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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作者:广通镇   来源:广通镇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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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禄丰广通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广通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有以下几项: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

2)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

3)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4)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国土资源、教育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州第十次、第二次、镇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镇经济社会保持健康发展。

(一)疫情防控措施扎实,经济运行态势良好

持续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组织25名基干民兵赴临沧市耿马县支边抗疫,扎实开展返乡人员排查管控,组织适宜人群接种新冠疫苗57705剂次,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屏障筑得更牢;认清形势,统筹兼顾,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大局,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做实招商引资,优化企业服务,强化项目保障,鼓足发展动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做实做细安全防范工作,全镇经济运行稳中有进。2021年,全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2万元,同比增长18.49%,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8.1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1亿元,同比增长51.16%;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85亿元,同比增长7.80%;预计完成限额以上销售总额4.38亿元,同比增长10.49%;预计完成限额以上零售总额2.24亿元,同比增长27.80%;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63元,同比增长5.24%。

(二)脱贫成果有效巩固,乡村振兴展露新貌

坚持三个不减、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保障有力。累计投入1030万元启动实施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投资恐龙山镇、一平浪镇乡村旅游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资产收益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投入100万余元完成3个村小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脱贫村组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组织开展就业培训16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679人次,发放社保资金1700余万元。按照“巩固粮烟种植、做强特色种植、推进规模养殖”的发展思路,全力打造“中东西三片,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2021年种植粮食面积6万亩、烤烟1.29万亩、特色果蔬1.46万亩,实现生猪存栏3.3万头、家禽存栏23.6万羽,实现烟叶产值5674.14万元,群众增收基础不断稳固。积极开展“最美广通好儿女暨奖勤曝懒红黑榜”、“村组党员管理晾晒场”等评选活动,深入施行“一约四会”,突出“法治、德治、政治、自治”四治共融,不断加强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和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努力形成“村和谐、邻和睦、家和美、人和气”的社会新风尚。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构建镇、村、组三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网络,2021年新增三类人员3户11人,回退风险或风险标注4户16人,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改革发展持续发力,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对照省、州、市工作要求,组建工作专班,高位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制定下发了《广通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禄丰县广通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实施方案》等12个配套制度,承接好下放的行政许可2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处罚权112项,授权委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7项,组建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政审批局,拟申请第二批赋权行政许可1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148项,行政征收7项,形成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工作格局,实现了“有权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改革目标。扎实开展“四万三进”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七个一”项目包干责任制,着力推动稗子田小(一)型水库建设,积极做好广大、永广、昆楚大复线、滇中引水、永广复线失水恢复等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全面夯实发展基础。截至目前,辖区共有有限责任公司54户,私营企业139户,工业企业42户,加工企业8户。

(四)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城乡建设协调推进

投资450万元实施800套棚户区改造工作,投资3900万元实施广通河道治理改造项目,投资650万元实施广通庙山大道改扩建项目,投资3513万元实施广通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投资865万元实施了集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集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镇—社区(站所)—街道—居民(商户)”四级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引入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展专业集镇环卫运作,配备清扫保洁人员22名,投入40余万元配置专业设施,筹措资金30多万元绿化草坪,种植黄槐、香樟等行道树3000多株,安装门前“三包五到位”责任牌5000块,集镇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持续打造“美丽庭院”样板,常态化开展好“三美”示范户评选和“小三园”建设工作,以“庭院美”带动“农村美”,以点带面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点16个,2021年清水村获评省级美丽乡村。

(五)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投入资金205.9万元实施了中小学校园洗手台、安全防护栏、心理咨询室、围墙、厕所等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全面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广通中学、广通镇西堡小学等6所学校被命名为禄丰市“绿色学校”。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申报城乡低保救助332户780人,发放救助金221.77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706人51.24万元;申报临时救助147户151人28.45万元;申报申报重点优抚对象290人205.71万元;申报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保健费、特抚等对象4058人121.67万元;核实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费46.8万元。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497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425人。镇、村两级接办行政许可事项527件,公共服务事项56793件,“互联网+”政务服务更便捷。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载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安装监控650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100%,联网共享率100%,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六)为民务实高效清廉,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镇人大及代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制度建设,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8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持续转变作风,对作风纪律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职工提醒谈话13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召开4场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1600名;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紧跟市纪委、镇党委工作部署要求,及时调整督查重点,结合脱贫攻坚、巡视巡察、扫黑除恶等重点中心工作,以纪律保障为重点工作保驾护航,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共10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本单位内设机构是:

1.广通镇党委(行政单位)

2.广通镇人大(行政单位)

3.广通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

4.广通镇财政所(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广通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6.广通镇农业农村和水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7.广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8.广通镇综合执法局(事业单位)

9、广通镇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10.广通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5,451,388.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51,388.90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8%。2020年度收入合计40,853,47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53,475.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02,086.91元,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0元(存量资金安排的收入),共计减少收入5,402,086.91元,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6,373,084.12元。其中:基本支出21,967,129.50元,占总支出的60.39%;项目支出14,405,954.62元,占总支出的39.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合计40,479,337.34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5,146.91元,占总支出的53.48%;项目支出18,831,287.84元,占总支出的46.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4,106,253.22元,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减少故支出减少,二是12月底收达的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67,129.5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51,833.46元,占基本支出的9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5,296.04元,占基本支出的4.17%。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19,080.00元,同比增长1.4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07,033.96元,增长1.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2,046.04元,增长1.33%。原因是工资的正常调增、新增人员相对人员增加人头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05,954.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25,333.22元,减少23.49%,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减少故支出减少,二是12月底收达的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支付。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乡镇财力性补助2,550,000.00元,完成镇、村级扶贫工作任务、安全生产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征地协调、村镇规划建设、人口普查、固定资产、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工程)开展(建设)、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完成烤烟生产收购工作任务,确保镇级机构正常运转、民生资金保障工作等。2、农村无害化户厕改建补助资金1,199,800.00元,完成16个村委会300个无害化户厕改建,5个自然村公厕新建,3个村民小组粪污收集处理,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3、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37,000.00元,完成2021年83户农房抗震拆除重建,2户“四类象”拆除重建。4、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3,321,002.70元。5、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贴641,350.00元。6、发放各类农业生产补贴(退耕还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补贴)2,222,642.00元。7、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650,948.00元。8、发放烟叶生产扶持资金697,500.00元。9、水利基础设施维护支出39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51,28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2%。与上年对比减少4,397,853.22元,减少10.98%,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减少故支出减少,二是12月底收达的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40,02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4%。其中:人大事务166,947.15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010,639.67元、财政事务842,832.5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19,609.71元。主要用于保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4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科普支出培训费及烤烟生产扶持补贴。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8,47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文化室、足球场建设。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63,12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2%。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31,278.09元、民政管理事务200,639.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35,947.39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204,07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5,644.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6,229.91元)、抚恤支出3,321,002.70元(其中:死亡抚恤529,172.40元、伤残抚恤500,608.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30,500.00元、  义务兵优待292,528.00元、其他优抚支出1,368,194.30元)、社会福利694,490.00元(其中:老年福利293,490.00元、殡葬251,000.00元、养老服务150,000.00元)、残疾人事业527,420.0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5,12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12,300.00元)、临时救助支出138,648.00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3,700.00元。主要用于实有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优抚对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44,43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68,0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69,67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支付办公费、电话费、集镇区基础设施维修(护)费、经济发达镇前期规划设计费、公墓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8,412,94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9%。其中:农业农村5,211,890.83元、林业和草原1,888,509.11元、水利992,545.18元、农村综合改革320,0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主要用于①农业、林业、水利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支付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②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建设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③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支出,护林防火支出,④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支出,⑤对村民委员付及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08,86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1,002,352.92元、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006,51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3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高龄老人保健补助68,000.00元、塔石苴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建设300,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3,000.00元,完成预算的9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000.00元,完成预算的99.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有车和公务接待管理,逐年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2,500元,增加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0.28%,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000.00元,增加12.11%,原因是2021年镇经济发达镇改革,人员增加,专项事业发展经费标准提高,各项公务接待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0元,占45.8%;公务接待费支出213,000.00元,占5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1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关、各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检查督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296.04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3,2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46.04元,增加1.33%,主要原因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对人员增加人头办公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培训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改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部门资产总额67,726,574.15元,其中,流动资产4,338,958.13元,固定资产原值20,410,432.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422,016.00元,其他资产42,555,167.36元(公共基础设施-农村公路)。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869,409.77元,其中:1、固定资产增加352,800.00元,2、公共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增加42,555,167.36元,3、货币资金减少14,370,000.00元,主要是2021年度以前没有将上划限额管理银行存款单独记账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726,574.15

4,338,958.13

20,410,432.66

17,326,660.71

1,425,126.00

0.00

1,658,645.95

0.00

0.00

422,016.00

42,555,167.3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386.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1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221.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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