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禄丰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禄丰市纪律监察机关;禄丰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禄丰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禄丰市委和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禄丰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纪委市监委”)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组的领导。
市纪委市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监察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干部监督室,案审室,信访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2.14个派驻(出)机构,包括: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三、1个市委巡察机构,包括: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巡查组,第二巡查组,第三巡查组,第四巡查组,第五巡查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察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聚焦“两个维护”,以有力政治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摆在第一位,聚焦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9项重点工作,清单式细化30项监督任务。(二)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释放治理腐败综合效能。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惠及于民。紧盯“四个聚焦”,围绕9个整治项目、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和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排查问题、整改问题、案件查办、行业治理、完善制度等措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维护群众利益。(四)坚持久久为功,以实干实绩纵深推进清廉建设。以“十大行动”为牵引,实行“行动+清单+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办法,市委书记与常委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有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牢牢把握政治监督职能,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根本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扣省委市县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目标任务,研判制定任务清单,全链条压实责任。(六)坚持从严从实强化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6196462.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96462.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09782.12元,增长8.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09782.12元,增长8.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正常晋升增资及我单位项目支出安排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6196462.60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3969.59元,占总支出的82.05%;项目支出4702493.01元,占总支出的17.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74388.78元,增长8.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382.54元,增长0.39%;项目支出增加1891006.24元,增长67.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正常晋升增资及我单位项目支出安排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93969.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95789.59元,占基本支出的90.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81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2493.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禄财行〔2024〕114号项目经费2343730.35元,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修缮改造、谈话室建设及配套设施支出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96462.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70256.84元,增长13.28%,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7%。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事业人员奖励绩效及配比五险一金的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同时增加,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0421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5%,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事业人员奖励绩效及配比五险一金的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同时增加,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661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8%,完成年初预算的89.4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从在职转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143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41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4703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80.18元,增下降-1.09%。下降的原因未2024年实行首餐接待,我单位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0.00元,决算为24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8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27%,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4234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0%,完成年初预算的52.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00.00元,下降0.3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374.82元,增长2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655.00元,下降47.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3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655.00元,下降47.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03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80.18元,下降1.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0.00元,决算为24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423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车辆运行维护为1.5万元每辆,包含了车辆保险缴费、油款、维修、过桥过路费,已经不能保障车辆运行维护的正常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900.00元,下降0.3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374.82元,增长2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655.00元,下降47.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3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655元,下降47.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公务用车出行增加,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我委车辆老旧,存在行驶安全隐患。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新购公务用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42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工作所需车辆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省州业务部室到我市开展调研,以及各州(县)市纪委、乡镇纪委到我单位开展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8180.00元,比上年减少3891.38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州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运行成本,执行非必要不支出原则。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9个部(室)、14个派驻派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工委)和1个市委巡察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具体支出如下:办公费362917.01元,水费1071.00元,电费1479.97元,邮电费14340.1元,差旅费198976.72元,会议费31929.00元,培训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42345.00元,劳务费84500.00元,上缴工会经费193786.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85835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761847.56元,其中,流动资产11528730.73元,固定资产6142776.48(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0.3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705.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94110.57元,主要原因为政府无偿划入原人社局办公楼一幢。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1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1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根据中央纪委统一部署,我单位9个纪检监察室、14个派驻(出)机构及一个市委巡察机构实行集中办公,我单位将市人民政府划拨的原人社局办公楼重新修缮改造后作为集中办公地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