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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自然保护区政策宣传、资源管理、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界标管理等公益性职能。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依法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湿地、林地、林木和野生动物等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4.负责做好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严格火源管理、强化火情监测、落实预防措施、制定扑火预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时发现,快速扑灭。
5.承办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武装抓在经常,稳步提高干部理论素养。管护局始终将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作为全年的重要任务,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参照《禄丰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监督、有落实,深入开展党的学习教育活动。一是抓学习计划。分别印发了《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学习计划》等,明确全年的学习时间、主要内容、学习目标和基本要求。二是抓学习重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整个干部教育主线,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全体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主题主线。其次是持续强化党的重要会议和政策学习。三是抓常态化学习。1~10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利用周一例会开展学习46次。积极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等网上学习平台开展自学,局办公室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2.勤政廉洁强自律,严格执纪树新风。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时通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实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开展“三不为,三子官”为契机,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36项制度,并形成了《禄丰市五台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管理制度汇编》印发至每个干部职工,进一步方便了干部职工的学习掌握和遵守执行,全面树立干部职工“廉政要有为”的观念,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与干部职工日常谈话28人次。
3.围绕群众意识提高,抓好政策法规宣传。我局结合保护区村情民情林情实际,积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大力抓好涉林和自然保护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为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奠定了舆论基础。一是抓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宣传引导。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于保护区各项宣传工作中,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树牢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意识,杜绝乱砍滥伐现象。二是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宣传板报、宣传标语、播放音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面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抓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突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把国内、省内典型案例讲给群众听、讲给职工听,让群众知法守法,让职工不敢懈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份,更新宣传标语400余条,悬挂横幅18条,悬挂宣传彩旗450余面,播放音频资料4500小时,召开各种会议5场次,召开职工法律讲座3场次,开展案例警示教育2场次。
4.紧盯森林资源发展,管好四个重点领域。一是抓好国有林地管理。以州人民政府批复的《禄丰县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5)》为基准,建立了区碑、界碑和界桩,与周边9个村委会签订了保护区四至界线协议,明晰了保护区边界范围,无权属争议。加强辖区4个村民小组日常巡查管理,严防侵占林地资源现象发生。二是管好森林资源。保护区内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中,我们以林木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辖区植被保护和管理,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加大巡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违法行为。三是抓好林木保护。保护区要保护对象为水源涵养林,分布有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暖性针叶林3个植被型的栓皮栎、云南松、华山松、滇石栎、旱冬瓜、元江栲等6个群系。日常管护工作中,我局实行层级管理和分片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与职工及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29块管护责任区明确到人。进一步压实5个检查站、7个管护站管护人员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责任,检查站主要负责把好关口,管护站主要负责日常巡护,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努力构建管护“一张网”。加强与乡镇、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延伸保护区森林资源管护抓手,积极争取村组干部的支持配合,有效预防周边群众在保护区盗伐林木现象发生。四是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巡护力度,在周边村组粘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画150余份,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开展野生动物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及时查处外县群众欲在保护区非法诱捕双团棘胸蛙1起,放生2只。今年以来,保护区无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发生,辖区群众饲养鸟类问题已得到杜绝。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科研工作,2023年,自筹资金3.9万元,修建了双团棘胸蛙生态抚育试验池1个28m3,将择时启动抚育繁殖实验工作。五是抓好珍稀植物保护。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龙棕”为重点,加强珍稀植物保护,在辖区村组粘贴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版)9份,订制含野生保护植物内容宣传资料2万份。聘用龙棕管护人员2人对移植的3140株(一期1350株、二期 1790株)进行日常管护,组织施肥浇水2次,开展巡护30余次,开展成活率核查1次,成活率约90%。六是抓好珍稀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育苗繁殖工作,自筹资金3万元,实施了基地土壤去砂化和有机质增肥改良,自筹资金3.2万元,实施了五台山国家保护植物标准化育苗棚建设。六是全面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定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志愿者服装160套,开展志愿者宣传活动3场次,参加志愿者累计230余人次。新建科普长廊1处,新增宣传告示牌31块,面积约117平方米。新建生态文明文化宣传长廊1处,该长廊由门廊和画廊组成,全长56米,约117平方米,含26个书法画框,安置宣传用书法绘画作品约49幅。全面展示了五台山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相关知识和国家相关保护政策、法规等。通过资源整合,禄丰市国家保护植物生态科普园初具雏形,禄丰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正在积极审报,争取尽早挂牌。
5.瞄定林草生态资源安全,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以来,为全面抓紧抓好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机构,管护局局长担任指挥长,中村乡、和平镇林草服务中心主任和管护局森林资源保护股股长担任副指挥长,8个村委会和所属村民小组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按要求组建扑火队1支25人,开展应急培训演练2场次,防火及护林业务培训2场次,为森林防灭火工作奠定了基础。强化经费保障,1~10月,累计投入防灭火工作经费11万元。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联防机制。为全面压实各村联防责任,与中村乡、和平镇签订了联防协议,与8个村委会签订了森林防灭火联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联防联控格局。切实加强日常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横向督查机制,明确了保护区周边500米范围的边际联防联控区域,牢固树立联防思想,加强责任区巡护督查,确保边界和保护区无火情。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持续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及时更新了宣传标语、音频资料,广泛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做到防火期不解除宣传不停止。及早研究部署,共召开森林防火会议10场次,通过以会代训方法组织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森林防火基本知识进行了培训。定期不定期分析研究保护区林情及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适时开展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隐患排查。针对保护区原住居民和外来人员防火防火意识不强、人类必要活动给保护区防火带来压力的实际,到村委会、村民小组沟通对接、宣传引导8批次,重点对防火意识、防火知识和防火要求进行了宣传,与村委会领导进行了联防工作座谈,提出了具体要。同时,对进山人员进行严格登记盘查,及时告之防火期具体要求,不断提高过往群众防火意识。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森林防火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深入保护区4个村民小组及保护区周边村民小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印制森林资源保护告知书1万份,张贴通知通告、各种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400余份,播放宣传音频资料4500小时。抽调2人,宣传车2辆,每天不低于12小时持续在林区主要道路、村组和周边居民聚集区开展流动宣传。采购摩托车专用宣传小喇叭30台,安装在每一个职工护林员的摩托车上开展宣传,采购移动音箱12台,在林区小道和主要路口开展全年候宣传。通过各项宣传措施的落实,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意识、能力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周边村民森林防火的使命感明显提升,保护区内村民野外用火情况得以杜绝。四是发挥队伍作用,强化日常巡护。局机关除必要留守的3人,其余5名正式职工、24名护林员、5名季节性护林员全部安排到检查站、管护站常年驻守和常态化开展巡护工作。鉴于今天严重干旱的特殊情况,3月初6月,五台山实行全天24小时巡护制度、全天24小时在岗制度、重点区域重点山头夜间轮值守夜制度。规定白天全员日常巡护时间为8:00至24:00,夜间安排1/4的护林员轮流开展巡护,安排1/5的护林员夜间留宿留守重点区域重点山头。管护局组建两个督查组,不分白天黑夜,每天不少于4次开展全覆盖督查。所有职工护林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工作成绩明显的实行表扬加分,对工作执行不力的扣分,1~6月,发出督查通报7期,表扬加分11人次,处罚扣分16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股、森林资源保护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纳入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43423.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9311.16元,占总收入的87.8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4112.00元,占总收入的12.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0439.90元,增长25.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327.90元,增长10.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34112.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入职2名退伍军人,故单位在职人员增加,2名退伍军人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为市林草局转于我部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万元;2023年天保工程公益林管护费21.09万元;2023年高火险期季节性护林员管护经费2.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2805.31元。其中:基本支出1909311.16元,占总支出的55.78%;项目支出1513494.15元,占总支出的44.2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39822.05元,增长56.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3672.10元,下降12.54%;项目支出增加1513494.15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葫芦塘检查站建设、瞭望塔森林防灭火公路维修改造、育苗实验基地建设、护林员劳务费发放、瞭望塔和红沙坡两条防火通道修缮等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9311.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7010.36元,占基本支出的96.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300.80元,占基本支出的3.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3494.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50000.00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护站点建设)450000.00元,用于葫芦塘检查站新建。
2.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500000.00元:其中森林防灭火公路维修改造经费300000.00元,用于瞭望塔防火通道硬化;国家保护植物育苗实验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0元,用于龙棕育苗试验基地建设。
4.森林资源管理支出462094.15元:支付护林员劳务费285982.00元;葫芦塘检查站工程款及设计费支出110000.00元;华松坡检查站购置集装箱支出15000.00元;5个检查站智慧卡口建设支出51112.15元。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支出101400.00元:瞭望塔、红沙坡两条防火通道修缮100000.00元;因工作失误造成村民迷彩服损坏,补偿村民迷彩服费用14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9311,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78%。与上年相比减少273672.10元,下降12.54%,主要原因2023年部门在职人员较2022年比人员减少,2023年年初预算较2022年比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91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79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5755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0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决算为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决算为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决算为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未超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00元,增长3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00元,增长36.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调研检查次数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因我部门无公务用车,为方便工作开展,市林草局借我部门消防运兵车1辆,但公务出差是不方便使用,后期我部门争取到1个公务车辆名额,经讨论由我部门自筹资金购置1辆特种专业车辆。实有车辆1辆为自筹资金购入,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0批次),接待人次1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检查、上级工作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禄丰市五台山下怒江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预算及费用产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2227233.19元,其中,流动资产692335.92元,固定资产1234897.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4501.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557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无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