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禄丰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禄丰市纪律监察机关;禄丰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禄丰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禄丰市委和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禄丰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纪委市监委”)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组的领导。
市纪委市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监察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一、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干部监督室,案审室,信访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数字和信息化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二、14个派驻(出)机构,包括: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数据管理中心,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三、1个市委巡察机构,包括: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市巡察信息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为全市“十四五”顺利收官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纪检监察工作方向更加坚定。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更加有力。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持续走深走实。聚焦风腐同查同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信号更加强烈。超常规大纵深推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全域推进清廉禄丰建设,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更加清朗。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利剑作用更加彰显。突出“三化”建设引领,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清醒客观、实事求是分析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必须深化自我革命,保持头脑清醒、接续奋斗。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3310797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07971.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911508.41元,增长26.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11508.41元,增长26.3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正常晋升增资及我单位项目支出安排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33107971.01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4958.72元,占总支出的69.85%;项目支出9983012.29元,占总支出的30.1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11508.41元,增长26.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0989.13元,增长7.59%;项目支出增加5280519.28元,增长112.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正常晋升增资及我单位项目支出安排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24958.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79746.72元,占基本支出的91.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5212.00元,占基本支出的8.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83012.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大数据办案中心及集中办公区谈话室建设工作项目经费
3,637,404.68 元,主要用于履行单位职责职能开展工作相关支出
集中办公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经费2,184,981.57 元,主要用于提升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条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07971.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8%。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5911508.41元,增长/下降22.57%,完成年初预算的145.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7951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1%,完成年初预算的160.23%。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事业人员奖励绩效及配比五险一金的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同时增加,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773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化。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105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化。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96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2518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8543.00元,下降-46.46%。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9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6180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54%,完成年初预算的77.2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8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57.00元,增长45.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8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457.00元,增长45.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8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8543.00元,下降46.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9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618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积极响应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8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0元,增长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457.00元,增长45.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8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457元,增长45.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响应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业务部室到我市开展调研,以及各州(县)市纪委、乡镇纪委到我单位开展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5212.00元,比上年增加47032.00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正常调资,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5292323.32元,其中,流动资产19356249.15元,固定资产5936074.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32502.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6702.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400.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864.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3536.3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400.6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400.6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