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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作者:   来源:广通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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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有以下几项: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

 2.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

 3.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4.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国土资源、教育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一级三区”和市委“一级四区”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经济、谋项目、推产业、惠民生、保安全,攻坚克难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一年来,我们顶压前行、难中求成,经济运行保持稳进提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稳增长、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纵深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产业转型等,实现经济工作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年来,我们攻坚克难、坚守底线,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年来,我们积极作为、务实担当,三产发展提质增效。顶着各种安全风险隐患压力,积极争取全州、全市首届村BA落户广通并成功举办,全力组织好第十六届“六月六”彝族情人文化节、首届和美丰收节等节庆活动,促进餐饮、住宿等三产发展成效明显,广通知名度、美誉度大幅提升。

一年来,我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民生福祉更加殷实厚重。高质量办理十件民生实事,全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4573万元实施了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解决了饮水难、行路难、养老难等一批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兜住了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底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更可持续、获得感成色更足、安全感更有保障。

据统计预测,全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37万元,同比增长10.8%;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729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48亿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3.12亿元;新增市场主体949户,同比增长61.66%;新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户,累计同比增长25%;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3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广通镇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扶贫开发办公室(加挂“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加挂“社会事务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局。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广通镇委员会(非独立核算)

2.禄丰市广通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非独立核算)

3.禄丰市广通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4.禄丰市广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5.禄丰市广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6.禄丰市广通镇水务服务中心

7.禄丰市广通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禄丰市广通镇财政所

9.禄丰市广通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

2.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广通镇委员会

3.禄丰市广通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4.禄丰市广通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禄丰市广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禄丰市广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禄丰市广通镇水务服务中心

8.禄丰市广通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9.禄丰市广通镇财政所

10.禄丰市广通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纳入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不包括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

 年末其他人员2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7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的主要原因是:超编的3辆为特殊作业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42,759,473.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09,633.98元,占总收入的72.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49,839.19元,占总收入的27.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04,905.78元,增长8.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44,933.41元,下降21.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1,849,839.19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年初结转结余做了调整,年初结转结余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42,745,815.71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3,248.66元,占总支出的55.71%;项目支出18,932,567.05元,占总支出的44.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39,907.82元,增长8.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57,741.11元,下降10.71%;项目支出增加6,097,648.93元,增长47.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减少,故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取数口径变化历年结余的项目经费纳入填报,故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13,248.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61,897.29元,占基本支出的96.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1,351.37元,占基本支出的4.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32,567.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48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提升乡镇公共服务能力)3,334,376.51元,完成镇、村级扶贫工作任务、安全生产任务、固定资产、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工程)开展(建设),确保镇级机构正常运转、民生资金保障工作等

  2.科学技术支出3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科学技术普及和其他科学技术支。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888.60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和文物保护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1,135.31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火化补助、水利伤残民工生活补助、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民生资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2,787.5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及大岗位人员工资等方面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190,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广通镇辖区内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时人员经费开支。

  7.城乡社区支出993,644.00元,保障广通镇2016-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市级第二批补助资金方面开支。

  8.农林水支出(农村社会事业、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支出 )8,298,9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镇级农业农村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3个部门和16个村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开支。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促进经济发展支出)400,000.00元,主要保障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广通镇小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的资金方面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45,558.87元,主要用于保障镇级增减挂项目和提质增效项目顺利开展及购置防雹车辆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含安居工程)支出424,800.00元,保障蒙七村委会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项目方面的补助资金支出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066.26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方面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450.00元,保障辖区2023年度受灾群众238户农户的冬春救助资金。

  14.其他(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经费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60537.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26%。与上年相比减少7700971.91元,下降20.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思想,严格公务有车和公务接待管理,逐年降低各项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91,84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6%。其中:人大事务306,647.58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837,369.26元、财政事务81,392.00元、纪检监察事务50,0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410,533.26元、组织事务35,787.40元、宣传事务2,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镇机关、下属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科普培训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364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及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948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9%。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30087.45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5531.00元、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3172851.15元、就业补助支出630.00元、抚恤支出261974.80元、社会福利支出1036327.0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5470.00元、临时救助支出181653.47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80330.04元。主要用于实有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优抚对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342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部门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6234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支付办公费、电话费、集镇区基础设施维修(护)费。

 12.农林水(类)支出668615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5%。其中:农业农村9114483.19元、林业和草原1393714.91元、水利1666920.17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090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320,0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主要用于①农业、林业、水利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支付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②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建设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③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支出,护林防火支出,④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支出,⑤对村民委员付及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增减挂,项目提质增效方面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31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94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经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0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2000.00元,决算为60629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79928.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6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9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000.00元,决算为2363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99%,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63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629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7992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9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000.00元,决算为2363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广通镇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思想,严格公务有车和公务接待管理,逐年递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5095.92元,增长5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9928.32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167.60元,增长17.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是我镇经济发达镇改革,各类公务接待任务增加,故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原有公务用车已无法使用且已经报废,购置新的公务用车才能保证正常工作开展。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7595.33元,比上年减少98921.67元,下降9.6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思想,严格公务有车和公务接待管理,逐年降低机关运行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培训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改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57312504.61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673.11元,固定资产13317272.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12391.49元(净值),其他资产42555167.3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89720.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76373.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Z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2985.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205.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2985.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1835.2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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