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曝光案件(第五期)
1、2024年07月17日21时30分,牛某某醉酒后驾驶云E59A0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禄丰市S218线(元谋-楚雄)公路由广通街往甸尾方向行驶至元谋-楚雄S218线(元谋-楚雄)103公里200米路段处,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案件正在侦办中。
2、2024年07月14日10时19分,张某某驾驶无号牌微型纯电动轿车,沿元谋-楚雄公路(元楚线)S218线行驶至S218线104公里200米路段处,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3、2024年08月09日21时25分,束某某驾驶云EQC87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侏罗纪大街与金源街交叉路口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束某某进行呼气检测,测试值为47㎎/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4、2024年08月10日22时20分,王某某行至世纪大街与星河路交叉路口处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王某某进行呼气检测,测试值为30㎎/100ml。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5、2024年08月09日21时50分,彭某某驾驶云EVG88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山南路与龙缘路交叉路口50米处被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测试值为43㎎/100ml,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6、2024年08月09日22时05分,赵某某驾驶云ELU35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山南路与龙缘路交叉路口50米处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赵某某进行呼气检测,测试值为28㎎/100ml。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