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各级下达禄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46.1万元,其中:中央级3603.81万元,省级1413万元,州级485万元,市级144.29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中央级资金3603.81万元安排使用情况
1.第一批提前下达资金2279万元。一是2022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0万元,安排用于土官镇寨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100万元、勤丰镇北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100万元、彩云镇彩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100万元、高峰乡海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100万元。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1879万元,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09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审核,实施“金山镇农特产品仓储物流中心”等7个产业发展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99.55万元,由市乡村振兴局拨付有关乡镇弥补2021年资金被扣减形成的项目资金缺口;安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59.45万元,由市乡村振兴局专项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安排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30万元,由市乡村振兴局专项用于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
2.第二批提前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资金393.81万元,安排市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393.81万元,用于2022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补助325.68万元,易地扶贫后续产业发展扶持项目39.13万元,大型集中安置点思源社区后续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9万元。
3.第三批提前下达资金931万元。一是安排产业发展资金466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审核,实施“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广通飞地联创建设”2个产业发展项目;二是安排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465万元(其中120万元专项用于20个美丽示范村配套基础设施),由各乡镇上报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后批复实施。
(二)省级资金1413万元安排使用情况。
1.第一批下达资金392万元。一是安排用于巩固提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222.5万元(其中200万元专项用于20个美丽示范村配套基础设施);二是安排用于脱贫地区劳动力培训项目资金49.5万元;三是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资金120万元,
2.第二批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一是安排用于一平浪镇阿井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资金15万元;二是安排用于民宗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15万元。
3.第三批下达2021年省级美丽乡村奖补资金160万元。安排广通镇清水村委会省级美丽乡村奖补资金80万元,黑井镇黑井社区省级美丽乡村奖补资金80万元,由涉及项目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
4.第四批下达资金831万元。一是安排用于产业巩固提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4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审核,实施“金山镇农特产品仓储物流中心(二期)、和平镇沙朗村委会与禄丰市绿禾牧业专业合作社资产合作”2个产业发展项目;二是安排用于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3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支持金山镇科甲村委会农田沟渠建设项目),由各乡镇上报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后批复实施;三是安排用于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31万元。
(三)州级资金485万元安排使用情况。
1.州级第一批下达资金164万元。一是安排用于中村乡核桃初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68万元;二是安排用于扶持发展特色产业项目6万元;三是安排用于落实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项措施90万元。
2.州级第二批下达资金7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金山镇科甲村委会农田沟渠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到金山镇,实施科甲村委会摩所坝农灌沟改造修复工程。
3.州级第三批下达资金59万元。一是安排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0.19万元,由市乡村振兴局审核乡镇上报项目后批复实施;二是安排用于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1.75万元;三是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脱贫群众水电物管费5.66万元;四是安排用于落实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项措施7.4万元;五是安排用于一平浪镇杞栽村委会工作经费4万元。
4.州级第四批下达资金192万元。计划专项用于1个美丽宜居示范乡镇、9个美丽宜居示范村、24个巩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奖补,由涉及的镇、村、组用于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宜居示范创建相关项目。
(四)市级预算资金144.29万元安排使用情况。
1.安排用于驻村队员工作经费113万元;
2.安排用于项目管理和检查考核支出资金31.29万元。
若有异议,请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878-6043677。
禄丰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