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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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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彝)医药地方性法规拟定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全市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临床用血质量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15.管理、指导禄丰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禄丰市卫生健康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省、全州卫生健康大会精神,以“健康禄丰”建设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及健康县城为重点,全市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1.群策群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是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聚焦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等热点问题,全面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面貌、建设“健康县城”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全面展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创建责任,修订《禄丰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考核指标,优化调整城市综合治理网格,按照“每天一督查,每天一通报”的工作模式,发布创卫督查通报121期,涉及问题1800余个,对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整改,整改落实合格率100%。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多部门积极开展支持性环境建设,建成一批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实现医疗机构免费健康检测点覆盖率100%,无烟单位、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全覆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上升至25.23%,人均期望寿命提升至77.03岁。

2.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按照《禄丰市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八个中心工作挂包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围绕医共体八大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局班子成员每月召开医改工作研讨会议,对挂包的中心实施精细化管理,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共修订下发各类管理措施文件12个,召开各类推进会议7次。二是医疗保障体系改革逐步深入。持续推进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定期监测分析资金运行情况,及时预警通报。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市五家二级公立医院,除两家无住院业务外均按DRGs支付方式支付,改革覆盖率达100%,全市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持续增强。2023年医保资金支出金额4.06亿元,资金使用率104.1%。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三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持续推进。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为核心的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不断落实。市乡医疗机构累计双向转诊患者2009人次,其中市级公立医院下转乡镇1482人次,乡镇上转公立医院527人次。全市居民市域内门诊就诊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占比持续保持在75%以上,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3.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巩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危重患者获得有效治疗时间缩短至1小时,抢救成功率达95%以上。二是全面启动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针对不同中心工作要求,以市人民医院牵头,面向14个乡镇卫生院开展2轮培训,向3家卫生院授牌设立慢病管理分中心,医疗服务连续性更加完善。三是推进120急救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加快构建“1+10”院前急救指挥调度模式。全市3家市级医疗机构和14家乡镇卫生院共20辆救护车纳入州级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进一步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市人民医院成为全州首家县市级达到三级乙等服务水平的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二阶段提质达标顺利通过验收评审,市第二人民医院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稳步进行。

4.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人均标准提高到89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了含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居民。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印发签约工作手册,保障全市55.05%的居民享受家庭医生服务,履约率100%。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得到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管理工作全面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均得到规范的健康管理。全市婴儿死亡率2.0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06‰,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44.84/10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已通过州级验收,经过省级验收待评审结果公布。

5.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持续提升。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621.89/10万(去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为152.32/10万),传染病发病率均在可控范围内,麻疹、手足口病、流感等疾病得到科学预警,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艾滋病三个“90%”目标全部实现,发现率达94.6%、在治疗率达94.5%、抗病毒治疗有效率达98.6%,在新发感染者中,未发生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病例。科学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起。

6.中彝医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充分发挥医共体中彝医管理中心职能,落实省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推动两个省中医院专家基层工作站的建设,开展专家巡诊工作,为乡镇居民提供中彝医服务,由管理中心牵头开展中彝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中彝医服务能力。专家巡诊累计外派专家32名,服务群众507人,全面提升全市中彝医服务水平。中彝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60%,65岁以上老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成数达78.5%。

7.聚焦“一老一小”做好服务保障。积极落实生育服务登记及生育补贴发放工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证2390证,审核申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36140次,1248.6万元;按照《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禄发〔2023〕15号)要求,全市5家营利性托育机构,其中3家已完成备案,2家已注册但未备案,总托位数达1265个,千人托位数达3.5个,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婴幼儿抚养人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70%。高度重视老龄健康工作,全市创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9家,14家养老机构与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定期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全市设置养老床位1569张,设置护理型床位764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1.7%,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72.9%,失能老人健康服务率达100%。认真完成为特殊老年人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累计完成14个乡镇15079人次,30.16万元,赔付老年人意外伤害险116人次,27.7万元。

8.加强职业病健康保护。紧紧围绕健康企业创建,巩固尘肺病攻坚行动成果,加强职业病防治培训,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71户,监督率100%,督促14家职业危害超标企业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合格10家,治理合格率71%,以督查促整改,保障劳动者健康。

9.积极开展人才工作。围绕“人才工作服务提质年”目标,认真落实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自主制定人才引进计划,通过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人才11人,安置订单定向医学生47人。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选育推荐工作,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共推荐1名医务人员参加州级“兴楚名医”,3名医务人员参加“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的评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医政药政股、疾病预防控制股、法规监督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信息统计股、防治艾滋病股、中彝医科教健康产业发展股、老龄工作办公室

所属单位20,分别是:

1.禄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禄丰市卫生监督所

3.禄丰市妇幼保健院

4.禄丰市人民医院

5.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

6.禄丰市中医医院

7.禄丰市土官镇卫生院

8.禄丰市恐龙山镇卫生院

9.禄丰市金山镇卫生院

10.禄丰市中村乡卫生院

11.禄丰市罗次中心卫生院

12.禄丰市勤丰镇卫生院

13.禄丰市仁兴镇卫生院

14.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

15.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

16.禄丰市彩云中心卫生院

17.禄丰市黑井中心卫生院

18.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

19.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

20.禄丰市妥安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入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原因是所属的20个医疗卫生单位是独立核算单位,未纳入禄丰市卫生健康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1,254,29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22,890.01,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400.00,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564,434.59元,增长255.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401,480.19元,增长282.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37,045.60元,下降98.32%总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401,480.19元,收到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65,000,0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仅有无偿献血工作经费31,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1,267,316.93。其中:基本支出5,799,117.40,占总支出的6.35%;项目支出85,468,199.53,占总支出的93.65;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445,854.31元,增长253.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1,884.47元,下降9.54%项目支出增加66,057,738.78元,增长340.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总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65,000,000.00元,并已转拨完毕,而上年度无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补发以前年度在编在职职工的综合绩效奖和奖励性绩效18.7万元,再加人员变动,导致上年度人员经费支出较大,而本年度无补发工资等情况;项目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65,000,000.00元,并已转拨完毕,而上年度无专项债券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9,117.4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61,000.22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8,117.18元,占基本支出的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468,199.5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5,000,00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00.00元,用于春节走访慰问全市百岁老人18人、80周岁以上失独失能空巢贫困老人及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春节值班一线人员支出。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21,201.63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各项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培训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164,4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和实施省级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30,653.84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免费提供国家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移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7,117.2元,主要开展工作是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工作。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769,432.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7.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00,0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8.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3,948,747.26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兑现和发放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户各项奖优免补资金和实施生育支持项目奖励补助

9.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374,047.6元,主要开展工作是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缴费“重阳节”走访慰问活动

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9,0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医生、乡村医生培训

1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5,000,0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22890.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73%。与上年相比增加1640300.39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实施生育支持项目奖励补助和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工作,上年度无此两项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5,94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缴费和慰问活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732,18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2%。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工资、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免费提供国家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疫情防控、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工作支出,兑现和发放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户各项奖优免补资金,老年人事业发展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4,7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2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支出决算为40,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15,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25,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140.00,增长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0.00,增长0.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为开展好各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公务活动次数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长;公务接待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增加了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省州开会、培训、汇报工作及下乡指导、督查、考核及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相关部门和单位指导、督查、考核及乡镇卫生院来市局汇报工作或办理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117.18元,比上年增加34,951.94元,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行政人员4人,退休1人,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及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2,770,837.24元,其中,流动资产8,871,070.58元,固定资产3,897,793.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73.1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12,202.8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4,968.12。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89.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09.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789.4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789.4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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