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曝光案件(第六期)
1、2024年09月10日21时30分,段某某驾驶云ETE5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山南路与龙缘路交叉路口100米处,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持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对段某某进行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0mg/100ml。案件正在办理中。
2、2024年9月11日20时50分,胡某某驾驶云A8W1A7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倘新线(倘甸-新平公路)144公里750米处,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胡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案件正在办理中。
3、2024年9月11日20时16分,张某某驾驶云E31G86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倘新线144公里750米处,涉嫌实施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查结果为92mg/100ml。案件正在办理中。
4、2024年09月10日10时04分,刘某某驾驶云AB9R15号轻型厢式货车,行至禄罗线3公里800米处,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70mg/100ml。案件正在办理中。
5、2024年09月08日晚,许某某驾驶云A70E6T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金山南路与龙缘路交叉路口城南小学门口处,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束某某进行呼气检测,显示为134㎎/100ml。案件正在办理中。
6、2024年09月08日早,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EQC615号正三轮摩托车,行至沪瑞线2841公里40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杨某某进行呼气检测,显示为78㎎/100ml。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