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云楚交综禄罚〔2024〕0076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李*生
案由:李*生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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