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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作者:史国琳   来源:审计局    点击:[]

——2024年9月25日在禄丰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禄丰市审计局局长 刘春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审计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部门预算、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国有资源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23年7月—2024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36项,其中:财政管理审计10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0项、专项资金及民生资金审计3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审计10项、国有资源资产审计1项、其他(含临时项目)2项。审计查处违规金额6947.7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5873.37万元,多计工程价款5419.26万元,应缴省财政6.74万元,应缴市财政6702.67万元,应规范管理金额126111.70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5419.26万元,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及有关部门问题线索26项,上报审计专报31篇,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7篇。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应对和化解财政收支矛盾风险,确保“三保”支出、重点项目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稳步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作为实现财政平稳运行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3亿元,较上年增长31.2%;争取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4.30亿元,争取债券资金29.32亿元(含再融资债券);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0.96亿元,安排支出0.93亿元。

——突出重点,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是全力兜实兜牢了“三保”底线,2023年“三保”支出完成17.92亿元;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减免税费约8.32亿元;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年投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3.91亿元、投入教育经费6.97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5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亿元、农林水支出3.69亿元。

——一体推进,审计整改成效显著。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市级层面高位推动,促进出台完善9个文件15项制度,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的审计整改责任体系日趋完善。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禄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84643万元,支出总计460599万元,结余24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07587万元,支出总计199605万元,结余79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72万元,支出总计272万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4741万元,支出总计12000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7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745万元。

审计发现8个方面33个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其一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够,仍存在拉用上级专款平衡财政预算、未拨付助企纾困资金和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问题;其二组织非税收入不到位,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清缴入库、虚增非税收入和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的问题;其三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公务接待费未实现零增长。二是财政专户管理方面有待加强部分专户存在资金支出不规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三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薄弱,存在在建工程账实不符、资产未入账、资产未纳入系统管理的问题;四是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不严,存在未严格控制规模、不降反增、年度消化方案和任务不全、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及时的问题;五是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专债资金利息收入未缴国库、拉用专项债券资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建设项目工程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六是2022—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执行不到位,存在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使用不及时、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七是2023年度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未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资金结余、市住建局未及时组织验收的问题;八是其他方面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9个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不断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违纪违规问题逐年减少,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基本真实、完整,但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方面的一些不规范问题仍有反复,需予重视纠正。审计查处违规金额46.6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65.85万元,应缴省财政0.12万元、应缴市财政2.41万元,应规范管理1809.9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7条。共发现5个方面46个问题:一是2家单位预算编制与调整不到位,存在预算调整不及时、未按规定及时批复下属站所预算及资金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等问题;二是6家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未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未实现零增长、超预算支出等问题;三是9家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账表和账账不符、应缴未缴存量资金和非税收入、拉用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四是4家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账实不符、违规采购等问题;五是3家单位在捐赠物资管理、对下级单位工作检查督促及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有待加强。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土官镇原党委书记贾红明、土官镇原镇长晁彬、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李猛、市信访局局长李亚晴、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永芳、市医疗保障局原局长汤存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刘生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马兴智、原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张杰、市职业高级中学校长胡爱平10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履行经济责任,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共发现38个方面98个问题,审计查处违规金额91.1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12.40万元。应缴省财政6.62万元,应缴市财政74.63万元,应规范管理1322.2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1条。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其中要求各被审计单位自行上缴市财政74.63万元(已上缴8.22万元),收缴省财政6.62万元(已上缴2.14万元)。审计移送有关部门问题线索11项,其中:移送市纪委市监委7项、移送土官镇党委1项、移送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项、移送市卫生健康局1项、移送市教育体育局1项,同时上报审计专报13篇。

四、专项资金及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禄丰市保交楼专项借款审计调查

对禄丰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预售资金、专项借款、配套融资、任务完成等情况,审计金额2970万元,审计发现113套“保交楼”未按期交付。

(二)土官镇村级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

对土官镇5个社区2020年1月—2022年12月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查处违规金额182.6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02.45万元,应规范管理金额385.1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条,移送问题线索7项(市纪委市监委3项、土官镇党委4项)。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账外资金、违规收费、重复报销误工费、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等14个问题。

(三)禄丰县城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对市住建局组织实施的禄丰县城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促使减少财政拨款234.72万元,移送问题线索3项,提出审计建议6条,上报审计专报4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多计工程价款234.72万元、监理服务应招标未招标、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未公开招标、配建的室外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等。

五、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10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送审造价161650.02万元,发现多计工程价款、多支付工程款及设备费、项目资金结余、多计待摊投资、多支付招标代理费、项目批大建小等38个问题,总计多计工程价款5184.54万元,多支付工程款及设备费1025.71万元,应缴市财政687.22万元,总核减率为3.21%,应减少财政拨款5184.54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核减率0.22%、道路交通建设项目2项核减率1.37%、其他建设项目6项核减率3.88%。移送问题线索5项(市纪委市监委4项、市交通运输局1项),上报审计专报5篇。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土官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同时结合相关审计项目,对9家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持续关注各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提质增效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土官镇原党委书记贾红明、原镇长晁彬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建设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采石场采矿权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等13个问题。市审计局对发现问题依法作出了处理,提出审计建议6条,移送问题线索1项。

(二)结合式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了9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6家单位少计漏记固定资产196.73万元、3家单位违规采购、3家单位国有资产收益19.53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2家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2943.60万元、2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卡片账登记不完整、1家单位无形资产未计提摊销、1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家单位违规出借国有资产、1家单位固定资产未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3家单位对共有办公用房未划分入账、全市文物文化资产和4384套保障性住房资产未入账以及部分单位在建工程账实不符等。

七、其他方面审计情况

(一)禄丰市公务员2023年年度考核奖发放情况审计

对禄丰市公务员2023年年度考核奖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在202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资金审批、分配、发放过程中,各审核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审核,市财政局及时足额保障资金,各单位根据内部考核结果按时将奖励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但也存在多发放考核奖、超标准发放考核奖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二)禄丰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对21个市级部门、7个乡镇自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审计查出的333个问题以及审计移送至各相关部门的62项移送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比较重视,基本能够按照审计要求进行整改。但审计调查过程中也发现还有6家单位整改率低、8家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6家单位审计整改报告报送不及时、2家单位审计整改措施不具体、9家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未公开、3家单位审计移送事项办理和反馈不及时的问题。

八、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审计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26项,涉及金额422.94万元,其中:移送市纪委市监委14项、移送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1项、移送市卫生健康局1件、移送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项、移送市交通运输局1项、移送市教育体育局1项、移送市财政局党组1项、移送土官镇党委6项。目前已办结8项,给予党内处分2人、政务处分2人、问责谈话7人、通报批评4人。

移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9项,包括私存私放资金、坐收坐支、滥发津补贴及奖金、违规报销、违规接待等;二是未正确履行职权11项,包括监督不到位、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造成违规采购、财政资金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等;三是违反工程建设领域规定4项,包括应招标未招标、串标、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四是其他违规问题2项。包括老旧小区改造中配建的室外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和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监管不力、查处不到位等。

九、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9月24日在禄丰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作了关于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反映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完成审计项目40项,共查出问题309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01个,整改率达97.4%,正在整改8个,下步将持续做好整改督促,直至问题销号清零。

十、审计建议

(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一要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二要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调整,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运用。三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统筹做好财政资金科学调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管理水平。

(二)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要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系列措施,加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管好用好债券、债务资金。二要积极整合资源,加大财源培植,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多渠道提升财政保障能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大财政往来款项清理消化力度,科学调度国库资金,确保财政库款安全。

(三)兜牢“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要认真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在年初预算安排和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财力和资金统筹,优先保障“三保”相关支出。二要聚焦民生领域政策落实、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三条主线,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民生项目实施严格规范、民生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三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完善助企纾困措施,改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功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反映。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目前,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审计机关将认真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的问题、按时序推进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将于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同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项目外,审计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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