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901000
禄丰市彩云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共彩云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彩云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彩云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
3、彩云镇人大主席团: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具体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及镇人民政府的换届工作及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彩云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办民政、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殡葬改革、工程招投标。
5、彩云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搞好文物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彩云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彩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抓好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等工作。
8、彩云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植物疫病防治防控、农村能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9、彩云镇水务服务中心: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管理,指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洪、蓄水、排涝、抢险等工作。
10、彩云镇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彩云镇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协调,精准发力;坚持龙头带动、乡村振兴,着力推动“三农”提质增效;坚持项目支撑、投资拉动,着力厚植经济发展优势;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坚持绿色发展、节能减排,着力突出生态文明建;坚持旅游突破、品牌带动,着力加快旅游文化提档升级;坚持依法征管、优化支出,着力抓好财税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坚持共治共享、完善机制,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坚持依法用权、廉洁行政,着力抓好政府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彩云镇党委(非独立核算)
2.彩云镇人大主席团(非独立核算)
3.彩云镇财政所
4.彩云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彩云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6.彩云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彩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8.彩云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彩云镇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彩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禄丰市彩云镇人民政府
2.彩云镇党委
3.彩云镇人大主席团
4.彩云镇财政所
5.彩云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彩云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彩云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彩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9.彩云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彩云镇水务服务中心
纳入禄丰市彩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不包括禄丰市彩云镇人民政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2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19,907,832.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07,832.5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82,169.47元,下降1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82,169.47元,下降10.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决算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彩云镇部分项目资金在2023年没有形成支出,额度收回,不作为收入统计,资金将在2024年形成支出,作为2024年的收入,导致收入减少2,382,169.4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9,907,832.50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5,162.97元,占总支出的74.47%;项目支出5,082,669.53元,占总支出的25.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62,169.47元,下降11.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4,451.20元,下降5.51%;项目支出减少1,597,718.27元,下降23.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决算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彩云镇部分项目资金在2023年没有形成支出,额度收回,不作为支出统计,资金将在2024年形成支出,作为2024年的支出,导致2023年的支出比2022年的支出减少2,462,169.4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25,162.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34,192.27元,占基本支出的95.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0,970.70元,占基本支出的4.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82,669.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3年用于保障镇机关、各站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1,125,124.69元;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支出0元;用于民政定补、低保、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1,183,984.84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35,460.00元;用于节能环保支出0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315,300.00元;用于农业农村的行政运行、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林业和草原的行政运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利的行政运行、防汛、抗旱、农村水利、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016,100.00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农村危房改造支出0元;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700.00元;用于其他支出1,4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92,532.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8%。与上年相比减少4,090,907.47元,下降18.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彩云镇部分项目资金在2023年没有形成支出,额度收回,不作为支出统计,资金将在2024年形成支出,作为2024年的支出,导致2023年的支出比2022年的支出减少4,090,907.4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24,58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1%。主要用于行政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半供养人员生活补贴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1,43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3,37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9%。一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优抚定补及贫困人员生活救助及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0,73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计生育宣传员补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职工医保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69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988,62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2%。一是农林水3家单位公用经费支出;二是农业、林业、水利专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5,3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3,000.00元,决算为25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000.00元,决算为14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00.00元,决算为1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000.00元,决算为14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00.00元,决算为1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2,198.18元,下降5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8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800元,下降3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398.18元,下降55.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彩云镇认真落实上级行政事业单位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用车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及村组干部到镇政府办理公务、参加会议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151.8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5,348.16元,下降60.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的开支使得机关运行经费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行政机关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部门资产总额17,752,226.35元,其中,流动资产9,422,648.28元,固定资产8,329,578.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56,568.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631,545.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1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1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彩云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