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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和平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和平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等工作。
3.禄丰市和平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具体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及镇人民政府的换届工作及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禄丰市和平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5.禄丰市和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搞好文物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禄丰市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禄丰市和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抓好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等工作。
8.禄丰市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植物疫病防治防控、农村能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9.禄丰市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管理,指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洪、蓄水、排涝、抢险等工作。
10.禄丰市和平镇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产业为要、项目为王,经济质量稳步提升。重点项目齐头并进。践行“三法三化”,推动重大项目从谋划储备到开工建设各环节全面提速增效。投资10.12亿元的桃园光伏电站项目,安装并网容量142MWp,平均日发电量60余万度,为全市贡献税收1073.4万元;投资2.4亿元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序推进,已完成整体工程的90%;投资3911万元的集镇供水配水管网延伸工程已建成使用,有效解决10个村委会73个自然村饮水难的问题;投资3000万元的东河田园综合体渔旅融合(一期)建设项目,当年建设当年就实现运营收益200余万元;投资1700万元的大厂村整村推进“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已于8月竣工;投资1400万元的和平镇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工程主体已封顶完工;投资930万元的集镇污水处理项目,集镇管网及主场区罐体预埋已完成,污水处理设备正在有序安装。产业发展势头强劲。高原特色农业快速发展,经济林果种植业稳步发展,牛角乌、冬雪梨等林果种植面积超过27000亩,东河米、东河鱼等农特产品持续畅销。完成187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均价36.38元,居全市第三,较上年增长2.58元,增幅居全市第一。稳步推进肉(奶)牛养殖三年行动计划,新增规模牛超市、精品牛超市2个、肉(奶)牛养殖小区1个,和平村、沙朗村分别入选云南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特色养殖目录。工业经济开局破题,开展外出招商活动2批次,招商入驻项目2个,州外到位资金6.07亿元;以桃园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为抓手,突出招大引强,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利用,不断推动资源经济“向绿发展”。乡村旅游亮点纷呈,抓住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重要机遇,加快推进东河田园综合体渔旅融合项目建设,充分挖掘和平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东河水库景区独特的资源禀赋、持续推进“五台山—东河水库—大德优质果园—和平村小德庄”轴点式旅游经济带建设,有效推动高原特色农业与乡村休闲旅游深度融合,“滇中钓台;乡愁和平”文旅品牌越擦越亮。
坚持全面巩固、力促振兴,乡村振兴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有效巩固。“四个不摘”和“一平台三机制”有效落实,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防返贫动态监测常态化开展。发展6个农业龙头企业、2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50户农户建立“双绑定”利益联结机制,“一绑双保”全面推行,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有效推行,收入增长措施精准落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人均纯收入达15015.23元,增长15.08%,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乡村振兴持续推进。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稳步推进8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8个地块土地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移栽3081.69亩,粮食种植面积达到7.1万亩,产量2.4万吨,发放惠农补贴400.82万元。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1669座户厕改建,建设公厕16座,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绿美乡村、美丽村庄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创建24个市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示范村,村容村貌整治、移风易俗成效显著。
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绿美和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强化,坚定不移落实“两山”理念,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污水治理、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等工作,深入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有效形成。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林长制”,持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省第二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环保问题涉及大白石岩华松坡违规建设养殖场问题、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绿剑云南”行动交叉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涉及3家企业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坚持共建共治、强化防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巩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完善联防联控、防汛抗旱常态化协同机制,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网”有效筑牢。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深入推进,持续深化综治、维稳、司法、信访“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不断加强;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3起,成功调处22起。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个、镇级示范点8个,示范单位2家,全镇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
坚持人民至上、实事惠民,民生保障彰显温度。社会保障不断夯实。全力做好城乡低保、五保、社会救助、残疾人、老龄、优抚、计生等工作,发放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资金288.52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补助218人174万元;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98%、95%;实现转移就业人数12450人,城镇新增就业276人,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教育事业提质增效。2023年楚一中择优录取我镇初中毕业生2人,定向录取5人,普通高中上线率较去年上升8.6个百分点,和平小学被授予“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称号,路溪小学成功创建清廉校园示范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新突破。卫生健康稳步推进。健康和平建设持续推进,成功举办和平镇第四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民健康事业蓬勃发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大德村成功创建省级卫生村;和平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达到省级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院水平,开展“两癌”筛查1114人次,特殊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社会救助实现全覆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效能政府建设持续加强。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高质量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驰而不息转作风提效能,年内建立健全了8个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政府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洁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自觉接受镇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91条,办理12345政府热线14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三公”经费支出持续下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和平镇委员会(非独立核算)
2.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非独立核算)
3.禄丰市和平镇财政所
4.禄丰市和平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5.禄丰市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6.禄丰市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
7.禄丰市和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禄丰市和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9.禄丰市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2.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和平镇委员会(非独立核算)
3.禄丰市和平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非独立核算)
4.禄丰市和平镇财政所
5.禄丰市和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禄丰市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禄丰市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
8.禄丰市和平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9.禄丰市和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10.禄丰市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纳入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不包括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3辆的原因是:超编3辆为事业单位用车(林业站消防车1辆、林业站护林防火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23901077.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1077.1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结转0元,占总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02223.27元,减少12.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02223.27元,减少12.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加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因财政政策调整,全市压缩三公经费,且上年度年初结转结余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23901077.12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9544.09元,占总支出的72.80%;项目支出6501533.03元,占总支出的27.2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02223.27元,减少12.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52024.71元,减少8.2%;项目支出减少1850198.46元,减少22.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生活补助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资本性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99544.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89658.37元,占基本支出的95.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9885.72元,占基本支出的4.6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1533.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5000元,分别是水利工程建设资金85000元,抗旱资金5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用于老马河水库溢洪道、涵洞、管理所维修养护85000元,帮助群众解决饮水困难资金65000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小(二)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农村厕所改造967400元,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营761900元,美丽宜居示范村庄打造30000元,集中供养对象救助补助49500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7800元,残疾人就业保障方面支出10600元,用于解决落实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入公墓安葬补助703500元,文化中心办公楼修缮改造及农函大培训费164500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020000元,推进“清廉单元”建设50000元,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210000元,提升乡镇财政服务能力专项费用413500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征地协调、村镇建设规划等镇级机构正常运转支出1190000元,其他工作经费547833.0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1813.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4%。与上年相比减少3927697.27元减少14.46%,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非必要的行政支出和不必要政府采购,调整了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了关键领域投入,减少了非必要领域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343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6%。主要用于保障和平镇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维护交通安全,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6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231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415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8%。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费、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支出、临时救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81217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
10.节能环保支出97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27598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保障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支出5847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6%。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794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149.2元,决算为901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决算为4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149.2元,决算为4514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14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149.20元,决算为9014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45000元,决算为4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5149.2元,决算为451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9542.27元,下降3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975.79元,下降4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566.48元,下降3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烤烟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工作、农村厕所革命、招商引资、民政救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春防秋防、安全生产、提质增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市相关部门来我镇开展乡村振兴、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烤烟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工作、农村厕所革命、招商引资、民政救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春防秋防、安全生产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820元,减少396191.13元,下降49.15%,主要原因分析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和平镇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26677596.06元,其中,流动资产14076673.21元,固定资产1252143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406440元,无形资产2706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56843.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9370.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