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7801000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卫生标准;承担行政区域内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承担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卫生计生相关信息统计等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等工作。承办市卫生健康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科室,包括: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学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禄丰市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救护车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务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发展新合力,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精神,组织学习法律法规2次,举办4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结合清廉医院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党纪学习教育宣讲等活动。聚焦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视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党员责任区,引导党员在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积极作为。通过吸纳优秀积极分子入党,为党组织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024年接收预备党员1人,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新氛围,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持续开展医德医风检查,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对重点岗位13人进行廉政谈话;开展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调查工作,未发现违法违纪情况。常态化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九项准则六十条措施》。

2.业务开展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院门诊46,518人次,住院559人次,门诊减免医保资金946,655.36元,住院减免医保资金435,813.15元,门诊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5%,住院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67%。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2024年全镇共报告传染病35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人数17,799人,建档率97.3%,新建档案120人开展高血压筛查,建立18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对18岁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卫生院或卫生所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通过健康体检和对我镇35岁以上常住居民到院进行糖尿病筛查2024年我院及卫生室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为1,361人,规范管理服务率91.26%,糖尿病389人,规范管理服务率92.03%2024年我院为65岁以上老人建档2,611份,完成了老年人年度体检1,861人,系统规范录入1,861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71.27%。2024年我院为居民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自费)共接种204剂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1,607剂次;地方免疫规划疫苗(双价出血热疫苗)接种38剂次。2024年我院和各卫生室共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84期2,523人,健康咨询活动9期389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类10,716份,更换宣传栏内容90次,影像资料播放共9种156次358小时。2024年我院共管理孕产妇295人,出生活产217人,在管孕妇80人,系统管理人数280人,系统管理率95%,新生儿访视217人,访视率100%0—6岁儿童建册795人,系统管理100人;三是完成孕前优生筛查共226人,任务完成率102.7%,免费叶酸发放共160人次,任务完成率100%。四是完成两癌筛查免费任务。宫颈癌免完成789人,完成率128.5%,自费完成11人,完成率25.58%;乳腺癌免费完成796人,完成率129.64%,自费完成7人,完成率16.28%。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工作要求,我院结合老年人体检及儿童体检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我镇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2,544人,2024年已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182人,服务率85.77%,辖区内建档0—36月龄儿童358人,已提供中医药服务302人,服务率84.36%。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人数:11,712人,签约率达64.44%,目前履约人数11,712人次,履约率达100%,高血压患者履约率100%,糖尿病患者履约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履约率100%,肺结核患者履约率100%。2024年管理患者管理及HIV感染者38人,抗病毒治疗37服药率97.2%,有配偶人数8人,配偶已检测8人,检测率100%。2024年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98人失访患者0人,管理率98%,规范管理率98%,体检81人,体检率81%住院7人,居家管理89人,稳定89人,基本稳定2人,不稳定0人,稳定率97.8%。2024年我镇共上报死亡卡182张,已完成163名肿瘤患者随访及系统录入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及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及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7,063,404.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4,759.74元,占总收入的56.27%;无上级补助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事业收入3,088,644.7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3.73%;无经营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其他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65,836.69元,增长1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2,964.47元,下降3.94%;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事业收入增加828,801.16元,增长36.68%;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上下年度均无其他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财政拨款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2024年无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项目拨款,事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院逐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门诊及住院收入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7,048,125.84元。其中:基本支出5,615,405.71元,占总支出的79.67%;项目支出1,432,720.13元,占总支出的20.33%;无上缴上级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无经营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1,319.36元,增长11.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5,150.67元,增长20.24%;项目支出减少233,831.31元,下降14.03%;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上缴医保打包付费市域外超支资金,药品及卫生材料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5,405.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2,733.91元,占基本支出的6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2,671.80元,占基本支出的3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2,720.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88,382.13元,主要开展工作是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97,782.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各服务单位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移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3,856.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艾滋病防治、吸血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专项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7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楚雄州急救中心院前急救系统建设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4,759.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39%。与上年相比减少162,964.47元,下降3.94%,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5,80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2%,完成年初预算的80.06%。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在编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在编职工调出本单位后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未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88,95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8%,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2%。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工资、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乡镇卫生院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工作支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算只包含了财政基本拨款支出预算,未包含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资产总额4,646,757.49元,其中,流动资产1,798,483.79元,固定资产2,848,273.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9,216.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3,508.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275.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855.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275.2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275.2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

                                                                               20251015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7801111


上一条: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下一条:禄丰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