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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401000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

2.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执行省、州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

4.负责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5.执行省、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省、州、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参保扩面织牢医疗保障网。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的协同配合,找准政策宣传、数据比对、拓宽缴费渠道等着力点,抓实参保扩面。全市参保38.35万人,完成州下达参保任务数的95.17%,达到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95%以上目标。二是医疗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严格四不摘要求,落实过渡期参保资助和待遇保障政策,分类资助参保3.63万人521.7万元。已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特殊重点人群已实现100%参保。三是资金保障助推疫情防控。落实两个确保政策,预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救治资金100万元,拨付158个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周转资金264万元,预拨18家市乡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周转金712万元,及时督促门诊、住院报销政策落地见效。四是全覆盖宣传保障政策落实。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五进专题宣传活动,编印《医保政策汇编》1000本发放至全市800余家参保单位。

2.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一是精准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9%调整为6.8%,每年预计减轻单位和企业缴费负担3754万元。1-12月,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44654.69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338.63万元,其他基金支付1399.58万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8 %75%。二是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112月,职工门诊就诊28.11万人次,统筹支付医保资金2943.76万元。三是巩固提升两病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动态调整全市两病药品目录,督促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配齐20种高血压药品和10种糖尿病药品,解决两病患者不愿意就医吃药、吃不起药、不会管理等难题。

3.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群众救命钱更加安全。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聘请23名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征集问题线索。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管,在全市330个定点医药机构(含村卫生室160个)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日常审核稽核监管。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及《禄丰市医保系统廉洁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律意识,规范行业规则。三是多措并举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医保部门单兵作战力量弱问题,采取联合卫健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参与、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等方式,对26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追回违规使用医保资金338.26万元,承担违约金4.6万元。行政处罚5家,罚款11.92万元。

4.深化制度改革,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一是持续推进打包付费改革。重新修订《禄丰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区域打包付费实施方案》,做到月监测,季调度,适时调整管控措施,促进医保基金有序高效运行。二是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协同推进。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政策,20231-12月,药品网上集中采购12393.33万元,其中带量采购2802.67万元;耗材网上集中采购2923.35万元,其中带量采购855.64万元。三是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定《禄丰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州率先探索救助经办流程,畅通困难群众依申请救助申报渠道,实施医疗救助20082人次831.25万元,其中:普通群众依申请医疗救助101157.56万元,防范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5.强化经办服务,抓好医保领域惠民实事。一是持续转作风提效能。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团队化工作机制,每季度制定工作清单,分区域深入一线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异地就医结算高效便捷。持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落实全州、全省通办政策。禄丰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5598人次,医疗总费用977.90万元,医保支付596.45万元。三是智慧医保平台深化运用。坚持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累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35.38万人,激活率达92.67%;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达44.21%,在30家医药机构启用刷脸支付,报销更加便捷高效。四是窗口服务能力提质增效。14个乡镇医保经办窗口统一设置到所属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并下沉18项服务事项方便群众,确保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6.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医保队伍自身建设。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强素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月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年轻干部青廉教育、现场警示教育,坚定不移推动医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聚力打造高素质医保队伍。制定“四强化四争当”队伍建设方案和“十严禁”行为准则,强化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作风锤炼,组织开展每月医保政策“大讲堂”和医保经办服务“练兵比武”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勇担当、精业务、肯奋斗的医保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股、综合股、费用审核股、基金结算股、参保管理股、稽核股、药品采购和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纳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318027.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8027.3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75828.15元,下降11.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5828.15元,下降11.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及工资需要调出,导致相应工资和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318027.30元。其中:基本支出6744094.30元,占总支出的92.16%;项目支出573933.00元,占总支出的7.8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75828.15元,下降11.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30304.15元,下降13.25%;项目支出增加54476.00元,增长10.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及工资需要调出,导致相应工资和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44094.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85693.12元,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8401.18元,占基本支出的8.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393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57273.00元,主要用于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人才培训等工作,办公费13450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差旅费75321.00元、培训费255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51952.00元;2.医疗保障工作经费1166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医保事业健康积极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办公费80500.00元、差旅费16660.00元、劳务费4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1367.3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1%。与上年相比减少1092488.15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及工资需要调出,导致相应工资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875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和及退休人员的统筹外退休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2725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日常运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53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上年无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医保基金使用检查等业务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5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但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年限较长,车辆严重老化,车辆行驶安全性能降低,需要进行维修维护,因此年中下达项目经费中增加了维护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401.18元,比上年增加59822.06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设备老化进行更换及职工出差频次较往年增多导致相应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79322.50元,其中,流动资产51113.52元,固定资产328208.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223.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422.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944.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284.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944.6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5944.6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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