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衔接资金使用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603.81万元
(一)第一批提前下达资金(2279万元)。一是2022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0万元,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1879万元。
(二)第二批提前下达资金(393.81万元),安排市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393.81万元。
(三)第三批提前下达资金(931万元)。一是安排产业发展资金466万元;二是安排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465万元。
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413万元
(一)第一批下达资金(392万元)。一是安排用于巩固提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222.5万元;二是安排用于脱贫地区劳动力培训项目资金49.5万元;三是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资金120万元,
(二)第二批下达资金(30万元)。一是安排用于一平浪镇阿井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资金15万元;二是安排用于民宗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15万元。
(三)第三批下达资金(160万元)。安排省级美丽乡村奖补资金160万元,由涉及项目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
(四)第四批下达资金(831万元)。一是安排用于产业巩固提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400万元;二是安排用于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300万元;三是安排用于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31万元。
三、州级财政衔接资金485万元
(一)第一批下达资金(164万元)。一是安排用于中村乡核桃初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68万元;二是安排用于扶持发展特色产业项目6万元;三是安排用于落实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项措施90万元。
(二)第二批下达资金(7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金山镇科甲村委会农田沟渠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到金山镇,实施科甲村委会摩所坝农灌沟改造修复工程。
(三)第三批下达资金(59万元)。一是安排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0.19万元;二是安排用于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1.75万元;三是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脱贫群众水电物管费5.66万元;四是安排用于落实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项措施7.4万元;五是安排用于一平浪镇杞栽村委会工作经费4万元。
(四)第四批下达资金(192万元)。计划专项用于1个美丽宜居示范乡镇、9个美丽宜居示范村、24个巩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奖补。
四、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44.29万元
(一)安排用于驻村队员工作经费113万元;
(二)安排用于项目管理和检查考核支出资金31.29万元。
中央、省、州、县财政衔接资金合计5646.1万元。
若有异议,请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878-6043677。
禄丰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