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禄丰市司法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3)、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负责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全市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全面依法治理工作。
第二、承担统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第四、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第五、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第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七、领导和管理乡镇司法行政工作。负责乡镇司法所的干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等保障工作。
第八、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第九、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的主要职责是:履行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职能,负责成办禄丰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禄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和印章。
第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8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禄丰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深化依法行政,行政复议与应诉质效稳步提升。一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监督纠错与定分止争效能凸显。二是行政应诉能力持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与履职水平有效提升。
夯实基层基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聚焦固本强基,实现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二是坚持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三是筑牢安全底线,确保重点人群帮扶管控精准到位。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目标,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聚力普法宣传,法治社会建设根基持续筑牢。利用“4·15”“12·4”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累计举办法治宣讲活动31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发放资料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超12万人次。打造广通镇法治文化公园等实体阵地,优化“智慧普法”线上平台,法治文化浸润作用有效发挥。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市169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开展“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活动100场次。加强农民、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普法,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活动43次,培育“企业法律明白人”45名。深入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全市培养“法律明白人”1033名,推动专业力量与基层骨干有效结合,基层依法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强化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创新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双月评查”机制,对28个执法单位开展评查5次,覆盖率达96%,发出监督建议书和提醒函8份,推动问题整改与制度完善。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各级培训8次,参训近600人次。
规范刑罚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更加牢固。建成并规范运行“智慧矫正中心”,完成档案室升级改造,整理归档2800余份,实现纸质与电子档案同步管理。“在矫通”“矫务通”安装使用率达100%,常态化运用信息化核查、人脸识别、手机签到等方式,实现动态精准监管。综合数据录入率达98.28%,执法流程全环节线上办理、全程留痕。坚持分类管理与个别化矫正相结合,对“六类重点人员”加强摸排与心理疏导。
优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公证惠民实效显著增强。服务范围全面覆盖民事、刑事、行政等领域,实现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通过旁听庭审、电话回访等方式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督,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7.宣传引导与考核督导双轮驱动,氛围与实效同步提升。建立月度通报机制,调动各单位宣传积极性。全年向州依法治州办推送信息152篇,被省、州级采用38篇,在省级主题征文活动中推荐上报4篇,较好完成了年度创新成果考核任务。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牵头对全市14个乡镇、61个市级成员单位开展法治建设成效年度考评,统一标准、严格程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协调化解涉及法治考核的潜在风险点,全力争取工作主动。
8.廉政建设全面从严,风险防控精准有效。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与审核工作,切实解决查找不准、流于形式等问题。规范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与谈心谈话,全年累计谈话80余人次,抽查记录200余份,推动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2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层签订责任书31份,专题研究部署4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全年未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巩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3362723.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62723.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5219.83元,增长6.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5219.83元,增长6.5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3362723.5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7357.08元,占总支出的78.56%;项目支出2865366.45元,占总支出的21.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4897.80元,增长6.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183.36元,下降1.02%;项目支出增加933081.16元,增长48.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97357.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25281.86元,占基本支出的93.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2075.22元,占基本支出的6.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65366.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基层司法业务支出523096.54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安置帮教、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费用。
(2)普法宣传支出199662.7元,主要用于支付组织各种媒体的法制宣传费等普法宣传支出。
(3)公共法律服务支出805964.46元,主要用于支付援助律师的办案补贴、公证处业务办理。
(4)社区矫正支出807980.15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方面费用、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等业务支出。
(5)法治建设支出360824.6元,主要用于执法监督、法治阵地建设、行政复议等费用及支付法制建设工作的装备费。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2638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其他司法支出35200元,主要用于购买会议室空调等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62723.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39769.80元,增长6.71%,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53828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6%,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672915.5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2638元,基层司法业务523096.54元,普法宣传199662.7元,公共法律服务805964.46,社区矫正807980.15,法治建设360824.6,其他司法支出352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及在职人员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347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2%,完成年初预算的91.27%。主要用于位离退休843518.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4362.08元,死亡抚恤559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912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18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50.00元,决算为5144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0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885.54元,增长26.84%。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2882.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50.00元,决算为85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4%,完成年初预算的42.2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900.54元,增长6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15.00元,下降41.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015.00元,下降41.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50.00元,支出决算为5144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0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885.54元,增长26.8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2882.6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50.00元,决算为85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无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燃油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900.54元,增长6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15.00元,下降41.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015元,下降41.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XX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底采购的车辆燃油1.8万元,放到2025年初才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减少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相关工作产生15批次接待及8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2075.22元,比上年减少12354.10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及公务接待费指标剩余。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及缴纳工会经费。其中:办公费64380.9元、水费9066.1元、电费20000元、差旅费52099元、维修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8558元、培训费800元、劳务费1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00元、其他交通费384412.5元及缴纳工会经费78958.7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司法局资产总额8533808.3元,其中,流动资产1038151.35元,固定资产3647212.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48444.28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883.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89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781.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781.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781.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1781.9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按规定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禄丰市司法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禄丰市司法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