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101000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救援、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款物募捐,进行人道救助物资储备及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
2.负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导乡镇红十字会参与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指导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接受上级红十字会派遣,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市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协助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宣传。向全市广大群众宣传世界红十字运动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应急救护、防灾减灾、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预防艾滋病和红十字人道主义慈善理念等。一是利用特定时间节点抓宣传。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全市自然灾害综合实战演练等特定时间节点,深入学校、乡镇、村(社区)开展宣传。二是整合各方资源抓宣传。依托14个乡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移民安置办开展库区移民技能培训等有利时机,主动协调对接,组织师资力量开展公益宣传培训。三是依托固定地点抓宣传。组织志愿者在邮电大楼前集中献血进行宣传,截至10月8日累计在邮电大楼前集中开展宣传活动6场次,参与献血志愿者1547人次,累计采血483100毫升。四是召开会议抓宣传。2023年,承办了楚雄州“三献”知识宣传培训班,召开了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全市红十字会工作骨干力量100余人参与了培训。
2.聚焦主责主业抓落实。一是根据需求,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和村社区扎实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截至9月底,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22期862人,完成任务数的103.86%。二是主动协调对接,委托市妇幼保健院利用适龄儿童入学体检机会,开展适龄儿童先心病筛查500人,完成任务数的125%。三是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宣传,现场采集造血干细胞样本入库150人份,完成任务数的125%。四是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器官捐献、医护先行”活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医护人员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入库1030人,完成任务数的396.15%。
3.不断增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力。找准“助医、助学、助困”等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重点,积极将人道资源动员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3年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共计572.9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220.35%。一是谋划好网络公益筹资。2023年“5.8人道公益日”累计筹资13.8万元;“99公益日”网络筹资全市累计组队186支,45675人次参与捐款,捐款额达477040.92元,组队数、参与捐款人次,捐款额均创禄丰新高。“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筹资均位列全州第一。二是执行发放好2022年“99公益日”网络筹资物资。坚持“谁筹款谁受益”原则,合理分配2022年“99公益日”温暖被褥包和爱心书包,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红十字会领导班子积极参与各筹资单位捐赠仪式、发放仪式,充分调动各筹资单位积极性,着力提升全市开展人道资源动员的内生动力,构建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抓筹资的人道资源动员格局。截至9月底,共发放2022年“99公益日”温暖被褥包100套,爱心书包6320个,执行物资总计价值311820元。三是开展好帮扶救助活动。2023年完成医疗救助1421人次,完成任务数的835.8%;实施博爱送万家受益1560人次,完成任务数的102.63%;开展助学帮扶6420人次,完成任务数的1211.32%。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召开了二届三次理事会议,调整补选了理事7名,常务理事2名;全年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3个,完成任务数的150%;成立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队3支,完成任务数的300%;发展个人会员464人,完成任务数的154%;发展注册志愿者103人,完成任务数的20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禄丰市红十字会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宣传筹资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禄丰市红十字会。
纳入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814319.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319.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946744.25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2424.74元,下降13.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424.74元,下降12.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9000.00元,下降100%。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2年度人员经费预算为5人,2022年6月按照禄编发〔2022〕31号文件要求核减专职副会长职数,调出人员1名,2023年度人员编制数较上年减少1人为4人,相应人员经费减少。(2)按工资调整政策,2022年度补发了2021年度7至12月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而2023年度只按月随工资计发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上述两个原因致使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存量资金安排业务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825580.59元。其中:基本支出784319.51元,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41261.08元,占总支出的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961958.77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6378.18元,下降14.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3424.74元,下降12.63%;项目支出减少22953.44元,下降35.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2年度人员经费预算为5人,2022年6月按照禄编发〔2022〕31号文件要求核减专职副会长职数,调出人员1名,2023年度人员编制数较上年减少1人为4人,相应人员经费减少。(2)按工资调整政策,2022年度补发了2021年度7至12月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而2023年度只按月随工资计发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上述两个原因致使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1261.08元,2023年年内专款专用,加快结余资金支付进度,年末已全部支出完毕;项目经费安排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红十字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4319.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1556.61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762.90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红十字会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禄财社〔2023〕165号,财政下达红十字业务经费,支出30000.00元。2023年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通过的市本级专项申报,给予市红十字会业务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人体器官捐献、人道救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319.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与上年897744.25元相比减少83424.74元,下降9.2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2年度人员经费预算为5人,2022年6月按照禄编发〔2022〕31号文件要求核减专职副会长职数,调出人员1名,2023年度人员编制数较上年减少1人为4人,相应人员经费减少。(2)按工资调整政策,2022年度补发了2021年度7至12月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而2023年度只按月随工资计发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上述两个原因致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468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5756.84元,红十字事业支出618926.6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89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7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4000.00元持平,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禄丰市红十字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确保“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红会、友邻红会、爱心机构等单位到我会视察、考察、交流红会工作等活动(7批次、8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62.90元,与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57.24元相比,增加5305.66元,增长9.23%。机关运行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6月其他交通费用支出(车改补贴)较上年32100.00元增加7500.00元;禄丰市红十字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控制各项办公费用支出。禄丰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800.00元,电费支出3600.00元,邮电费支出26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7162.9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车改补贴)39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红十字会资产总额13187525.78元,其中,流动资产13168783.49元,固定资产16575.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66.4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54449.2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33076.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红十字会
2024年9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