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丰镇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按照《禄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禄丰县廉租住房分配及管理办法》规定,为保证我镇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确保本次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按照特殊困难特殊照顾,急需保障优先的原则,采取分阶段、分批抓阄的方式确定住房,公开、合理分配房源。分配工作由勤丰镇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民政、社保、派出所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分配工作。在镇纪委、人大和申请人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邀请司法所相关人员到场参与公证分配过程。
二、分配时间及地点
1、分配时间:2016年12月14日——12月16日
2、地点:勤丰镇文化电视广播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入住手续办理时间:2016年12月17日—12月20日;手续办理地点:公租房物业管理中心。
三、本次分配公租房地点及房源
2016年勤丰镇集镇区加油站后面公租房小区864套。
四、分配对象确定
本次公租房的分配对象为2016年度申请实物配租报名,并经审核公示符合公租房保障政策条件的个人和家庭。
五、分配方法、原则及须知
本次分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等不同报名群体相对集中安排,全体人员采取抓阄确认住房的方式进行,抓阄分配按如下原则:
1、对愿意参与分配入住的个人或家庭进行抓阄认房,抓阄顺序按原公示轮候名单的排名顺序进行。
2、每个抓阄阶段均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优先照顾肢体二级以上残疾影响上楼和60岁以上老龄的住户,享有一、二楼的抓阄权,若不愿选择一、二楼的可与其他轮候户一同进入第二批参与三楼及以上房屋抓阄认房。
3、当肢体二级以上残疾影响上楼和60岁以上老龄申请一、二楼的住户数量大于一、二楼房屋总数时,在登记核实阶段,采取意愿由个人选择申请抓阄或放弃继续轮候,对选择抓阄认房但未分到房的列入下一批轮候对象;当肢体二级以上残疾影响上楼和60岁以上老龄申请一楼的住户数量小于一楼总数时,将一楼剩余的房屋纳入到第二批抓阄范围一同抓阄。
4、对房屋分配采用一次性抓取楼号、单元号、楼层号和门牌号的办法完成。
5、所有轮候户只能参与一次抓阄认房分配机会,抓阄分房过程邀请公证部门司法所全程参与公证和摄像。
六、分配程序
1、进场:轮候户凭报名登记卡、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实后,于2016年12月14日9点以前进入分配现场,每户只限1人;原则上必须由户主亲自参加本次抓阄分配活动,确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被委托人应首选家庭户口中其他成员,所有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参加。
2、抓阄认房:
申请人按照主持人的要求进行分阶段分批认房
第一阶段进行第一批肢体二级以上残疾影响上楼和60岁以上老龄申请一、二楼的住户进行抓阄认房。
第二阶段进行第二批由其余申请户抓阄认房。
经申请人抓阄抽取的房号,由申请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签字确定,不予确认的,视同放弃配租权,两年内不得申请配租保障性住房。认定的房号由勤丰镇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核发《勤丰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认定通知单》。
3、入住: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和《房屋配租资格认定通知单》到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后到汇佳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租赁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配租:
⑴参加抓阄配租但拒绝配租结果的;
⑵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又不说明原因的;
⑶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住房屋的;
⑷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情况。
对于年老病残、痴、聋、哑、脑神经疾病等的人群,需家属或同住人签承诺书。
七、分配入住须知
1、分到房的住户若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为永远放弃享受公租房配租的权利,不再列入轮候名单,空出的房屋将列入下一批分配房源。
2、分到房的住户需要办理的入住手续有:签订入住合同、缴纳2000元保证金和一次性缴清相应类别的一年房租费。房租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算起。
3、分到房的住户互相协商同意互换房屋的,必须为双方均在本次参与分房的轮候户之间进行。若双方达成协议后,持双方身份证、协议和房屋确认单到勤丰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互换。
4、所选房屋因质量问题影响入住需要维修的,住户须及时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由物业公司登记后,属于工程保修期内的(建筑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它工程保修期为2年)联系施工单位维修;保修期满的公共部位申请从房租费中筹集资金维修;属于普通消耗品或个人损坏的须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和赔偿。
八、分配步骤
1、宣传告知阶段(2016年10月15日-11月16日):采取镇村公告栏方式向轮候对象告知分配方案。
2、登记核实阶段(11月17日-11月30日):愿意入住本次分配房源的申请户于时限范围内到勤丰镇国土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进行登记,若不按时进行登记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房屋分配资格。肢体二级以上残疾影响上楼和60岁以上老年人若需要入住一楼,需提交入住一、二楼优先权的申请。
3、抓阄认房阶段:整个认房工作于12月14日至16日三天内完成。
4、安排入住阶段(12月17日——12月20日):由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等手续安排入住(节假日和公休日不予受理)。
九、工作措施
成立勤丰镇2016年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组,负责公租房分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后期保障。
组 长:黄国锋
副组长:刘 鑫
成 员:张建海、杨艳、樊晓华、缪刚、金厚伟、唐梧航、
欧正良、王明芳、郭菊兰、龙艳红、赵显祯、龚庆艳
职责分工:
黄国锋:领导分配入住工作
刘 鑫:负责分配工作总协调。
其他工作人员按工作阶段不同分工如下:
1、抓阄前登记核实阶段:
唐梧航、欧正良:负责分配方案的制定、公示、公告和疑问解答工作;负责做好愿意入住本次分配房源申请户的登记核实工作。
樊晓华、杨 艳:制定抓阄房源明细名单、房屋认定表。
2、抓阄分房阶段:
赵显祯、郭菊兰:负责审查核实轮候户入场参与抓阄的资格、负责轮候户进入抓阄现场的排队执勤。
樊晓华、欧正良:配合公证人员司法所进行抓阄。
张建海、龙艳红:负责房号确认单的登记、签章。核发《勤丰镇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认定通知单》。
派出所:负责抓阄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3、入住手续办理阶段:
王明芳、龚庆艳:负责审查签订公共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收取保证金和房租费。
汇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根据房号确认单,联系发放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