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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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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禄丰市住建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组成部门,主管全市的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勘察、城镇景观、城市测量、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园林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以及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市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与安全生产管理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房地产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城市供排水和燃气管理股;6个事业站所,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副科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房地产管理所、城乡建设指导站、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城镇基本建设档案馆。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即: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禄丰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服务好经济发展大局和保障民生定位,围绕建设滇中城市群区域中心和更加幸福宜居优美的花园城市为目标;坚持人民至上发展理念,统筹城乡建设,精准实施城市更新,抓实建筑施工安全、城镇燃气安全、住房保障和美丽县城巩固提升等民生建设项目,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建设任务,通过城市体检指引补齐城市短板,完善城区内主要的市政基础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区智慧治理等内容,“增信心、防风险、稳增长、促改革、强队伍”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城市的集聚力、带动力,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全力以赴谋项目,争资金,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见效。一是谋好项目。围绕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方向以及国家、省、州战略布局,紧盯全国4万亿城市地下管廊设施建设改造、“两新两重”、城市更新投资导向,全力争取将我市针对燃气、供水、污水、排水、地下综合管廊五类地下管网所谋划的24个项目,计划投资35.04亿元的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申报纳“两重”地下管网领域超长期国债补助。二是抓好项目。坚“高质量做好项目建设,高水平精细化管理”理念,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可研、初设、用地、环评等基础工作,对即将开工建设的禄丰市火车站片区城市防洪排涝、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污水再生利用等7个,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三是加强督查。用好谋划、前期、开工、竣工“四个项目库”和未开工、已开工未入库、资金支付进度慢及投资完成滞“三张清单”,将开工率、入库率、投资完成率、竣工率四率作为项目推进的重要指标,严格按照已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推进项目实施,紧扣目标,协调各方力量,千方计加快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及早建成发挥效益。

(二)千方百计增信心、防风险,加快房地产业企稳回升一是抓实去库存。落实落细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按照《禄丰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加快推进存量商品房处置,力争房地产销售面积达7.5万平方米以上,加快制定《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购房补贴申请办理的流程,确保十三条措施落地见效,依托一年一度的恐龙文化旅游节举办好第三届地产展示交易会,集中展示房地产项目特色亮点,刺激市场扩大商品房交易,尽快建立二手房“带押过户”系统,实现不动“带押过户”促进商品房以旧换新二是抓好新增量。精准盘点城区批而未供土地,进行精准招商,引导鼓励开发商进行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对新入库项目的金时花园和禄丰龙城壹号院项目要加快项目推进,努力探索礼域府以房兴业、以业促房的新模式。三是化解风险隐患。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促进更多项目授信审批、融资落地,力争剩余48套保交房项目6月底前建成交付,全面完成洪博财富中心保交楼问题整改,同步推进保交房、保交楼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切实保障购房者切身利益,加快推进出让201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商业配建20年租赁权,融资偿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贷款,降低防风化债风险。四是完善住房保障。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63.2万,开工建设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404套,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率保持在98%以上。五是加强物业管理。进一步做深做细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党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扩大物业服务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推动老旧小区、城中村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积极探索创新推广禄钢社区与物业公司“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形式管理模式,统筹市国有平台公司成立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无人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确保全市小区物业管理100%全覆盖,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力争取6月底全面完成4045个充电端口的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电梯加“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工作,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聚焦重点稳增长、促转型,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适应统计改革。自今年起,建筑业总产值由之前的按经营主体注册地统计转变为按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利用“三进企业”等方式宣传解读统计政策,解决好企业统计报数问题,将年度、季度产值任务具体到企业、明确到项目,力争建筑业产值达66.73亿元,增长12%以上。二是全面摸排企业情况。实行“季度模排、年度复盘”机制,按季度摸清在库企业承揽工程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开展国企平台承揽项目情况清查工作,查清国企平台委托代建项目及未公开招投标项目情况。三是培育扶持建筑企业。采取分季度集中办理等方式,引导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纳统,增强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申报入库的主动性,争取在库资质等级企业净增1户,做好建筑企业资质延续和办理工作,开展建筑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巩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四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挂靠借用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及行业乱象,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在建项“云建宝”全覆盖,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遏制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紧盯差距补短板、提品质,开创城市更新崭新面貌。一是绘好一“施工图”。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储备,合理确定涉及燃气、排水、供水等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避免资金重复安排,编制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提高项目整体性、系统性和监管便利性。二是锁定一“任务书”。用活用好用足上级政策,盯紧已成功申报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禄丰市污水再生利用项目,及成功入围2025年超长期国债项目库的禄丰市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社丰市城区水厂及城北片区城市防洪排涝、禄丰市移动排洪防涝能力提升、禄丰市城区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扩宽融资渠道。三是画精一“作战图”。对已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的禄丰南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增效、禄丰县城排水防涝等市政基础设施续建项目,依法合规持续加快推进,确保禄丰市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限期建设完成,新建再生水厂和高位水池各1座,修缮改造雨污管网19公里、燃气管道6公里的市人代会目标如期实现,力争古镇南路、石甄子综合公园建设项目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工期等,启动实施龙腾路、龙塔路接金山南路项目建设。

(五)持之以恒强基础、优环境,构建城乡发展良好格局。一是抓实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整改。扛牢压实行业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时序进度,完成5个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其中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城市污水2个问题,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乡镇污水、垃圾各1个问题,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污水1个问题)。二是抓好两污设施建设。紧紧围绕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升,统筹推进项目快速实施,同时加快实施北厂社区大北厂、小白厂村空白区及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污水接入管网改造,不断提高雨污管网的覆盖面,力争2025年底前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60%;积极加强与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保障集镇污水项目正常推进,力争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压实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收集压缩责任,不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做到应收必收,达到计划收运量;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小型垃圾焚烧炉和露天垃圾池整治,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小型焚烧炉的整改。三是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开展摸底排查,充分挖掘州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储备性资源,常态化抓“四名一文一传”保护工作,继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辖区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快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建设,6月底前金山镇炼象关村、勤丰镇旧县村、妥安乡琅井村、黑井镇黑井村和板桥村5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完工。四是筑牢乡村住房保障。加快推进《楚雄州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成果运用,抓好乡村工匠培训,结合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作,在建房需求集中的乡镇,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2-3个自然村开展依图建房的示范试点,新建和改造一批经济、适用、绿色、美观、安全的农村民居样板,让更多的老百姓建房有图可依、有样可学,不断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和农房特色风貌,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帮扶,按照五突出五到位工作要求,精准识别六类重点对象,确保34户农村危房改造、24户农房抗震改造10月底前全面竣工并完成验收。

(六)坚定不移抓整治、除隐患,筑牢行业发展安全底线。一是抓牢城镇燃气安全。要加快形成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严格经营许可证审批,持续推进燃气老化管网、带病运行问题整治,加强各环节安全风险摸排及安全隐患整改,强化燃气管道及供应站日常监管,加大执法与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监测与巡护,遏制事故发生。二是抓牢供水排涝安全。结合地下管网改造、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加快禄丰县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至9%以下,强化对青羊山制水净水厂生产运行监管,确保水质达饮用水标准,全力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全面开展城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检查,加快排水防涝项目并排水GIS系统建设,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充实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装备,确保安全度汛。三是抓牢房屋市政安全。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房屋整治销号;落实“全链条”安全生产大检查,房屋市政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积极创建、省级、州级工程质量管理或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四是抓牢消防审验安全。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体制机制,围绕破解既有建筑改造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消防难题,积极探索城市更新消防审验管理机制。五是抓牢抗震防灾安全。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抗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禄丰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再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抗震设防工作,确保抗震设防申报审查全覆盖;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及住建系统三支队伍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宣传。

(七)强根铸魂抓党建、固思想,力促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党建”履职。要学思想,全面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定不移循着总书记的足迹学思想、学理念、学方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要讲政治,时时对标政治要求,事事对表政治标准,更加坚定拥戴核心、忠诚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党性,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活到老、学到老、修养到老,真正做到理想信念坚如磐石,对党赤胆忠诚,为党和人民事业忘我奉献。要守纪律,纵深推“清廉楚雄”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四风”、树新风、正行风,确保各项工作按制度来、按程序走、按规矩办。二是“主动想”动能。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顺应大势,把握发展态势,自觉地从全局看问题,把具体工作放到推动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去思考、定位、谋划,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大局。要做好系统谋划,聚焦今年7项重点任务,想存在问题、想工作思路、想发展办法,增强工作的谋划性、针对性、主动性,对具体业务工作真正做“心中有数、手中有招”。要坚持改革创新,住房和房地产、城乡建设、建筑业等领域都涉及多方面改革,要深刻把握改革的规律和特点,正确运用科学的改革方法,因城施策、精准施策,确保改革蹄疾步稳。要树立底线思维,针对保交房、燃气、消防等存在安全和风险工作,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结果,真正“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三是“扎实干”验作风。要坚持责任为先,严格履行州级指导、协调、督查级主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省牵总、州统筹、主责”的责任链条和工作合力。要坚持干字当头,做到苦干实干真干,争优争先争效,能早就早,能快一点就快一点,能多干就多干一点,甘做打基础、利长远、铺路石的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用“四下基层”传家宝,把调查研究作为转作风、提效能的重要抓手,落实好企业坐诊接诉求“三进企业”等制度,深入基层倾听基层诉求,专班制推进、闭环式落实、清单化问效。要坚持学干互促进一步加强学习,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深化认识、寻找差距,努力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力争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坚持化繁为简,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持续深化精文简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把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无效的忙碌中解放出来。四是“看效果”论成败。要看成效,树牢结果导向,锚定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扛牢发展之责,把既定的任务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评判。要讲时效,严格“七天工作法”“三单制”,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白单警示催办、黄单警告督办、红单追责问责,确“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打通“扎实干”和“看效果”的“最后一公里”要注长效,抓实成果巩固,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做到抓细抓常、常抓常新。干得好,也要会总结,要把好的经验及时解剖分析、总结转化,从试点到全局,以点到面挖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59631703.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631703.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24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5623625.92元,增长305.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5623625.92元,增长305.62%2024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专项债券资金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59631703.96元。其中:基本支出8372339.72元,占总支出的3.22%;项目支出251259364.24元,占总支出的96.78%;2024年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5623625.92元,增长305.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0436.53元,下降4.02%;项目支出增加195974062.45元,增长354.48%2024年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专项债券资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72339.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56729.68元,占基本支出的95.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5610.04元,占基本支出的4.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259364.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防洪排涝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和县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合计123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监理服务费、全过程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水土保持费、测绘费等;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和县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

2.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合计40490364.24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3.化债项目支出116400000.00元,只要用于以前年度拖欠各种工程款的支出。

4.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发展“实效比拼”考核奖励经费39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的奖励支出。

5.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48775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6.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专项资金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的提标改造工程。

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专项资金3108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禄丰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8.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和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专项资金7424500.00元,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及非正规堆放点治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到期贷款等方面的支出。

9.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目专项资金2720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支出。

10.超长期特别国禄丰市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99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79203.9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25%。与上年相比增加65187568.01元,增长118.76%,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591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99770.4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4232.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829.6元;死亡抚恤40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的增长、人员的调出和退休,增加了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持。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063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5496.28;事业单位医疗194375.4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8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3000000.00元;火车站片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00000.00元;城北片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老城片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禄丰县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65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批复项目支出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483286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7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为行政运行5916362.78元;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000.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48775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0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是批复基本支出,不批复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00979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5%,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71%。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16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6697864.24元;保障性租赁住房101925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000000.00元;住房公积金51943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是预算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占财政拨“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预算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下检查、调研、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610.04元,比上年减少41911.34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维修维护费等的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3000.00元,水费2000.00元,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59998.00元,维修维护费10000.00元,会议费2000.00元,培训费2000.00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工会经费82634.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和其他交通费11897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年末,禄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59226603.94元,其中,流动资产36182.59元,固定资产472729.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7989870.69元,无形资产72782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1715365.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2826.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8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8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1014



监督索引号532331005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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