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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拟定相应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执行国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市实际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实施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和各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及网络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及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结合全市实际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结合全市实际,拟定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的办法、措施,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规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0.承办禄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切实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用好社保降费提待和数据省级大集中两大优势,重点对中小企业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实施精准扩面。以中断缴费人员为重点,积极引导中断缴费人员续保缴费,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城乡劳动者积极参保、持续缴费,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二是继续落实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措施,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待遇清算、调整职业年金待遇发放、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切实推进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清理、归集上报,为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做好准备。三是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实体窗口、电话咨询、自助查询等多种方式为服务手段,加快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全流程的方便快捷服务。强化乡镇、社区(村)的社保服务功能,将业务重心从“窗口服务流程改造”转移至“互联网服务流程改造”,开通手机社保服务功能,全面推行异地业务“不用跑”、证明材料“不用交”、表格信息“不用填”、“最好跑零次”,让群众在方便时随时都能办理社保业务,方便群众少跑腿。四是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守护好群众的“养命钱”。五是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教育,引导社保干部职工提升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强化职业道德操守,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2.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采取灵活多样、贴近群众、高效便捷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形成市内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为主,市外省内、省外相结合的格局。强化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构建就业创业政策向贫困家庭劳动者倾斜机制,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和乡村服务岗位,加大对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工作,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和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稳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持续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为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3.突出规范,在人才人事工作上下功夫。规范有序开展职称申报、认定等工作,继续做好初级职称的考核认定办理,高级评审申报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政策法规,规范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调配、全市人才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大人才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各项人才工作。
4.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力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处理力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监管。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新模式。争取建立多方协调体系,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等形式,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形成劳动争议处理联动机制。
5.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队伍的办案能力。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接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指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正确引导劳资双方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加大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的组织作用,推进劳动争议就地、就近、及时化解。
6.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主动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特别是加大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和流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突出作风建设。坚决查处服务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上推诿扯皮、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建立约谈、追责机制,对行风、作风问题比较突出,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追责。加强监察力度。在全局上下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作风监督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宣传股、基金监督与规划财务股、社保股、劳动仲裁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保障服务和信息化中心、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禄丰市社会保险中心
2.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禄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禄丰市社会保险中心
3.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禄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纳入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8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0776597.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76597.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52777.46元,增长3.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52777.46元,增长3.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56253919.73元,本年59962397.19元,增加3708477.46元,增长6.5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9900.00元,本年0元,减少9900.00元,减少10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上年2260000.00元,本年814200.00元,减少1445800.00元,减少63.9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0861645.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9360.82元,占总支出的22.16%;项目支出47372285.14元,占总支出的77.84%;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53391.35元,增长3.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33310.07元,下降16.33%;项目支出增加4686701.42元,增长10.98%。基本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50万元企业独生子女奖励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89360.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81413.48元,占基本支出的93.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7947.34元,占基本支出的6.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372285.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9928.32元,其中:禄财行〔2023〕94号2023年车辆购置专项资金165300.00元,禄财行〔2023〕160号车辆购置专项经费14628.32元;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83000.00元,其中:禄财社〔2023〕123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困难群体市级代缴补助资金18300.00元,禄财社〔2023〕25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上级补助资金464700.00元;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00000.00元即:禄财资〔2023〕52号禄丰市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2000000.00元;4.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1349027.63元其中:禄财资〔2023〕52号禄丰市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249027.63元,禄财预〔2023〕01号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1100000.00元;5.职业培训补贴1810000.00元其中:禄财社〔2023〕4号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090000.00元, 禄财社〔2023〕174号社保口2022年度上级专项补助结转预算指标专项资金720000.00元;6.社会保险补贴4504009.70元,即:禄财社〔2023〕4号就业专项补助资金4504009.70元;7.公益性岗位补贴11282563.18元,即:禄财社〔2023〕4号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1282563.18元;8.就业见习补贴813000.00元其中:禄财社〔2023〕174号社保口2022年度上级专项补助结转三保专项资金813000.00元;9.促进创业补贴1415465.41元,即:禄财社〔2023〕4号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415465.41元;10.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804249.60元其中:禄财社〔2023〕174号社保口2022年度上级专项补助结转预算指标专项资金600276.19元,禄财社〔2023〕174号社保口2022年度上级专项补助结转三保专项资金87785.25元,禄财社〔2023〕67号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及创业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示范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禄财金〔2023〕49号2021年度结转人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43162.25元,禄财社〔2023〕95号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5000.00元,禄财金〔2023〕10号(2021年结转)贷免互补和创业担保两项贷款专项经费41886.52元,禄财社〔2023〕25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上级补助资金16139.39元;11.死亡抚恤190807.20元,即:禄财社〔2023〕47号病故抚恤经费190807.20元;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1003.31元其中:禄财社〔2023〕3号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14100.00元,禄财社〔2023〕52号市属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专项资金3026903.31元,禄财预〔2023〕01号国企职工遗留问题财政补助资金4330000.00元;13.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828390.00元其中:禄财农〔2023〕140号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400.00元,禄财农〔2023〕91号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64990.00元;1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7303192.37元,其中:禄财金〔2023〕45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市级配套资金500000.00元,禄财金〔2023〕49号2020年度第三批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经费166152.47元,禄财金〔2023〕49号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53624.23元,禄财金〔2023〕49号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29210.00元,禄财金〔2023〕8号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6554205.67元;15.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23448.42元其中:禄财金〔2023〕49号2021年度结转人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80728.50元,禄财金〔2023〕10号(2021年结转)贷免互补和创业担保两项贷款专项经费69675.87元,禄财金〔2023〕7号2022年省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73044.05元;16.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814200.00元,即:禄财资〔2023〕4号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814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4744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6%。与上年相比增加3509091.35元,增长6.21%,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国企职工遗留问题财政补助资金43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8956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等工作的开展。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016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5503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4%。主要用于跨省务工交通补贴及乡村公岗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26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82876.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65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44%,超年初预算数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7705.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9871.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56%,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871.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2876.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65300.00元,超年初预算数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770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9871.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车辆1辆165300元及2023年度车辆大修增加修理费,工作量增大,增加公务接待费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3038.86元,增长61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653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6882.76元,增长32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56.10元,增长57.0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车辆1辆165300元及2023年度车辆大修增加修理费,工作量增大,增加公务接待费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原使用车辆老化报废。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947.34元,比上年增加144162.34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692605.35元,其中,流动资产3012215.17元,固定资产10673986.9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403.2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0910.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0339.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8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061.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1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2926.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6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