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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6年10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八是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国家、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管理维护办法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九是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织督促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是完成市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8年11月28日,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行政单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事业工人1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下属两个站所(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军休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聚焦退役军人思想引导,推动红色基因传承与作用发挥。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在新兵入伍、老兵返乡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咨询4次,发放政策口袋书10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4名网评员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引导。二是组建“老兵宣讲团”,精选5名退役老兵和1名市委党校讲师,围绕三大核心主题开展“五进”宣讲8场次,覆盖3000余人次,推选5名优秀退役军人担任校外辅导员,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三是选树先进典型,推荐1名“最美退役军人”、1名“最美拥军人物”参与州级评选,以榜样力量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四是抓实退役“第一课”,举办专题培训8场次,组织16名安置对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及发展成就展,实现从“战场”到“职场”平稳过渡,参训满意度达100%。

坚持军地联动、军民同心,推动双拥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做实拥军优属,春节、“八一”期间,市级主要领导带队走访驻禄部队,送去价值5.7万元慰问品,通过新媒体发布慰问信;走访困难退役军人、边海防官兵家属等32人次,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合计1.7万元。二是丰富互动载体,为72户新兵家庭悬挂光荣牌,为137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属送喜报;举办军地联谊会、建军98周年双拥文艺晚会、“迎老兵送新兵”仪式等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五进军营”服务,发放政策手册500余册。三是破解“三后”难题,落实军地互办实事机制,解决2名现役军人家属工作调动,保障12名军人子女就近入学入园,召开边海防官兵家属座谈会并发放慰问金,让官兵无后顾之忧。

坚持“稳就业、促创业”双轮驱动,精准对接发展需求,全力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一是高质量完成安置任务,实行“阳光选岗”,16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位,满意度达100%。二是强化赋能培训,组织63名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5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完成11名教育资助、7名专升本免试身份确认,联合人社部门举办专场招聘会2场,88家企业提供岗位14207个,171人实现就业创业。三是加大创业扶持,办理“威楚拥军贷”240万余元、创业贷款30万元,为15家军创企业落实税收减免23.02万元,3家军创企业在省州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四是搭建服务平台,成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吸纳30家优质企业成为首批会员,构建精准服务桥梁。

健全精准优抚体系,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夯实服务体系,14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两家三站”合署办公,选优配强工作人员,推动征兵、服役、退役闭环式服务。二是落实优抚政策,发放各类补助资金3265.74万元,惠及3302名优抚对象;优待证受理105人,发放率100%,完成120名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待遇申报。三是深化关爱帮扶,实施“老兵听力关怀计划”,为7名重度听损老兵赠送价值14.28万元的助听器,发放关爱基金5000元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四是拓展优待场景,新增10户拥军企业、12项优待项目,退役军人凭优待证可享受景区门票减免、酒店住宿折扣等多项福利,让尊崇看得见、摸得着。

多维度推进烈士褒扬纪念工作,传承红色精神。一是升级硬件设施,投入19.8万元建设金山镇铁道兵烈士陵园数字安防系统,投入22.2万元实施绿化提升工程,绿化覆盖率达60%。二是完善管护机制,制定《禄丰市铁道兵烈士陵园管护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360座墓碑开展地毯式核查。三是规范遗骸迁移,稳妥完成5位非烈士人员遗骸迁移,联合多部门核查9座疑似烈士墓身份。四是提升阵地内涵,推进铁道兵纪念馆展陈布展,打造“纪念缅怀、红色教育、文化展示”于一体的红色阵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3461174.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71174.27元,占总收入的99.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79969.70元,下降6.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69969.70元,下降7.06%;其他收入增加3900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为单位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提高、单位人员发放工资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了390000.00元军休增资补助资金列入了其他收入进行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3290471.87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954.79元,占总支出的6.13%;项目支出40637517.08元,占总支出的93.87%;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31053.65元,下降6.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4391.88元,增长9.69%;项目支出减少3365445.53元,下降7.65%;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单位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导致工资发放基数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优抚对象正常死亡增减导致死亡抚恤补助资金支出减少1510534.08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取证人数减少,导致培训经费支出经费减少395269.00元,烈士陵园基础设施提质改造支出减少1459642.4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2954.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02700.19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254.60元,占基本支出的5.66%。人均支出10732.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637517.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禄丰市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维修补助经费565719.80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铁道兵烈士陵园进行管理维护维修支出;

2. 市级财政补助节日慰问经费44094.00元,主要用于优待对象慰问、春节、八一活动及慰问驻禄部队、9.30烈士纪念日活动等支出;

3.市级财政补助现役军人立功受奖补助资金16300.00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立功受奖补助支出。

4.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894486.88元,主要用于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医疗补助费支出;

5. 退役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经费1920204.67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支出;

6. 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1246068.21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及未达标生活补助费等支出;

7.退役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1056015.21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保险、慰问、管理服务等支出;

8. 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31363417.55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困难、抚恤补助等支出;

9.义务兵优待金补助经费3284213.76元,主要用于发放现役军人及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等支出。

10.市级基金补助经费246997.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工作经费、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7101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3%。与上年相比减少3508534.93元,下降7.56%,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4835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5%,完成年初预算的1927.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养老保险缴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抚恤、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春节和“八一”走访慰问驻禄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9.30烈士纪念日活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补助、管理服务、维稳、日常运转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下达了基本支出预算,预算批复没有下达项目资金,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支出,项目资金没有同年初预算一起批复,在项目实施中按需求批复执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271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完成年初预算的727.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伤残军人医疗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下达了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伤残军人医疗缴费等支出在项目实际实施中按需批复执行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8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缴费基数实际变动造成的变化。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0.00元,决算为48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0.00元,下降28.57%。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0.00元,决算为48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6.3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0.00元,增长28.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70.00元,增长28.5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0.00元,支出决算为48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0.00元,增长28.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0.00元,决算为48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实际开展业务工作中严格落实各级“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各类非必要的重复性检查督查接待因此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0.00元,增长28.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70元,增长28.5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其原因为主要非烈士墓搬迁工作开展,接待非烈士家属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类督查、检查及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254.60元,比上年增加1503.46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为了完成工作安排聘用临时人员导致劳务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正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626688.36元,其中,流动资产212091.73元,固定资产28153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133062.73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931.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38468.00元,在建工程减少60752.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2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2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本单位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10项,其中5项为涉密事项支出详细内容不宜公开,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只公开5项)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8.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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