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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编号:2024004)

日期:2024年02月23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作废,并登记补发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建筑(宗地)面积

用途

备注

1

2017.03.21

土官镇土官街

吴兆虎

云(2017)禄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477号

237.25

商业服务、住宅


2

2015.03.19

金山镇世纪大街龙宇新天地小区

刘存王

孔德锐

禄房权证2015字第00035527号

92.87

住宅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23日

上一条: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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