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州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州级“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动用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
二、抽查主体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抽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含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抽查比例: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等级为A类(低风险)的用人单位,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对B类(中风险)用人单位,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对C类(高风险)及D类(严重失信)用人单位,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或实施全覆盖检查。若按户数计算,最低抽取户数不少于8户。
四、抽查内容
聚焦根治欠薪与劳动者权益保障,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一)劳动合同管理。是否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考勤、工资表签字一致)。
(二)工资支付与最低工资。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否存在克扣、无故拖欠行为;支付工资是否不低于禄丰市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建设领域),是否实行总包代发。
(三)社会保险参保。是否依法参加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特殊群体保护。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否遵守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是否遵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五)是否遵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作时间与休息。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六)内部规章制度。是否依法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向劳动者公示。
五、抽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10月20日。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企业安静期”制度。每月1日至15日期间,除涉及欠薪讨薪、群体性事件、投诉举报核查、案件查处等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进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任务应均衡安排在每月16日至月底,避免年底突击检查。
六、抽查方式
依托“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采取现场检查、书面审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七、抽查程序
(一)名单抽取与匹配。在州级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录的基础上,市局通过一体化平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对同一市场主体在本年度内已被其他计划抽取但未实施的,应合并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坚决防止重复检查。
(二)现场实施与判定。检查人员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按照检查事项清单逐项核查,重点核实是否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违法用工等行为。检查结果依据现场核查情况及台账资料进行判定。
(三)结果处理与公示。严格执行“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检查人员须在抽查任务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最迟不晚于2026年10月30日),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整改的,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情形的,及时予以列入;发现涉案线索的,依法立案查处,严禁“查而不处、查而不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用应用。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
(二)严守检查纪律。严格遵守“企业安静期”规定,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
(三)加强部门协同。涉及跨部门联合抽查的,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