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农〔2022〕64号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53号)要求,现将2022年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资金16.79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兑现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费补助。支出科目及补助计划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级财政用于落实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政策新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费补助支出,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92号)文件相关扶持政策执行。
二、请加强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融资贷款担保费补助的兑付工作。在兑付时要求被补助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贷款合同、银行账户贷款资金划拨进账单、担保合同、担保费收费发票及担保费转账汇款单等有效凭证复印件和公章进行审核无误后方能给予兑现补助。
三、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在年内完成担保费补贴兑付工作、注重绩效管理,要按照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州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州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附件:1. 2022年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表
2. 2022年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担保计划表
3. 2022年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禄丰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