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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701000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承担重大公共卫生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被监督单位相关人员的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履行普法强基职责

2023年共开展各类法制培训13场次,培训2237人次。2023年2月至6月,分批次分行业举办了8期公共场所卫生培训;对禄丰市区和土官镇、黑井镇住宿场所、沐浴、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娱乐场所、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国家卫生县创建培训,共培训了587人。2023年2月9日,在市教育体育局举办的禄丰市2023年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上,对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做了专题培训。全市各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100余人到现场参会,会议以视频形式覆盖到乡镇,各校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约1000人参与了培训。2023年3月3日、5月26日,分别举办了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培训会,对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共90个机构189人进行了培训。4月10日、11日,邀请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蔡李先对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198人进行了职业卫生培训;对全市38家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相关的医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共163人进行了放射卫生培训。

4月21日,开展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爱国卫生知识、非法行医等问题提供现场咨询解答和知识宣传。4月27日,围绕“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宣传主题,集中开展了全国第2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册200余份,提供咨询53人次。

2.强化监督执法,维护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

禄丰市共有14个乡镇,被监管机构1673个。我局认真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血液安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消毒产品、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11大专业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共开展卫生监督1742户次,其中医疗卫生320户次,传染病防治322户次,放射卫生34户次,血液安全7户次,餐饮具集中消毒8户次,妇幼健康23户次,职业卫生133户次,公共场所卫生820户次,学校卫生40户次,生活饮用水卫生16户次,消毒产品19户次。2023年国家下达的“双随机”监督任务共168户,其中公共场所121户,学校卫生4户,生活饮用水3户,医疗卫生14户,传染病防治11户,放射卫生5户,妇幼健康8户,职业卫生2户;截至10月底,全面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卫生监督抽检完结率达100%。

一是医疗机构监督。1至3月,我局主要围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加强院感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4月以来,主要围绕省州下达的预防接种、消毒产品等专项监督、“双随机”工作任务,结合省级环保大督察,开展各专项监督检查。2023年共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检查320户次,大部分医疗机构具备较强的依法执业意识,医疗机构能够按时办理校验、变更、延续等许可事项。机构和相关人员基本具备合法资质,能做到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同时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进行了监督检查322户次,通过对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2023年5月,我局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医院感染卫生监督监测。共监督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5家,共采集各类样品341件,合格335件,合格率为98%,对抽检不合格的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针对环保督察中发现的4家医院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并通过了县级验收。

二是公共场所监督。全市纳入卫生监督管理的公共场所共有978个,其中对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游泳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管理率达100%,根据监督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其中A级1户,占0.1%,B级39户,占3.99%,C级924户,占94.48%。2023年共开展监督检查820户次。为推进禄丰创建国家卫生县进程,全面加强重点场所中“四小行业”管理,整治“四小行业”点多面广,卫生管理不规范,达标难等问题,禄丰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严格落实服务与监管并重的原则,以“三服务两惩戒”的“3+2”模式全力推进“四小行业”创卫工作。一是提供培训服务。分批次分行业举办了8期公共场所培训,指导各经营户健全完善各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完善各种表册的填写记录,对各经营户开展创卫工作进行了充分动员,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卫生知识现场测试。二是卫生监督员每月至少对各场所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和规范指导,进一步提升经营户和从业人员对卫生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实际操作,进一步规范了卫生管理。三是提供行政许可办证指导服务。通过巡查,对发现正在装修或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场所,卫生监督员提前介入,逐一到户,上门服务,从源头上进行规范。两惩戒:一是采取“红黑榜”曝光,建立奖惩机制。每月持续对“四小行业”实行“红黑榜”曝光,对检查中发现的亮点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管理较差的场所上黑榜进行批评。除了在全市创卫黑榜中进行曝光,还及时在“监管群”中进行曝光,采取同行监督的方式督促问题整改。二是采取行政处罚手段,督促违法问题整治。2023年,我局对无证经营,卫生检测不合格,不进行卫生检测,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的20家公共场所进行立案查处。形成了“以罚促管”“以整改促提升”的工作闭环管理,推动了卫生监督创卫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学校卫生监督。2023年3月20日—24日,由禄丰市教育体育局、禄丰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4个乡镇(包括市区)34所中小学,其中普高4所,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17所,小学13所;幼儿园2所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等方式,检查了学校制定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及落实情况,重点查了因病缺课学生的追踪管理和传染病病愈复课证明的查验情况,学生健康体检及传染病指标的复查、追踪管理情况,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管理情况及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涉水产品索证情况;对教室采光、照明等布局,课桌椅配置等情况;校园环境卫生情况;病媒生物防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学校均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管理登记制度等传染病防控制度;所有学校都执行晨午(晚)检,有记录;绝大部分学校组织了学生健康体检。生活饮用水管理主要由后勤人员和食堂人员负责,每学期对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校园环境卫生整洁,均实施了绿化、美化、亮化。学校食堂布局合理,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针对每一个学校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认真整改或逐步整改。2023年共开展学校卫生监督39户次,对3家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高考及各类重大考试卫生保障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前和考时监督,确保了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4所学校,未备案的1所托育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全市共有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8个,二次供水单位4个,小区直饮水备案2个。2023年共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16户次,其次对36所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对饮用水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水处理工艺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自建供水单位管水人员健康证,卫生安全巡查,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消毒、检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问题的8家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8份。

五是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我市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4户,其中城区2户,乡镇2户。2023年共开展监督检查8户次,全覆盖抽检2次。抽检碗、茶杯、酒杯、盘子和筷子餐饮具样品共计64件,合格64件,合格率为100%。经过多年整治,4户单位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均达到有关标准,规范管理走在全州前列。2023年8月23日,全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培训及现场交流会在禄丰市召开,我局对监管工作进行了交流,并组织参会人员到禄丰市缘源餐具消毒配送服务部进行了现场参观学习。

六是消毒产品监督。我市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根据2023年消毒产品专项执法监督工作安排,我所于2023年1月9日起对消毒产品销售单位(药店)和使用单位(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药店)19个,使用单位(医疗机构)146个。

七是职业卫生监督。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健康企业创建,巩固尘肺病攻坚行动成果,加强职业病防治培训、现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所有在册企业进行了排查,对正常经营的71户企业,滇中引水工程6个标段开展了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监督率达100%。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项目数有2个;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7%,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100%。我市制定印发了《禄丰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14家工业企业纳入了治理范围。通过服务指导,督促企业对危害超标岗位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改造、加强劳动者个体防护,降低劳动者接触水平,并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目前14家企业中有10家经职业危害监测已达标,完成了治理,并经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了上报,治理合格率达71%。目前我市共有禄丰市人民医院、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禄丰康宁医院三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了省级备案,承担起禄丰市职业健康检查(岗前、岗中、离岗时)体检工作,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在市卫健局的组织下,我局与市疾控中心深入企业,对6家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积极动员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对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县级初评,并通过了州级评估,正在接受省级评估,其余4家通过了县级评估。

3.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和案件查处

2023年我局还在办理行政许可7大项,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包括新办、变更、校验、延续),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包括新办、变更、校验、延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单采血浆站设置初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新办、变更、延续),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34件。其中:医疗机构许可288件,放射诊疗许可46件。

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卫生监督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给予现场指导和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之不改或存在严重问题的给予法制教育,并进行行政处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4件,其中医疗卫生5件(含非法行医4件),传染病防治8件,放射诊疗1件,职业卫生5件,公共场所20件,学校卫生5件,罚没收入共计18.43万元。

4.上下联动,提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目前,我市设置禄丰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协管站1个,专职协管员8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14个,共有协管员45人,其中专职2人。2023年我局举办了卫生监督协管培训会议3次,对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培训,对2023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制定并下发了《禄丰市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我局继续实施卫生监督员、专职协管员挂包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每季度协助指导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协管巡查工作,重点为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巡查;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指导各协管站收集整理各年度工作资料。目前对14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了1-3季度的考核。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补助资金按照人均3元的标准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拨付,其中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按照辖区人口数1元/人,市卫生监督执法局2元/人核算。

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2023年累计开展卫生监督巡查6738户次,其中医疗机构巡查918户次,学校卫生巡查837户次,公共场所卫生巡查4127户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856户次;信息报告12条,其中非法行医信息报告6条,已立案查处4起,2起为“游医”,未再发现,学校群体性事件3条,公共场所违法信息4条。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铸牢政治思想意识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引领,将意识形态

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贯穿到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人才培养、监督管理等方面。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开展每季度或不定期政治理论、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及时将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的主要安排部署,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行传达,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紧紧凝聚到党的统一领导上来。二是凝心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思想宣讲,及中央民族工作测试,进一步将我单位非党人员和少数民族职工紧紧团结在一起,凝聚强大的思想合力和工作合力,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强干部职工言论和网络安全管理。通过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无职工在各种网络社交平台发表不当言论,发布涉密材料。严格开展对网络公示材料的审核把关,加强保密工作。

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政纪律

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单位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任务分解到科室、到人,与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并进行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每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党风廉政、业务知识专题学习。通过组织观看典型案例专题片4期、典型案例通报4次,市新时代廉洁文化中心实际参观1次,对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发扬民主,抓实“三重一大”管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单位涉及资金申报、人事问题,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出均通过各涉及科室提出议题,召开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进行民主决策。四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抓实廉政工作。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体职工根据所在岗位和工作职责,认真排查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作风建设,坚决抵制腐败,对职工进行廉政谈话。四是积极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的巡查,对巡查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积极进行整改。五是认真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开展自检自查,对发现的相关制度漏洞进行修订完善。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开展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无超标使用情况。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行用车审批,无公车私用、违规用车的情况。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接待费用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职工下乡按标准交纳伙食费,严格执行禁酒令。在职人员严格执行“社区双报到”,接受社区监督;领导认真填写廉政档案,主动进行“八小时”工作外自我监督和家庭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

纳入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离休0人,退休7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7817.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7817.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525.16元,下降5.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599.37元,下降3.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4925.79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年内项目资金收入减少,临聘人员离职1人,支出减少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2023年无其他收入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92743.21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290.65元,占总支出的67.06%;项目支出656452.56元,占总支出的32.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0593.58元,下降4.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873.86元,增长1.43%;项目支出减少109467.44元,下降14.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是2023年新招考录用在职在编人员1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年内项目资金收入减少,临聘人员离职1人,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6290.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1779.98元,占基本支出的89.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510.67元,占基本支出的10.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6452.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禄财社〔2023〕31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23526.77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经费开支及监督所日常工作开支。

2.禄财社〔2023〕76号重大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补助项目资金8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宣传材料的印制。

3.禄财社〔2022〕255号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他资金收入24925.79元,该资金是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7817.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5%。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115519.37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项目支出减少,年内临聘人员离职1人,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65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315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5%。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工资、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0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决算为3398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84.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23%,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98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8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车出行次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4.01元,增长0.8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4.01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耗能高及维修费用也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0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检查增加及下级单位到本单位咨询办理业务人员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84.01元,主要用于省州开会、培训、汇报工作及下乡指导、督查、检查、考核、打击非法行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相关部门和单位指导、督查、考核及业务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510.67元,比上年增加30840.11元,增长29.75%,主要原因是2023年先招考录用人员1人,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卫生监督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3371259.09元,其中,流动资产59074.11元,固定资产3312184.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499.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376.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52.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152.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52.0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152.0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3年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

                                                                                    2024年9月27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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