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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决算公开

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401000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研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负责禄丰市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市、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和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管理政策以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有关工作。

6.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参与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福利保障有关工作。

7.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慈善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股、老龄和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禄丰市殡葬服务中心;

2.禄丰市社会救助中心;

3.禄丰市社会福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禄丰市殡葬服务中心;

2.禄丰市社会救助中心;

3.禄丰市社会福利中心。

纳入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社会救助方面。一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加强乡镇、村级业务人员对政策解析及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培训,解决因政策弹性引起的审核不准、施保不精、应保未保等一些实际问题引发的基础性问题。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管理机制建设的探索更新,有效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村、镇、市级档案痕迹管理。加强痕迹资料的手续完善和管理保存工作,确保各级行政职能履行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可倒查溯源,出现问题启动层层倒追责机制,防止各级职权泛滥使用。

    2.养老服务方面。进一步加大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力度,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意识不强,自愿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少,要求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更少的情况,扩大宣传,积极营造敬老、助老、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水平,规范院内规章制度,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出成效。

    3.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的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提高、注销撤销等措施,提高社会组织质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4.殡葬服务方面。继续巩固“四个到位”“三个纳入”的殡葬改革“4+3”工作模式,强力推进殡葬改革。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强化宣传引导,巩固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等新风尚,确保全市殡葬改革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殡葬改革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加强殡葬行业服务管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完善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征集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5.区划地名方面。持续推进撤销金山镇设立金山街道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市地名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完善全市地名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积极统筹力量,力争完成《禄丰市地名志》的编撰出版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402815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60635.18元,占总收入的98.7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67519.38元,占总收入的1.2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834011.29元,下降19.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011530.67元,下降19.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177519.38元,增长406.0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收到侏罗纪颐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51000000.00元,收市殡仪馆设备购置1000000.00元等大额收入,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2024年市殡仪馆经营性收入存入局机关自由资金账户使用,因此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4251923.87元。其中:基本支出7199889.4元,占总支出的6.30%;项目支出107052034.47元,占总支出的93.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466341.98元,下降18.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0865.67元,增长4.21%;项目支出减少26757207.65元,下降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XX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殡仪馆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相应生活补助增加,因此2024年基本支出增加;2023年我单位实际支付侏罗纪颐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3000000.00元,实际支付市殡仪馆设备购置952200.00元,实际支付市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建设1000000.00元,因此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政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9988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40037.03元,占基本支出的9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9852.37元,占基本支出的6.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政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052034.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511373.28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管理支出;

抚恤项目经费455260.4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抚恤金;

社会福利项目经费17662301.54元,主要用于发放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资金;

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770679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51021802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低保资金;

临时救助项目经费2773222.33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经费18628434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经费73200元,主要用于发放春节走访慰问金支出;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目经费9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老年人敬老节慰问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550694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及公益性骨灰堂建设;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42289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业务工作开支;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7534667.92元,主要用于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高龄补贴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11687.0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6%。与上年相比增加16679931.78元,增长18.97%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75739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9%,完成年初预算的1574.36%。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供养、流浪乞讨、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殡葬、地名普查等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预算基本支出,而决算数包含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450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2%。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更,因此医保数据增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97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完成年初预算的92.9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末退休1名职工,但2024年预算又在该职工退休前开展,因此造成预算数比决算数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900.00元,决算为18847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053.84元,增长3.8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5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00.00元,决算为38474.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41%,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79.79元,增长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5.95元,下降1.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474.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425.95元,下降1.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900.00元,决算为18847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053.84元,增长3.8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8900.00元,决算为3847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因此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479.79元,增长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5.95元,下降1.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474.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425.95元,下降1.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公务用车年久失修,2024年公车修理费用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局机关、救助站救助专用车、殡仪馆殡葬专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852.37元,比上年减少31074.96元,下降6.33%,主要原因是大力执行节约政策,且退休一名职工,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的一切民政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民政局资产总额9036824.55元,其中,流动资产3363893.15元,固定资产4956205.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16725.9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05422.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12882.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5658.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2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24398.2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55658.2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55658.2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民政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民政局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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