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党中央及上级组织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禄丰、法治禄丰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式,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三是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发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四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五是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六是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他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七是代管法学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与基层社会治理室、反邪教协调室、政工科、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室、执法监督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认真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力争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推动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
(二)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禄丰市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对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普法是手段、补短板是方式、强基础才是目的深刻内涵。一是早谋划、早部署。紧紧围绕“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及时研究制定了平安禄丰法治建设“阳光工程”,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每一轮普法对象和重点,强化统筹调度,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对标对表,全面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目前,已经完成全年四轮下沉专项普法工作任务。二是盯短板、补弱项。结合辖区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早婚早孕等不良习俗。我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了《禄丰市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专项普法的实施方案》,组建专项普法工作队,对全市14个乡镇的民族村开展专项普法进村寨活动,活动采取“模拟法庭”、民族干部宣讲、生理健康讲座、交通安全等知识讲座,不断增强民族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引导他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打造“微网实格”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端。
以市城区为主,将生活密集区、治安复杂区、综合性商区、工业聚集区划分重点,划定巡线,打造“快反分片覆盖、应急分秒响应、案事件可防可控”的巡控模式。建立市体育广场、金山古镇、市政府广场3个警务服务驿站,配齐最小作战单元警力,全天24小时屯警服务广大群众,打造1、3、5分钟“双快”处置圈。招募涵盖出租车、外卖小哥、环卫工人等30余个行业的“义警”4000余人,组建“禄丰义警”志愿团队,与社区网格同格运行,建立“社区民警+辅警+义警+网格员”的“微网实格”基层警务运行模式。警保联动共筑平安防线。抓实组织推动、队伍素养、内部监管、巡防联勤、联防联控等五个重点,强化警保联动工作机制,全力筑牢学校、医院、企业等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屏障。整合23个“警保联勤联动小组”组织开展对重点单位、商圈、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开展巡逻防控、凌晨守护、应急处突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4,154,132.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4,132.2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5,596.90元,下降16.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5,596.90元,下降16.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司法救助工作经费、省补命案防控专项经费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度下降16.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4,154,132.27元。其中:基本支出3,893,132.27元,占总支出的93.72%;项目支出261,000.00元,占总支出的6.2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5,596.90元,下降16.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17.10元,下降0.18%;项目支出减少788,479.80元,下降75.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司法救助工作经费、省补命案防控专项经费导致本年项目支出经费较上年度下降16.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0,249.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23,602.5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6,646.78元,占基本支出的7.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26,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力争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推动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认真执行《禄丰市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风险隐患、“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5,000.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4,132.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95,596.90元,下降16.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5,27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8%,完成年初预算的68.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缴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平安云南建设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4,77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6,033.44元、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83,540.12元、离(退)休人员退休费262,401.24元、遗属补助2,79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7,55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95,202.11元、事业单位医疗缴费1,878.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3,251.0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2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241,5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3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000.00元,下降39.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23%,完成年初预算的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000.00元,下降67.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0元,下降67.5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000.00元,下降39.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城区宣传综治维稳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0.00元,增长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0.00元,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城区宣传综治维稳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943.70元,比上年减少6,703.08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81,559.62元,其中,流动资产55,874.98元,固定资产225,684.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923.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88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124,885.7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34.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34.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