮点光纤租用费成本控制。项目炮弹运输费及炮点光纤租用费预算金额为3万元,实际支出1.26万元,未超出预算范围,资金支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进度执行,成本控制合规。

三是作业人员培训费、意外伤害保险成本控制。作业人员培训费及意外伤害保险预算金额为7万元,实际支出5.63万元,未突破预算限额,资金支付遵照管理办法要求及工作推进进度执行,成本管控到位。

(四)效益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项目效益部分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1个评分标准,分值为30分,得分为25分,得分率83.33%,评价得分情况详见表7:

表7:效益情况指标分析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经济效益

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烤烟面积

5

5

100.00%

全年人工防雹保护区内受灾率

6

2

33.33%

社会效益

受益乡镇数

4

4

100.00%

受益群众人数

4

4

100.00%

可持续

影响

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群众防灾避灾意识

4

3

75.00%

满意度

人工影响天气影响地区人民群众满意度

7

7

100.00%

合计

30

25

83.33%

2.评价分析过程

(1)经济效益

一是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烤烟面积。结合各乡镇烤烟种植数量统计数据,2024年禄丰市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烤烟实际覆盖面积达9.5万亩,超出9.36万亩的预期目标值,核心经济作物烤烟的防护覆盖范围达标。

二是全年人工防雹保护区内受灾率。2024年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烤烟种植总面积为9.5万亩,经核查统计,烤烟受灾面积为4501.6亩,核算得出受灾率为4.74%,未达到全年受灾率≤3%的预期目标值,灾害防控成效未完全达到既定要求。

(2)社会效益

一是受益乡镇数。项目设定受益乡镇数预期目标值为≥7个,2024年实际受益乡镇达8个,具体为中村乡、仁兴镇、高峰乡、和平镇、勤丰镇、碧城镇、广通镇、一平浪镇,超额完成受益乡镇数量目标。

二是受益群众人数。项目设定受益群众人数预期目标值为≥10万人,经统计,8个受益乡镇的受益群众合计23.77万人,其中中村乡17704人、仁兴镇36059人、高峰乡10828人、和平镇24357人、勤丰镇28624人、碧城镇44988人、广通镇39866人、一平浪镇35262人,受益群众规模远超既定目标值。

(3)可持续性影响

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人工防雹保护区内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培育方面,2024年人工防雹作业点覆盖禄丰市13个乡镇,宣传覆盖范围达100%,实现了作业点乡镇防灾宣传全覆盖。但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仅通过张贴人工防雹作业公告、张贴科普宣传海报等传统方式开展,缺乏短视频、现场宣讲、科普讲座等多元化宣传形式,对群众防灾避灾意识的深化效果有限。

(3)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为客观评价2024年人工增雨防雹项目的公众认可程度,本次绩效评价针对性设计调查问卷,围绕作业及时性、灾害防控效果、宣传告知等维度设置问题。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收集社会公众的评价意见及建议。为客观评价项目公众认可程度,评价组设计调查问卷并发放135份,收回有效问卷135份,其中122份问卷反馈满意,满意度达90.37%,达到项目预设的受益群众满意度≥90%的目标要求。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测算精准性不足

项目预算编报未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更新测算依据,仍沿用2022年州级文件《楚雄州2022年人工防雹增雨工作实施方案》(楚人降指字〔2022〕2号),未充分考量两年间项目作业点布局调整、物资采购需求及人员配置变化等实际情况,测算依据缺乏时效性,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

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项目实施单位未建立政策文件跟踪更新机制,导致测算依据与项目当前实际情况脱节;另一方面,缺乏预算前期调研流程,未提前收集作业点调整计划、物资需求、人员配置等基础数据,仅简单沿用历史数据编报预算,测算精准性不足。

(二)绩效管理不规范,目标与自评存在短板

1.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

项目主要存在部分指标分类不合理、指标与项目目标计划数不对应、指标设置不全面等情况。一是指标分类错误,将“受益乡镇数”“受益群众人数”等反映项目成效的指标归为“产出指标”,不符合绩效指标分类规范,应调整至“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类别;二是指标与计划不对应,“标准化固定防雹作业点≥10个”的绩效目标,与《禄丰市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中“建设8个固定作业点”的计划冲突,目标与项目实施计划不匹配;三是指标覆盖不全,未设置流动作业点个数、作业装备年检、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培(复)训、产出成本等关键指标,未覆盖项目核心工作环节。

2.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根据实地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未按《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人工增雨防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绩效目标编制能力不足,工作人员对绩效指标分类标准理解模糊,未结合实施方案梳理项目核心工作,导致指标设置不规范;二是绩效管理意识薄弱,未认识到绩效自评是“复盘项目成效、优化后续工作”的关键环节,且未明确自评责任部门、未制定自评流程,导致自评工作无人推动。

(三)项目管理流程不顺畅,关键环节执行不到位

1.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未达预期

禄丰市2024年度人工防雹作业实施成功率为87.26%。有空域作业点不能正常完成作业11次,其中因高炮故障不能开展作业5次,其余6次为作业点准备不充分未能作业

2.作业装备年检滞后

按计划作业装备需在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年检。其中,高炮装备于2024年5月9日5月13日完成,符合时限要求;但火箭装置年检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较计划完成时间滞后4天。

3.作业人员培(复)训滞后

作业人员培(复)训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前,根据人影作业人员培训日程表及培训资料等相关记录,实际培训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6月20日,较计划完成时间滞后5天。

4.群众防灾宣传形式单一、效果有限

一是宣传形式局限。13个作业点乡镇虽实现宣传全覆盖,但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仅通过张贴人工防雹作业公告、张贴科普宣传海报等传统方式开展,缺乏短视频、现场宣讲、科普讲座等多元化宣传形式。二是宣传效果未达预期。根据问卷调查结果,非常了解“人工防雹作业的作用”的群众知晓率仅65.93%,群众防灾意识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设备与人员管理机制缺失,未建立设备定期深度检修制度,部分作业点老旧高炮仅做基础维护,易出故障;作业人员未建立备用梯队,乡镇临时抽调人员无约束机制。二是统筹协调能力不足,作业人员培训、部分装备年检时间导致滞后。三是宣传资源与策划不足,无法支撑多元化宣传形式;未结合农村群众偏好视频、现场讲解的习惯设计内容,宣传吸引力不足。

六、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提升测算精准性

一是更新测算依据,强化前期调研。预算编制需与业务科室开展实地调研,收集预算编制涉及的作业范围、物资需求、人员规模等基础数据,确保测算依据贴合实际。二是建立预算复核机制,预算编制完成后开展“交叉复核”,重点核查作业点物资需求、劳务支出、设备维护等预算额度的合理性,对偏差超过10%的项目重新测算,提升预算精准性。

(二)完善绩效管理,规范目标与自评

一是规范绩效指标设置,提升绩效目标科学性与完整性。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充分考虑政策适应、政策内容完整、项目投入、产出及效益的内在联系,全面、科学编制预算绩效申报表,并设置明确、合理、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完善绩效指标设置,明确指标衡量标准,做到指标内容清晰、可衡量。

二是落实绩效自评工作,建立绩效数据审核机制。指定市气象局办公室为自评责任部门,绩效数据填报应指定专人负责采集;再由另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复核,确保来源真实、计算准确;最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绩效自评材料的附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优化项目管理,保障关键环节执行

一是强化作业设备与作业管理。建立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高炮、火箭架等作业设备深度检修,更换老化核心部件,并配备备用设备;制定实施作业前24小时准备清单,明确炮弹运输、人员到岗、设备调试、场地清理等核查要求,由作业点负责人签字确认,杜绝准备不充分问题。

二是统筹协调关键工作时序。在每年项目启动前,提前锁定次年装备年检、人员培训等关键工作的实施档期,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合作方责任,避免因临时协调导致工作滞后;针对装备年检、安全检查、培训等核心环节,制定统一的时间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建立应急备选机制,若遇突发情况需调整工作安排,可快速启动备用方案,保障项目关键环节不受影响。

三是丰富防灾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围绕人工防雹增雨工作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整合线上线下多元宣传资源,线上依托网络、电视等平台扩大宣传覆盖,线下通过制作科普物料、组织专家宣讲、结合群众集中时段开展互动活动等方式深化宣传效果;通过多样化宣传,帮助群众理性、客观认识人工防雹增雨工作,提升对项目的理解与支持度,同时切实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与参与度,推动宣传知晓率进一步提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说明:此附件因涉及公司内部资料,不支持下载,仅保持材料的完整性。

附件: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5.项目发现问题汇总表

6.调查问卷汇总表

7.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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