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禄丰黑井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3段元谋干线横路2#隧洞内喷射混凝土封闭掌子面过程中发生拱顶掉块,造成1名作业人员被掉块砸伤,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禄丰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于2025年5月26日批复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禄丰黑井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3·27”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评估如下:
一、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事故责任单位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单位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由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9日对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了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20000元(伍拾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鉴于王XX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2. 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XX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四)(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由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9日对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XX进行立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XX处人民币48000元(肆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李XX本人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
3. 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X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五)(六)(七)项和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建议由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9日对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X进行立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X处人民币28800元(贰万捌仟捌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朱X本人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
(三)其他处理意见
1.建议移交市纪委市监委调查处理的单位
(1)建议将禄丰市水务局履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移交市纪委市监委调查处理。
落实情况:禄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10月14日将事故相关单位问题移交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对禄丰市水务局相关人员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
(2)建议将黑井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移交市纪委市监委调查处理。
落实情况:禄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10月14日将事故相关单位问题移交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对黑井镇相关人员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
2.建议作出检查和约谈单位
(1)建议禄丰市水务局、黑井镇人民政府、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3段项目经理部广通分部向禄丰市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深刻检查。
落实情况:禄丰市水务局、黑井镇人民政府、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3段项目经理部广通分部已向禄丰市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深刻检查。
(2)建议由禄丰市人民政府对市水务局、黑井镇人民政府、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3段项目经理部广通分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
落实情况:禄丰市对市水务局、黑井镇人民政府、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3段项目经理部广通分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禄丰市全市上下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不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落实好党政同责、部门行业监督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职责,切实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有效杜绝了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事故发生后,禄丰市水务局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短板,认真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要求,全面抓好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加强对行业和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了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事故发生后,黑井镇党委、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班子成员及各站所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对照《禄丰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常态化、闭环式管理机制,对辖区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项目及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加快督查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湖北瑞智建筑有限公司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责任已落实到人。已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通过事故教训,已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性做好防控措施。已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大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巡查,对违章违规作业做到及时制止、从严纠正,对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并追责,必要时已清退出场。已组织召开事故分析教育会,对公司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相关情况已按要求报禄丰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事故发生后,业主方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 3 段项目经理部广通分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考核和处罚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巡查频次,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动态清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对全体参建人员开展事故警示,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