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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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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水、森林、湿地等资源的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共享和费用征收等。

(四)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与核算。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按标准进行考核。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贯彻执行省、州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协助省、州主管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负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的监督管理。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采矿许可审批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十四)根据授权,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测绘和确权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质矿产股、组织人事股(党建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20个,分别是:

1.禄丰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禄丰市土地储备中心

3.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禄丰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5.禄丰市规划编制管理信息中心

6.禄丰市恐龙化石保护研究中心

7.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金山自然资源所

8.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一平浪自然资源所

9.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和平自然资源所

10.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仁兴自然资源所

11.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碧城自然资源所

12.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广通自然资源所

13.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黑井自然资源所

1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勤丰自然资源所

15.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高峰自然资源所

16.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中村自然资源所

17.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妥安自然资源所

18.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彩云自然资源所

19.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恐龙山自然资源所

20.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土官自然资源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禄丰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禄丰市土地储备中心

4.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禄丰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6.禄丰市规划编制管理信息中心

7.禄丰市恐龙化石保护研究中心

8.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金山自然资源所

9.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一平浪自然资源所

10.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和平自然资源所

11.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仁兴自然资源所

12.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碧城自然资源所

13.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广通自然资源所

1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黑井自然资源所

15.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勤丰自然资源所

16.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高峰自然资源所

17.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中村自然资源所

18.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妥安自然资源所

19.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彩云自然资源所

20.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恐龙山自然资源所

21.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土官自然资源所

纳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下设所属单位统一在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账套下核算,不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1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5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离休0人,退休45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面加强模范机关创建

1.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省委十一届次全会、州委十届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会要求结合起来开展周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38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0次。

2.主动作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然资源行政工作深度融合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二是细化责任抓落实。制定印发党组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责任分解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场次党组会议13场次,研究党建工作5次、意识形态风险研判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开展政治生态研判1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坚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聚焦遵规守纪,全面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召开警示教育会议3次,进行领导干部外出报6人次开展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到驻所地社区报到86人次,梳理全局101名干部梳理风险点259项,制定防控措施293条。

(二)全面落实耕地用途管制

1.狠抓落实耕地保护“131”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召开全市耕地保护会议,落实军令状要求,由各乡镇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递交《202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有力压实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督察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印发《关于进一步扛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通知》、《关于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督察的通知》、《禄丰市2024年长江禁渔、河湖长制、林长制和耕地保护工作督察方案的通知》,通过实地检查问询、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做到检查与指导结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三是探索建立本市的网格化推行思路。制定印发了《禄丰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将巡田范围从耕地拓宽至农用地,并以网格化为抓手统筹做好耕地保护各项工作,有效打通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四是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利用上门服务、座谈交流、随机调研、日常检查等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常态化为群众宣讲政策、释疑解惑,扩大耕地保护知晓率。

2.扎实推进2024年耕地流出图斑排查恢复整改。完成省下发我市20231043.482024489.10耕地流出图斑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比例分别为137.77%100%,牢牢守住了上级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

3.大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2020年至2023年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52个,共入库项目54个(含分割二入库),入库总面积15886.45亩,耕地数量指标1469.26亩、水田规模14417.19亩、新增粮食产能2291447.63公斤;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共完成入库28个,入库总面积4815.43亩,其中:新增耕地数量指标211.35亩、水田规模指标4604.09亩、粮食产能575247.76公斤。

(三)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一是完成《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2024520日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审批二是完成金山镇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编并通过州人民政府审批;完成仁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通过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余12个乡镇已完成规划初步成果和专家审查论证三是为保障禄丰市工业发展空间需求,共组织划定工业用地红线2439.76公顷,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四是完成禄丰市产业园区勤丰化工园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于2024830日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目前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报批。五是完成138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及入库工作,完成省州下达任务数的113%,超额完成了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实现了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的全覆盖。六是抓实城乡规划管理业务。年以来,召开3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研究审议9个规划方案共开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62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6份,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30份、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份。

(四)全面提高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水平

一是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管理系统中年涉及190个,其中已保障用地项目178个,未保障用地项目12个,保障率89.66%二是抓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根据土地规划条件和年度用地计划安排,提前与各用地单位对接,深入了解用地需求,围绕省州市确定的重点项目,根据轻重缓急提前安排好用地报批时序,共组织5个单独选址和4个城镇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2020—2023年我市共组织实施了1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均已取得省级批复,共认定节余指标1816.51亩,其中:耕地1168.804亩,其他农用地647.706亩。2024已完成2个项目拆旧复垦实施编制工作拆旧规模280,方案已通过州级审查,另外2个项目305.9亩正在编制方案,计划12月底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实施方案批复,2025年年初动工实施。

(五)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是抓实抓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239.83亩,处置率37.38%,完成闲置土地处置328.30亩,处置率47.39%,已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积极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云南禄丰产业园区范围内共计出让工业用地13宗,面积合计38.5274公顷(577.91亩),其中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9宗,面积37.7064公顷(565.60亩),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面积占出让工业用地总面积的97.87%三是积极组织土地出让。组织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92490.32亩,完成二级市场转让土地2892.98亩,共计实现出让金收入8249.7447万元。

(六)全面提升地质灾害治理水平

一是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通过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91纳入年度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二是认真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共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815个点次,派出巡查检查人员679人次。三强化应急值守险情处置。明确了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全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四是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五是组织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项目总投资970万元,涉及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已完成建设。六是组织上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计划待自然资源部批复。

(七)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十四五期间共审批办理新设采矿权5个、采矿权延续21个,上报州局办理探矿权延续5个,正在组织开展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向上申报了彩云镇凯飞石料作为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对象,但因到规定时限时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再次申报省级绿色矿山遴选。三是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分类处置工作。全市在册采矿权共88个,在有效期内29个,过期59个,正在办理延续17个,有效期采矿权占比为32.9%。全市在册探矿权13个,在有效期内4个,过期9个,正在办理延续3个,有效期探矿权占比30.8%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次,组织开展矿山日常巡查检查3批次。

(八)全面推动生态保护修复

一是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完成禄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初稿)编制,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已征求完成,待组织论证对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州级审查。二是全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一矿一策方案编制,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91个,累计完成生态修复审核销号图斑52个,总图斑完成率57.1%,剩余的39个图斑已招投标引进社会资本方开展生态修复,目前有38个图斑已完成修复正在组织验收,1个图斑正在开展修复,预计12月底竣工验收完毕三是持续推进持证矿山生态修复。2024年计划完成持证矿山生态修复15座,目前已完成9座矿山外业修复待市级验收,剩余6座正在推进外业修复中。

(九)全面促进服务和保障民生

一是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全面引导支持不动产中心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登记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提升财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持续保持在0.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5593项,完成不动产信息查询11709人(次)。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林权类登记78宗,涉及林地面积71563.25亩,完成农房一体登记107户。四是继续推进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并逐级汇交。五是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共发现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难”4个,目前已化解4个,摸排上报农村已建房屋符合办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268户,目前已办结107户。六是草拟了《禄丰市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待多方征求意见并经常务会审议印发后依据文件组织实施。

(十)全面加大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一是持续抓紧自然资源督察指出问题整改。2019-2023年全市共涉及督察反馈问题375个已全部整改完毕,2024年涉及督察反馈问题1个正在组织整改。二是持续推进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及20182023年历史存量违法用地部持续监管系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禄丰市202073日以来疑似新增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问题总计106个,已整改到位46个,未整改60个。在未整改60问题中,涉及住宅类51个均移交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涉及公共管理与服务类5个均已立案查处正在组织整改。四是积极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共组织巡查58次,已立案查处土地和矿山违法案件54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3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4份、《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54份,发放打击盗采私采矿产资源宣传海报4000余份。

(十一)全面统筹落实好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恐龙化石保护宣传工作。着力抓好恐龙化石保护宣传工作。配合记者在自然资源报上发表了龙年问龙文章;发现报道滑石板400余枚恐龙足迹化石,获央视新闻、新华社等央媒采用;配合云南电视台开展恐龙足迹化石直播活动,在线观看60万人次;完成禄丰恐龙全国巡展;配合州人民政府筹备开展第十七届中国古脊椎动物学学术年会。二是着力抓好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建设。按程序从系统内年轻优秀干部中提拔任用中层干部7名,调整股室长2名;明确中村、勤丰等7个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7人;新招录公务员3人、事业单位人员2三是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时调整完善帮扶措施,定期开展走访帮扶组织全局49名挂包干部共开展走访帮扶160余人次关心关爱驻村干部,深入驻村点看望慰问驻村干部4次。四是着力推进国家安全及保密工作。开展国家安全及保密工作专题培训1场次,开展线上保密观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73人,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30份,保密工作协议107份,切实履行好保密工作责任。五是着力抓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及信访维稳工作。2024年我局负责 承办的12件人大议案建议、15件政协提案已按要求完成办理并录入系统,面商率100%、办结率100%是着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审批流程,严控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17609443.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609443.38,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169262.73元,增长8.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169262.73元,增长8.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返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成本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17698800.44。其中:基本支出16110887.62,占总支出的7.40%;项目支出201587912.82,占总支出的92.60%;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638312.87元,增长7.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72215.45元,增长7.85%;项目支出增加13466097.42元,增长7.1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招考录用公务员3名事业人员2名相关工资、保险等基本支出增加;返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成本费用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10887.6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91000.36元,占基本支出的93.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9887.26元,占基本支出的6.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587912.8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支出15000.00元。2.昆楚大复线高速公路禄丰段征迁补助资金支出1355626.20元。3.500kv和平变德胜钢铁项目配套220kv间隔扩建项目征地补偿资金支出173401.60元。4.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成本资金支出23800000.00元。5.建设用地耕占税资金支出23235164.00元。6.楚雄龙湖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收储资金支出500000.00元。7.土地出让征管业务费用资金支出720000.00元。8.云南云马缸套制造有限公司土地收储资金支出1100000.00元。9.烟草公司勤丰烟叶站被征地农民失地保障资金支出29040.00元。10.楚雄矿治股份有限公司牟定铜矿甸心转运站土地收储资金支出2560000.00元。11.土地开发项目成本费用资金支出19200000.00元。12.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收储资金支出100000.00元。13.被征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资金支出239880.00元。14.2024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支出813870.00元。15.审计整改欠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支出4200000.00元。16.云南石化产业园项目征地费用资金支出400000.00元。17.仁兴镇土地出让成本费用资金支出1700000.00元。18.禄丰县清凉山人文纪念园征地成本费用资金支出1428036.00元。 19.禄丰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开馆经费支出354389.49元。

20.2024年云南广通林业有限公司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

100000.00元。21.不动产登记补助项目资金支出316543.95元。22.市级配套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23.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费用资金支出200000.00元。24.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费资金支出500000.00元。25.2024年第二、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应缴耕地开垦费资金支出673405.00元。

26.2023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州级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支出100000.00元。27.20245月份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发展实效比拼考核奖励经费支出9300.00元。28.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助卫星定位运行基站系统维护经费支出83532.07元。2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成本返还资金支出75020000.00元。30.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99999.52元。31.2024年省级卫片执法补助经费支出

129900.00元。32.2022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成本及工程合理费用资金支出33180000.00元。33.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支出5824.99元。34.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支出8730000.00元。35.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36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221538.33,占本年支出合计69.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9414480.04元,增长621.97%,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禄丰市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恐龙化石科普宣传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仅预算了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未预算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326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及退休人员的统筹外退休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工资调标及人员变动造成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24年增加6名退休职工。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614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完成年初预算的95.4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工资调标及新招考录用公务员3名事业人员2名造成在职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金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5562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昆楚大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仅预算了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未预算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3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仅预算了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未预算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487356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8%,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5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卫片执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自然资源事务管理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仅预算了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未预算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29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完成年初预算的92.0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招考录用公务员3名事业人员2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9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仅预算了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未预算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0元,决算为7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2995.89元,下降61.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4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33%,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110.89元,下降6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885.00元,下降54.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885.00元,下降54.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2995.89元,下降58.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4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52110.89元,下降6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50885.00元,下降54.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0885.00元,下降54.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落实好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日常工作及国土空间规划、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卫片执法、地质灾害巡查、恐龙化石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70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恐龙化石管护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887.26元,比上年增加167412.17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招考录用3名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相关工资、保险、人员配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交通费等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9305419.33元,其中,流动资产8971101.28元,固定资产309398.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92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76224.2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973.8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4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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