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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63101000


禄丰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重大信访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意见。

2.负责处理全市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到州、省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

3.办理国家、省、州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重点信访案件;向乡镇和市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4.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5.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7.掌握并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制定全市信访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窗体顶端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含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督办股、网上信访办。

所属单位0个。

窗体底端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决算单位名称为:禄丰市信访局,纳入禄丰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保持一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1.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信访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先后召开4次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当前的信访工作;召开3次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指挥调度信访重点工作,形成了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3.压实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责任。乡镇成立了党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现实战化运转,实现了市、乡镇、村、组四级书记抓信访的工作格局,形成层层压实责任,人人扛起责任工作体系,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坚持领导大接访大下访制度。禄丰市实行市级领导大接访制度已坚持17年,除逢春节外,每月10号,节假日不休,风雨无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都安排一名处级领导到市信访局接访大厅接访群众,共接访群众279批465人次。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29名处级领导、50名乡镇领导对45件集体访、23件个人访信访疑难问题实行包案化解。

是推进受理法治化。强化精准分类,切实做到精准转送交办,扣好分类处理“第一粒扣子”,全市信访件及时受理率达100%。

是推进办理法治化。严格规范办理,切实规范答复告知,坚持将调解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共办理群众来访551批、781人次(其中党政领导接待日接访279465人次)收到网上信件337件;办理群众来信49件。

五是聚焦民生热点,主动化解矛盾。春节将至,1月22日至2月8日,5位副市长共接待群众31批212人次,涉及资金2.3亿元,着力解决一批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拖欠等民生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化解信访积案,回应社会关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乡镇、市级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一批信访积案、社会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州级领导包案信访件7件,办结6件,办结率85.71%;交办第四批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9件,办结9办结率100%;交办省委巡视楚雄信访件15件,办结15办结率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信访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299772.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9772.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4599.57元,增长3.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599.57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299772.88。其中:基本支出2762855.12,占总支出的83.73%;项目支出536917.76,占总支出的16.2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311.57元,增长2.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3491.21元,增长4.28%;项目支出减少47179.64元,下降8.0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下达的信访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762855.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7460.43元,占基本支出的92.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394.69元,占基本支出的7.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6917.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禄财行〔2024〕,64号信访维稳工作补助资金92514.99元,禄财行〔2024〕180号信访维稳工作补助资金19602.77元,主要用于解决专项信访事务和信访视频系统运行维护支出。

禄财行〔2024〕6号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90000.00元,禄财行〔2024〕121号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10000.00元,禄财行〔2024〕10号解决特殊信访疑难问题资金35000.00元,禄财行〔2024〕2号信访救助金200000.00元,禄财行〔2024〕41号解决特殊信访疑难问题资金50000.00元,禄财行〔2024〕8号信访救助金35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补助给经审批过的有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信访人。

禄财行〔2024〕14号春节走访慰问金4800.00元,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坚守岗位的信访干部和安保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9772.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6311.57元,增长2.05%,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支出增加,事业人员奖励绩效及配比五险一金的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同时增加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652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6%,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1%。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工伤、失业保险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事业人员奖励绩效及配比五险一金的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同时增加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32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2%,完成年初预算的89.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到年龄后退休,不需要再缴纳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33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完成年初预算的95.2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到年龄后退休,不需要再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75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完成年初预算的92.4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50.00元,决算为30957.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457.14元,增长51.01%。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未支付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和报销职工以前年度未报销的车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8010.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48%,完成年初预算的8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元,决算为29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2%,完成年初预算的56.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010.14元,增长8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53.00元,下降46.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53.00元,下降46.4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50.00元,支出决算为30957.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457.14元,增长51.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8010.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元,决算为29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经费开支,过紧日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010.14元,增长8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53.00元,下降46.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53元,减少46.4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3年车辆维修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

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级领导调研、督查、检查工作,县市间信访工作交流,以及乡镇综治办工作人员报送信访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394.69比上年减少6954.97,下降3.4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安排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包括机关、下属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要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43,121.59元,其中,流动资产34,497.38元,固定资产108,624.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432.2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990.8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69.3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10.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投资近20万元,2024年4月市信访局办公地点实行整体搬迁,办公条件明显提升,改善了接访群众条件。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信访局

2025年10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63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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