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3001000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禄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类别的批复》(禄编复〔2024〕1号),禄丰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禄丰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管理岗位七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管理岗位八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6名。
负责按照中央、省、州、市关于贯彻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 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消防、综治、供水供电、“三化”等机 关行政事务的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办会单位做好在市会 务中心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筹备与服务工作;负责市公 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 府办公室业务用房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内公共基础设施 的管理、修缮、改造工作;负责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学懂悟透,坐实笃行。一是精准谋划,组织有力,第一时间成立中心党组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中心主题教育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第一时间制定方案,对主题教育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议,督促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等问题,凝聚思想共识。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工作保障到位。2023年,市机关事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党建统揽全局,以管理创新和服务保障为重点,全面落实好年初制定的重点任务,推动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打造“节约型机关”,助力机关建设;二是会务安排井然有序,重大公务活动保障有力;三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机关服务工作安全稳定。公务用车推行绿色化保障,倡导低碳出行,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2023年更换和购置新能源1辆。四是改善办公环境,服务机关高效运行。
3.抓党建、强基础,夯实党组织建设基础。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党组织的旗帜作用,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为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中心党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党内制度,提高党内生活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抓实党建基础,坚持党组统领全局的原则,认真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干部集中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和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一年来,共组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理论学习34期,“业务讲堂”6期,参学人数达600余人;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7次。三是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牢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思想引领,一年来,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四是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行统一。
4.转作风、提效能,筑牢作风建设基石。强化党组抓作风的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发了《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安排部署力度。一年来,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5次,分析研究落实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科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三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年来,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2次,向市委和市纪委监委报告工作2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1次,对中心党组政治生态9个方面查找出24个问题,班子成员讲授廉政党课3场次,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讲授廉政党课1场次,召开“三会”10场次。四是严格落实日常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观看《你是谁的人》《下一个“片中人”》《背后》《筑路人的不归路》《修不通的大庄路》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期,受教育达65余人次。五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坚持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坚持单位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坚持党务公开制度,修订《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1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议事机制。一年来,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3次,党组(扩大)会议4次,第一议题学习11次,研究讨论重大事项37项。六是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深入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下发《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风效能督查工作方案》,压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跑州进省”工作制度,积极到州级部门请示、汇报,协调项目资金帮扶,累计到上级部门协调资金项目6次,中心主要领导定期下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10个工作日,参加下基层服务的干部50余人,解决实际困难5个。七是压实基层减负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工作制度,提倡开短会,少开会,有效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谋划工作,推进工作上,通过精减、整合发文,合并会议等方式,将基层减负落到实处,一年来,召开全市性工作安排会议0个,减负成效达100%,下发文件4个,占减负计划发文数的33%。
5.强监督,促规范,监督职能履职到位。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更加完善。中心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绿色、低碳、环保、可持续的理念,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发展定位,狠抓节能工作,按照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做好“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回头看’工作现场会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活动”的筹备工作,推荐4家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案例材料已被州级采用3家。一年来,完成158家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报表审核、报送工作;到市级党政机关单位指导节能直报系统业务40余次;解决各乡镇、市级各单位节能工作人员来电咨询业务及反馈问题200余次,党政机关节能直报系统工作人员变更15家、新注册节能账号1家。深入12个市级部门、9个乡镇的公共机构节能进行了检查,跟进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更换损坏的水管和龙头,切实解决“跑、冒、滴、漏”资源浪费现象,使节能降耗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为争创节约型模范机关注入新活力。
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更加科学。中心加强对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管理,先后制发了《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车辆管理制度》《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驾驶员管理制度》《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廉洁自律制度》《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经费管理制度》《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驾驶员值班制度》《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驾驶员考核办法》《禄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日常管理,一年来,深入8个乡镇、15家市级部门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督查,将督查发现问题书面反馈,限时整改销号。
公务接待监督更加规范。中心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全市部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自检自查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进行。一年来,对15个市级部门、8个乡镇的公务接待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办公用房管理更加精准。成立了禄丰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管理,按照上级关于办公用房管理的工作安排,做好全市办公用房的数据清理和权属登记工作,深入各乡镇、有关市级部门开展业务指导60余次,开展督查2次涉及8个乡镇15个市级部门,市级办公用房管理“全省一张网”建设正在紧锣密鼓推进。
6.强理论、提技能,服务保障再提档
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利用每周一例会、周三大比拼集中学习、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载体,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不断强化党的理论知识、党纪法规的学习,坚持学理论,练技能,掌握过硬的工作技能,不断推进机关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保障到位。制发《禄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市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着力提升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服务保障水平,一方面加强对平台老旧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另一方面每周一组织平台司勤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做到全年“零事故”服务。一年来,平台累计派出421辆车次(其中轿车252辆次、越野车76辆次、商务车93辆次),共收取租车用费26.57万元。
机关服务保障到位。一是认真做好周转房服务保障工作。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组建了周转房服务工作群,重要事项群内通知,重大事项群里征求意见。同时,充分利用工作群做好用餐人员的报备,做到按需备餐、合理备餐,把习近平总书记制止餐饮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不断优化服务保障方案,服务保障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二是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有序推进。完成办公大楼及公共区域卫生检查40次、常消毒300余次、电梯日常消毒300余次、水电日常维修维护61次、门窗日常维修维护20次;会务中心全区域消毒80余次、水电日常维修维护30次、桌椅维修16次、门窗维修维护8次;周转房消毒60余次、水电日常维修维护12次;更换办公区、会务中心、周转房分类垃圾桶大小20余只,清理垃圾300余次,做到每日一清。高质量服务保障全国“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数控机床专场工作会议、“全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现场推进会”等重要会议和公务活动。
后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完善《禄丰市委市政府机关预防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了《办公楼值班室工作职责》《周转房值班室工作职责》及《禄丰市委市政府加强大院内车辆管理的规定》等规章制度,抓实抓细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加大办公区、会务中心、周转房、电梯及公共区域卫生检查力度,坚持红黑榜制度,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宣传,在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和电梯轿厢内张贴禁烟标识。同时,强化对物管公司承接的后勤购买社会化服务事项的督促检查力度,共对物管公司开展安全保卫、会务服务保障、后勤管理等购买服务事项督促检查14次,指导开展工作20余次。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宣传到位。组织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观看线上节能降耗学习视频4场次、受益13600余人,组织成员单位统一开展节能宣传1次,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督查检查27家次。
7.筑牢安全底线,确保万无一失。一是及时传达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应急保障队伍,明确责任到人,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二是重视安全宣传工作。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原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主题活动,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全力保障机关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三是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安保人员参与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绷紧安全弦,维护安全稳定秩序。四是全方位、高频次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检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节日前围绕工作重点,针对办公楼消防设备、监控系统、配电设施、施工现场、电梯等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突击检查,持续做好办公大楼、会务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内各类设备设施的定期检修维护及日常报修维修工作,对损坏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为行政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8.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心继续深入开展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好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选派工作队员的要求,年内选派1名优秀干部驻村帮扶。围绕市委壮大村集体经济目标任务,与挂钩村一道在乡村振兴上持续发力,加大宣传力度,在种植业、养殖业和外出务工等问题上积极建言献策,提供必要的帮助,切实帮助农户和村集体实现收益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综合办公室、公务接待股、保卫股、会务保障股、公务用车管理股、资产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545242.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5242.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502.06元,增长1.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502.06元,增长1.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退休2人,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费用支出增加,加之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基数逐年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466167.95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099.82元,占总支出的63.37%;项目支出1636068.13元,占总支出的36.6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572.04元,减少0.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0212.46元,增长15.20%;项目支出减少454784.5元,下降21.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退休2人,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费用支出增加,加之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基数逐年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0099.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1093.11元,占基本支出的76.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9006.71元,占基本支出的23.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6068.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为:巡视工作经费支出32410元,占项目支出的1.98%,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巡视组电脑等办公用品的购置保障;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0685.12元,占项目支出的12.27%,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周转房食堂日常采买、工作人员劳务费、周转房日常接待费用以及周转房房日常修缮等费用支出保障;机关服务综合业务经费支出975130.81元,占项目支出的59.60%,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大楼日常维修维护,社会化服务承包费用等费用支出保障;大型公务接待保障经费支出427842.20元,占项目支出的26.15%,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服务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5242.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4502.06元,增加1.2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服务保障经费、及年内退休2人,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394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和办公设施和用品购置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650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79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103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7000元,决算为113750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5000元,决算为611920.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525582.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20%,完成年初预算的26279.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5582.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7000元,支出决算为113750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5000元,决算为611920.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525582.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79.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型公务接待服务保障经费500000元年初预算为项目经费支出,未在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内反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86406.65元,下降2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919541.58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2451.91元,增长19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0683.02元,增长33.09%。。“三公”经费增减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型公务接待服务保障经费500000元年初预算为项目经费支出,未在“三公”经费内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主要用于市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服务保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公务活动出行。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市各部门公务活动服务保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预算及费用产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061205.61元,其中,流动资产227189.81元,固定资产183401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7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867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725.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725.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5725.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725.3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