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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编制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省州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州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8、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9、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2、管理全市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3、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4、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能源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工业管理和资源环境股、粮食管理股、物资储备股、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事业股、农村经济和地区股、综合规划股、经济贸易和消费股、国防动员股、数据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谋划项目,做发展排头兵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快重大项目实施。紧盯国家和省州政策导向、投资方向和产业走向,主动赴省州对口部门对接协调项目、土地、林地、资金等政策支持。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强化全过程要素保障和全周期服务。二是全力以赴稳投资。坚定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不放松,进一步发挥好抓项目稳投资指挥调度工作机制的作用,继续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在建、新开工推进力度。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盯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粮食安全、交通、能源、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等区域协调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建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生态建设等领域,及时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项目。
2.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围绕云南省建设世界“光伏之都”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市内水电、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资源优势,依托隆基、锦润数控等龙头企业,大力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将禄丰市打造成为云南世界光伏之都核心区重要支撑点。
3.扎实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和“五城共建”
聚焦不同绿美类型,着力打造绿美标杆典型,逐级向上申报。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做好分类指导,精选乡土树种,优化色彩搭配,丰富景观效果,提升绿美建设品质。以国家储备林项目为带动,加快禄丰木材基地建设,带动城乡绿美产业化,打造“绿美+”经济全产业链。发挥交通区位、气候、土壤等优势,做大做强做特苗木产业,服务本地及周边苗木需求,使培育的苗木足以支撑全市的绿化美化、长期的国土绿化。
4.持续优化信用环境
以云南省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同步接轨“信用中国”“信用云南”,扩大信用报告运用,推进信用承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等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5.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确保物价稳定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维护物价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认真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重大公共事件期间重要商品价格的巡查检查工作,健全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努力保持我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二是积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认真开展价格鉴定评估工作。三是加强民生价格管理,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强化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物业收费、客运收费、出租车收费、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等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价格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努力打造服务品牌,提高价格服务水平。认真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着力打造成物价部门的知名品牌,以此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服务空间,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我们始终把服务于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和维护企业、消费者利益用为物价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市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6.认真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粮食安全
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储备粮油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确保了库存粮油质量良好、安全可靠。对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承储的储备粮和商品粮账实相符、质量安全、储备粮轮换、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拨补情况、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开展了专门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州发改委。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683105.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83105.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15568.21元,增长49.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15568.21元,增长49.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成立了项目谋划中心,并新增了数据股的工作,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951886.16元。其中:基本支出7600602.92元,占总支出的42.34%;项目支出10351283.24元,占总支出的57.6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77260.52元,增长40.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3460.88元,下降2.36%;项目支出增加5360721.40元,增长107.4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死亡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成立了项目谋划储备协调中心,项目支出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00602.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05827.02元,占基本支出的93.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4775.90元,占基本支出的6.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51283.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2023年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抚恤经费708294.0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病故抚恤经费;2024年度粮食专项资金1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粮食工作;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项目谋划和会议室修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机关文化建设;禄丰县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工作经费226400.00元,主要用于代管资金上缴;2023年省对下人民防空专项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人民防空警报器;项目工作经费1196545.24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60044.00元,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赈项目,推进乡村振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28997.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与上年相比增加5030556.07元,增长39.93%,完成年初预算的238.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7455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9%,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4名改非安置公务员,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344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3%,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134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份在职死亡公务员1人,退休公务员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表资金在年中由上级拨来,未列入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表资金在年中由上级拨来,未列入年初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65070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表资金在年中由上级拨来,未列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19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4名改非安置公务员,住房公积金配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0元,决算为6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决算为3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90.99元,增长1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00.00元,下降1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0元,下降15.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09.01元,下降3.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决算为3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90.99元,增长1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00元,下降1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减负,上级检查次数减少,公务接待事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保障省、州政府对各项重点项目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主业主责、光伏项目建设和各种安全检查等日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保障省、州政府对各项重点项目工作督促检查、省州领导对各项重点工作的调研和重要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775.90元,比上年减少16311.39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层减负,各级检查减少,召开会议次数减少、现场调研次数减少,导致会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0000.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6000.00元、邮电费4000.00元、会议费13000.00元、公务接待费34000.00元、工会经费61915.9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2860.00元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756644.85元,其中,流动资产227273.10元,固定资产345837.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61000.00元,无形资产568763.00元(净值),其他资产3453770.8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2369.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7945.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57.80平方米,账面原值205162.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14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84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5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