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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执行中医药政策,以中医中药为主,为人民健康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医疗养老、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3.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
4.确保全市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5.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6.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7.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8.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9.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10.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支部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感控办、财务科、医保办、信息科、后勤保卫科、收费室、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内科、老年病科、骨伤科、肛肠皮肤科、针推科、康复科、门诊部。所属单位0个。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禄丰市中医医院。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医院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医院党总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加强医院党的建设,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医疗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医院认真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发展方向,坚持创“名院、名科、名医”的三名战略,明确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年完成门诊诊疗20.9万人次、完成体检1.86万人次,住院诊疗1.28万人次;手术台次为1,894台次,一、二、三、四级手术占比为20.93%、47.39%、28.79%、2.89%,平均住院天数8.04天;药占比24.23%,医务性收入占比41.64%,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17.95元;全年实现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0.99%,药占比24.23%,检查检验占比31.52%,医务性收入占比41.64%。
(三)推进整合构造优质医疗服务平台。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市医疗资源配置,高效解决我院基础设施落后、人才短缺等发展困境,2024年7月启动了两院整合工作。截至年底,“队伍整合”与“队伍整活”齐抓共管。禄丰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楼放射科完成装修,CT等设备已全部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金源街院区于12月30日所有业务已全部搬迁至龙腾路院区;完成“两院”检验、放射、超声及部分临床科室整合,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2024年6月顺利通过云南省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审。通过“县级公立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建设项目”验收。入选“2024年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单位”。积极推进“银龄医师”签约,与6名省、州“银龄医师”达成服务合作共识,让市域内群众不出市就可以享受省、州级专家诊疗服务,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扎实助力医养结合、居家服务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养老中心被楚雄州民政局评定为二级养老机构,2024年对金山镇、一平浪镇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年累计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6,911人次,高效助力禄丰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院专科发展得到了省级优质平台强力支持,2024年加入了云南省中医肛肠专科联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出生缺陷防治专科联盟。加快市第二人民医院原有科室中医药诊疗技术的学习、应用,融入“宜中则中、宜西则西”治疗理念,从“理念、实操、特色、创新”逐步渗透,真正实现中西医融合,充分发挥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中彝医药管理中心职能,助力全市中彝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增强。全年共招聘引进各类人才50余人,进一步充实了人才队伍。全院参加上级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诊疗技术等知识培训90场次200余人次;选派9名医务人员到省、州三甲医院进行儿科、普外、心内、妇产、康复、麻醉、感控等专业学习进修。建成了云南省中医医院肿瘤科郭利华、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代谢性疾病中心陈晓蕾等省级专家工作站和楚雄州中医医院李育红州级专家工作站。李双金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
(六)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加强。认真做好常规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管理、网络直报、死因监测和肿瘤、心脑血管病例监测报告等工作,累计报告传染病169例,无传染病迟报漏报。认真做好艾滋病、梅毒、丙肝和性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医务人员主动提供咨询检测服务,并努力完成检测任务。全年共完成HIV检测51,110人次,新发阳性3人;梅毒检测32,360人,发现单阳性34人,双阳性21人,已按要求转介治疗;丙肝初筛检测4,400人,新发阳性病例9人。全面落实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全年完成:住院分娩产妇数796人,活产新生儿789人,剖宫产215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774人,完成率98.09%;新生儿听力筛查775人,筛查覆盖率达98.2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771人,筛查率97.71%。住院分娩孕产妇三病筛查796人,孕12+6前检测住院737人,早检率92.59%;门诊孕产妇618人,孕12+6前检测门诊583人,早检率94.33%;乙肝疫苗接种786人,接种率99.62%,卡介苗接种771人,接种97.72%。认真抓好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024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户籍数49,208人,累计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42,222人,服务率85.80%;0—3岁儿童户籍数6,221人,累计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5,658人,服务率90.95%;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中医药服务,其中高血压中医药管理6,160人、糖尿病中医药管理1,544人、冠心病中医药管理593人。
(七)积极融入并共推医共体建设。认真履行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中(彝)医药管理中心职能,充分发挥市域内中(彝)医药服务“龙头”带动作用,切实提升全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
(八)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医保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健全完善医保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对医保工作检查、督促力度,规范诊疗行为,合理使用医保资金。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2024年以来下转卫生院患者536人次,接收卫生院上转患者16人,上转省、州76人,转市人民医院39人。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九)认真抓好搬迁建设项目工作。2024年8月9日“禄丰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门诊医技楼”正式移交医院使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43,999,189.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6,021.65元,占总收入的14.79%;上级补助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事业收入37,493,167.8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5.21%;无经营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其他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56,398.58元,增长5.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28,007.42元,增长55.72%;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事业收入减少71,608.84元,下降0.19%;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上下年度均无其他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主要原因是两院合并财政对我院人员经费拨款及项目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42,441,377.95元。其中:基本支出37,090,474.56元,占总支出的87.39%;项目支出5,350,903.39元,占总支出的12.61%;无上缴上级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无经营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8,586.99元,增长1.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34,657.90元,下降9.81%;项目支出增加4,733,244.89元,增长766.32%;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主要原因为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与我单位合并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中医医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90,474.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45,731.67元,占基本支出的3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44,742.89元,占基本支出的61.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中医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50,903.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死亡抚恤支出139,624.80元,主要用于保障病故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
2.民政事业专项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支出33,5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建立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提高医疗养老中心服务质量。
3.中医(民族)医院支出4,064,259.5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相关配套资金支出。
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结算补助资金支出81,8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发挥中医药特色,持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5.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项目支出675,629.0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及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计划。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乡镇卫生院中医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85,29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重大传染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工作。
8.突发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0,800.00元,用于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6日承担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
9.福利彩票公益基金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老年幸福食堂升级改造设计、优化配套设施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6,02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09%。与上年相比增加2,278,007.42元,增长55.18%,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0,31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9%,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发放681,013.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8,923.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4,461.60元,养老服务支出33,500.00元,病故退休职工死亡抚恤支出139,624.80元,遗属补助生活补助支出2,79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院合并,2024年10月增加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15,70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1%,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3,120,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7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4,713.25元,公立医院项目支出500,0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5,629.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81,8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0,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85,290.00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支出40,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只包含了财政基本拨款支出预算,未包含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中医医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禄丰市中医医院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中医医院资产总额228,477,276.90元,其中,流动资产87,009,165.20元,固定资产141,185,111.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83,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391,930.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500,537.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200.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641.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200.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200.0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中医医院不存在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中医医院
2025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7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