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6401000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2023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府机关:承担宣传、统战、社会制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文秘、信访及综合协调、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移民、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民政、卫生、食品安全、教育、科技等职责。
(2)党委机关:承担党建、组织、人事、纪检检察等职责。
(3)人大主席团:承担人大监督事务。
(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处置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担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镇村护林员队伍管理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担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组织拟订辖区内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供求计划;编制辖区内主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等监督工作;负责水利国有资产和水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7)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文化室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指导工作;负责数字文化信息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人传习活动指导工作。
(8)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用地初审和群众建房上报审批、发证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镇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9)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退役军人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财政所:承担财政资金监管、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等工作。接受市财政局业务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聚焦产业提质,创优发展环境,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坚持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两端发力”,全力兴园区、聚集群、促消费,加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经济发展不断提级增效。农业发展稳中向好。切实扛牢粮食安全责任,2035亩土地提质改造项目水稻喜获丰收,全年种植粮油7.15万亩产量达2.3万吨;推广大豆玉米复合种植100亩,8200余亩花卉提质增效,年产鲜切花5.9亿枝产值达2.5亿元,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9000余人;萝卜、大葱、山药、辣椒等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种植3.57万余亩;酸菜、泡椒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稳步推进;万松旧街牛超市建成投运,投资86万元的胜利村委会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即将招商进驻;全面推广“企业+金融+保险+农户”肉牛养殖模式,建立牛冻精改良点10个,出栏肉牛6500头,完成肉牛保险达1301头,出栏生猪8.9万头;圆满完成118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斤价再创新高;发放种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生态补贴415.12万元;锦海花卉创评为省级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永云合作社上榜2023年度楚雄州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康宁中草药被认定为禄丰市2023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工业经济稳步提质。碧城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三期主体完工,新增厂房面积3.4万平方米,投资2856万元的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顺利开工建设;数控装备产业被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装备制造(数控机床)产业集群上榜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全国唯一一场在云南举办的“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数控机床专场在数控装备制造产业园顺利举办;众鑫科技机械制造取得新突破,成功培育泰富机械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玉兴铸锅发展势头强劲;菁酒酒业建成投产,填补白酒生产空白。消费市场复苏回暖。成功举办2023年度火把节、红葵花节等节日,吸引9万余名游客,实现收入1320万元;组队参加市级、州级2023年村BA大赛,并荣获第二名和第四名的好成绩;投资70万元的碧城商贸中心(龙街子)顺利建成投入使用;持续巩固温泉整治成果,日均接待游客达2000余人;温泉老官塘修旧如旧,已完成竣工初验;“碧城三层楼”获评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切实加大“一延二”“一延三”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全镇新增企业383户、个体824户,每千人均市场主体达128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碧城镇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扶贫开发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碧城镇委员会
2. 禄丰市碧城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 禄丰市碧城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4. 禄丰市碧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5. 禄丰市碧城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6. 禄丰市碧城镇水务服务中心
7. 禄丰市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 禄丰市碧城镇财政所
9. 禄丰市碧城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即:
1. 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2.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碧城镇委员会
3. 禄丰市碧城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4. 禄丰市碧城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 禄丰市碧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 禄丰市碧城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 禄丰市碧城镇水务服务中心
8. 禄丰市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9. 禄丰市碧城镇财政所
10. 禄丰市碧城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纳入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不包括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5697267.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97267.1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08685.42元,下降16.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08685.42元,下降16.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导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5697267.13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1551.52元,占总支出的76.7%;项目支出5985715.61元,占总支出的23.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28685.42元,下降16.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2793.93元,下降6.64%;项目支出减少3625891.49元,下降37.7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导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11551.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933374.36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8177.16元,占基本支出的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85715.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1132.40元,完成镇、村级扶贫工作任务、安全生产任务、固定资产、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工程)开展(建设),确保镇级机构正常运转、民生资金保障工作等;科学技术支出2500元,主要用于保障科学技术普及和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500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等方面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3841.21元,主要用于死亡、伤亡抚恤、养老服务、残疾人就业、临时救助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56560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8276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林水支出1111906元,主要用于保障镇级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3个部门和15个村(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开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辖区2023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其他支出115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28991.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5%。与上年相比减少5430682.42元,下降18.1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7245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5%。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2. 科学技术(类)支出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度烟叶生产。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329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1607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9%。主要用于保障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抚恤支出等;
5. 卫生健康(类)支出85319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 城乡社区(类)支出39565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
7. 农林水(类)支出507994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农村公益事业、防汛、农田水利等支出;
8. 住房保障(类)支出80387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灾害救助。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3800元,决算为2699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4618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11%,完成年初预算的76.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800元,决算为22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3800元,支出决算为2699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461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800元,决算为22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688.3元,增长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771.7元,下降4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460元,增长36.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通讯、森林防火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核验收、业务办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524.71元,比上年减少112275.29元,下降18.2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22293508.41元,其中,流动资产36638552.3元,固定资产5137522.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5422.92元(净值),其他资产80272010.8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775369.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4516.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