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山镇2026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二)
日期2026年7月3日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号:龙执罚决字[2026]第03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严XX
案由:严XX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责令于2026年10月31日前恢复林地,前补种毁坏树木196株x1倍=196株;
(2)处罚款:3.10立方米x100元/立方米x1倍=31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圆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2日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号:龙执罚决字[2026]第04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沐XX
案由:沐XX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责令于2026年10月31日前恢复林地,补种毁坏树木146株x1倍=146株;
(2)处罚款:2.30立方米x100元/立方米x1倍=23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2日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号:龙执罚决字[2026]第05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彭XX
案由:彭XX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责令于2026年10月31日前恢复林地,补种毁坏树木73株x1倍=73株;
(2)处罚款:1.16立方米x100元/立方米x1倍=11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圆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2日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号:龙执罚决字[2026]第06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严XX
案由:严XX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责令于2026年10月31日前恢复林地,补种毁坏树木193株x1倍=193株;
(2)处罚款:3.05立方米x100元/立方米x1倍=305.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伍圆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