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1000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人员、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八是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国家、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管理维护办法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九是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织督促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是完成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军队离退休休养所

2.禄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离休0人,退休2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注重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开展最美系列学习宣传,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营造崇军拥军社会氛围。持续提升退役军人幸福获得感、尊崇感。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传承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教育阵地作用,依法组织清明等祭扫活动,接待省内外前来祭扫和瞻仰人员57批次6000余人。二是有序组织移交安置。畅通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推进一次性告知,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强化部门协调,把握时间进度,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2名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并将《禄丰市2024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为6名自主择业退役士兵缴纳医疗保险2.73万元。三是有序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拓展就业创业渠道,组织现场招聘会2场,达成就业意向50余人,发布线上招聘信息8期,10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55人实现就业创业。组织2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推荐1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四是严格落实抚恤优待。发放抚恤补助资金3500万元惠及3255名优抚对象,落实129名城镇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31.08万元,对914名困难优抚对象开展医疗救助73.45万元,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60万元。持续推进优待证申领工作,全面受理申请待证105人,发放率100%。对符合条件的120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名伤残关系转移、1名带病回乡进行待遇申报。五是深入推进拥军褒扬。认真开展4个烈士陵园产权证申办及烈士陵园非烈士墓的搬迁工作。持续推进铁道兵烈士陵园展布展、提质改造等项目建设工作。悬挂光荣牌65块、送达立功喜报23份,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驻禄部队、困难退役军人、海防官兵3500人次,发放慰问资金达38万元,真心、用情为部队、为退役、现役军人解难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6341143.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12477.97,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89172.28元,增长8.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09172.28元,增长8.45%;其他收入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为单位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提高、单位人员发放工资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3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了20000元军休增资补助资金列入了其他收入进行核算,本年度没有该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6421525.52。其中:基本支出2418562.91,占总支出的5.21%;项目支出44002962.61,占总支出的94.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58266.71元,增长8.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0047.22元,下降3.20%;项目支出增加3638313.93元,增长9.01%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原因为在预算编制后单位有3名工作人员调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优抚对象人数拉回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提高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8562.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9811.77元,占基本支出的9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751.14元,占基本支出的6.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002962.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禄丰市辖区内烈士陵园整修改造资金2318058.51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铁道兵烈士陵园进行提升改造支出

2. 市级财政补助节日慰问经费44265.00元,主要用于优待对象慰问、春节、八一活动及慰问驻禄部队、9.30烈士纪念日活动等支出;

3.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1207494.81元,主要用于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医疗补助费支出;

4. 退役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经费1632917.73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

5. 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32235368.57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困难、抚恤补助等支出;

6. 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1632917.73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及未达标生活补助费等支出;

7.退役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841249.1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保险、慰问、管理服务等支出;

8.义务兵优待金补助经费3264544.61元,主要用于发放现役军人及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79549.2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增加3586074.28元,增长8.38%,完成年初预算的1894.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5854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2%完成年初预算的2102.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养老保险缴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抚恤、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9.30烈士纪念日活动、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补助、管理服务、维稳、日常运转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下达了基本支出预算,预算批复没有下达项目资金,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支出,项目资金没有同年初预算一起批复,在项目实施过和按需求批复执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4716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8%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伤残军人医疗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下达了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伤残军人医疗缴费等支出在项目实际实施中按需批复执行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836.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缴费基数实际变动造成的变化。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37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55.00元,下降58.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374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1.6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55.00元,下降58.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255.00元,下降58.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支出决算为3745.00,完成年初预算的41.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55元,下降58.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000.00,决算为3745.00,完成年初预算的41.6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实际开展业务工作中严格落实各级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各类非必要的重复性检查督查接待因此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55,下降58.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255,下降58.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实际开展业务工作中严格落实各级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各类非必要的重复性检查督查接待因此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类督查、检查及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751.14元,比上年减少3743.42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各级过紧日子的要求,会议费、接待费减少致使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正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410756.10元,其中,流动资产126538.88元,固定资产90402.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193815.47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0306.5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601.00元,在建工程减少340063.3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3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3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8.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1017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1111


上一条:禄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