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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一平浪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文秘、计生、民政、社保、残联、卫生、教育、土地、城建、科协、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等政府职能。
2.一平浪镇党委:具体承担党建、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信访等党务职能。
3.一平浪镇人大主席团:具体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及镇人民政府的换届工作及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一平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5.一平浪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搞好文物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一平浪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一平浪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农产品和动物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抓好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农村能源管理等工作。
8.一平浪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植物疫病防治防控、农村能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9.一平浪镇水务服务中心: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管理,指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洪、蓄水、排涝、抢险等工作。
10.一平浪镇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一平浪镇经济社会发展克难攻坚、承压奋进之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盯省委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一极三区”、市委“一极四区”目标任务,一以贯之发扬一平浪镇久久为功、能担重任、敢于斗争、务实创新的光荣传统,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不遗余力抓产业、推项目、保民生,在克服重重困难中收获了一份殊为不易、令人欣喜的成绩单。
勇担当、善作为,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全面完成。面对全州第二、全市第一的耕地流出图斑整改任务,镇村干部不畏难、不逃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扛起整改责任,克期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整改3433.45亩、“回头看”图斑整改82.38亩,完成2023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整改503.32亩,完成2023年变更调查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整改278.73亩。截至目前,全镇整改耕地流出图斑4237.88亩,整改成效排名全市前列,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树牢了一平浪镇广大党员干部能担重任的良好形象。
兴科技、搭平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持续大力推行轮种套作、精细化管理,依托一平浪镇农产品交易中心,抢抓市场机遇,目前我镇青早蚕豌豆、甜脆玉米、青花菜、四季豆等高原特色作物种植面积4万余亩,产品远销国内外,产值约2.1亿元,户均增收3.5万元,纳甸、阿井入选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目录,6个“三品一标”绿色食品认证成功,豌豆产业获评省级“一村一品”专业镇,促农增收成效被州委州政府高度肯定。
重创新、谋治理,基层治理成果更加殷实有效。传承推广“四下基层”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镇情实际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织密织牢“一张网”体系,以线上线下联动、“五户一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为抓手,建立推广“枫平浪进”基层治理模式。一年来,辖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4.35%,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7.58%,纠纷警情同比下降12.03%,信访件同比下降26.19%,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巩固形成,“枫平浪进”基层治理模式被中央和省州市媒体刊载。
顶压力、破困局,全镇经济形势保持稳中向好。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顶压前行,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增长。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0.00万元,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0.50%;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78.00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0.4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4578.00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0.02%;完成招商引资52251.00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4.5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4508.70万元,商贸流通限上企业销售额达1173.40万元、零售额11125.20万元,各项经济指标稳中有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禄丰市一平浪镇委员会(非独立核算)
2.禄丰市一平浪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非独立核算)
3.一平浪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4.一平浪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一平浪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一平浪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一平浪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一平浪镇水务服务中心
9.一平浪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一平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禄丰市一平浪镇人民政府
2.中国共产党禄丰市一平浪镇委员会
3.禄丰市一平浪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4.一平浪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5.一平浪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一平浪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一平浪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8.一平浪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一平浪镇水务服务中心
10.一平浪镇财政所
纳入禄丰市一平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不包括禄丰市一平浪镇人民政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人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0元。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包含事业单位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3667749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58305.98元,占总收入的73.2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819189.14元,占总收入的26.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65363.50元,增长1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53825.64元,下降16.1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819189.1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统计口径改变,其他收入包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资金收入,退休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建设类项目投入力度降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36831312.38元。其中:基本支出19844416.78元,占总支出的53.88%;项目支出16986895.6元,占总支出的46.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39180.76元,增长14.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1520.41元,下降5.03%;项目支出增加5690701.17元,增长50.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减少,故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取数口径变化历年结余的项目经费纳入填报,故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44416.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51366.02元,占基本支出的96.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3050.76元,占基本支出的4.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86895.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81871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8570.00,主要用于保障镇机关正常运转,有效开展党建、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社会事务等工作;科学技术支出2500.00元,用于保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087.20元,主要用于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残疾人就业、水利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补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772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及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7672.00元,主要用于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9401182.40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改造、水库维修养护、乡村振兴、抗旱救灾等方面的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000.00元,用于一平浪镇规模养殖户猪舍新(扩)建奖补、生猪引种奖补及生猪检疫监管监测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37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及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及新增流动防雹点工作;住房保障支出659000.00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984.00元,用于完成自然灾害救灾、恢复及冬春补助;其他支出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三村村委会文体活动场所配套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40633.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26%。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948853.64元,下降19.13%,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平浪镇人民政府减少了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等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3391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6%。主要用于保障一平浪镇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和其他科学技术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354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0402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1%。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费、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支出、临时救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906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2023年一平浪煤矿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9734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保障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469561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8%。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新增流动防雹点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64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4000.00元,决算数为3838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数的0.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数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数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数的52.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00.00,决算为1838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数的47.89%,完成预算的99.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38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3820.00元,完成预算的9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00.00元,决算为1838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减少168680.00元,下降30.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18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320.00元,增长6.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镇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其中公务接待费增长原因是2023年一平浪镇建设项目增加,项目推进会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烤烟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工作、疫情防控、农村厕所革命、招商引资、民政救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春防秋防、安全生产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143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相关部门来我镇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烤烟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工作、疫情防控、农村厕所革命、招商引资、民政救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春防秋防、安全生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我镇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接待尽量安排在政府食堂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050.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239.24元, 下降9.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禄丰市一平浪镇资产总额20453364.83元,其中,流动资产15215285.07元,固定资产3991799.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46280.4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11268.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52755.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3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3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一平浪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6101111
纳入禄丰市一平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不包括禄丰市一平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