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制定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
(3)协调解决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5)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五进”活动各项措施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
(7)参与城乡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8)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点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
(9)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10)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
(11)负责辖区内车驾管业务。
(12)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勤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勤中队、秩序中队、车管中队、事故中队、城区中队、机动中队、一平浪中队、罗次中队、广通中队,土官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8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加强路面管控力度
一是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围绕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行动,聚焦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四个主战场,严查酒驾醉驾、超速、超载、超员、无证、货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查处违法74043起,其中现场违法42825起,酒驾318起,醉驾189起,在全警的努力下,全市形成了高管高压态势,全面净化了路面交通秩序。
2.推进低速电动、燃油车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2月5日发布了《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二轮、三轮、四轮低速电动、燃油车(老年代步车)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艳刚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7个工作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二是2月宣传发动阶段,交警大队集中警力,在全市范围开展二轮、三轮、四轮低速电动、燃油车(老年代步车)摸底调查工作,并通过公开发布、粘贴、发放通告及户外LED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宣传攻势,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支持与理解。三是3月进入路面整治阶段以来,大队共查处电动车违法16176起,完成三轮车编码14848辆,完成率65%。
3.继续开展源头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继续加大人车企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采取上门督、上路查、上网锁等有效措施,全面对人车企风险进行整治。今年下发的高风险驾驶人904人,已全部完成教育管理;二是继续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点段和恶劣天气影响较大点段。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1511841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8413.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2207.44元,增长1.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2207.44元,增长1.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507600.00元,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15118413.32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2223.42元,占总支出的83.89%;项目支出2436189.90元,占总支出的16.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2207.44元,增长1.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3016.66元,下降4.03%;项目支出增加755224.10元,增长44.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本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507600.00元,导致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82223.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91085.04元,占基本支出的95.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1138.38元,占基本支出的4.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6189.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58563.5元,主要用于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四个主战场,严查酒驾醉驾、超速、超载、超员、无证、货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等的支出。
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省级专项经费810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安装警示桩、警示灯、警示牌、减速带等方式。综合治理国省干道、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
车管成本、检测等业务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统计分析禄丰市辖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情况,通过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逾期未换证、未审验及违法未处理的重点驾驶人信息,公告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信息,提醒驾驶人及车主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二是落实好“便民利民服务”,发动市内各检测站,每月深入各乡镇开展送检下乡服务,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理摩托车检验,提升摩托车检验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10813.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4%。与上年相比减少285392.56元,下降1.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11489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2%,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缴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39327.28元、执法办案500428.07元、其他公安支出1175135.4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388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4168.8元、离(退)休人员退休费285534.1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175.29元、死亡抚恤费26200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693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255287.5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9266.4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8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51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823442.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4.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9811.39元,增长126.4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6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53642.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8011.39元,增长3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3442.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4.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9811.39元,增长126.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69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53642.3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公务用车维护费由中央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保障,不单独预算,年初只做了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6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8011.39元,增长3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入两辆公务用车,以及修理费逐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主要是因为车辆行驶年限较长已达到报废年限,而且车辆维护及修理的费用较高,因此需要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日常出警巡逻、办案、送检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1138.38元,比上年减少172911.62元,下降22.63%,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771240.75元,其中,流动资产291773.74元,固定资产945783.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33684.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477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21286.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112.33平方米,账面原值5448452.0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092.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3642.3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4092.3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