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2、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向市委和州委统战部全面反映我市一统战线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我市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调我市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和指导各乡镇的统一战线工作。3、协助市委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市委的工作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4、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中央、省、州、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工作。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市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及海外联谊的有关工作。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工商联,联系对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7、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的工作。9、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10、完成市委和州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以“巡”压“责”,统战工作纳入巡视巡察见行见效。分行业类别列出巡察清单,抽调40名统战干部组成巡察队伍人才库,健全巡察干部培训、选派人员参加、形成报告、反馈问题、整改销号闭环机制。全年纳入巡察3轮、19个单位,提出各类问题16个。二是讲好“四个故事”,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讲好“千年盐都”“红军长征过禄丰”“滇缅铁路公路”“新老成昆铁路”四个故事,打造“以城市建设为‘家’推进互嵌共融,以成昆铁路沿线为‘廊’推进繁荣发展,以产业园区经济带动为‘核’推进共同富裕,以旅游景区联盟创建为‘景’推进文旅融合”创建品牌。全州创建工作升级版现场推进会在禄丰召开,全州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3个点位的考核工作圆满完成,禄丰市获评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三是“三抓三化三力”,促“两个”健康。突出抓实政治引领、为企服务、担当作为措施,坚持强化共识、优化环境、深化“两个健康”举措,激发企业发展的动力、活力和向心力。禄丰隆基、德胜钢铁等5户企业进入全省百强,云南国钛总部落地禄丰,上榜全国“独角兽”企业名单,云南铁锋矿业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一批民营经济人士被各级表彰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四是“破”“立”并举提升新阶统战工作质效。“新阶大讲堂”首次开讲;开展首批禄丰“最美十大新阶人”评选表扬活动;命名授牌10户“三新”经济、社会组织“新阶微家”;组建数智科技、法律服务、乡村振兴等9个“新阶人士服务团”,开展活动9场次,服务群众500余人;在教体局、卫健局等19个部门全覆盖组建新阶工作站,摸清底数、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开展活动。五是“三个结合”创新园区统战工作。制定园区统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一园四片区”园区布局,在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党工委、绿色硅、绿色钛、绿色钒钛、绿色智能装备制造4个产业链“大党委”和绿色新材料、绿色循环科技2个产业园党组织组建统战工作机构;结合园区企业六类统战工作对象,抓实园区六项重点统战工作;结合千亿级产业园区发展定位,以“一团两站三清单四有”为抓手,助力园区经济发展。六是“六个一”加强基层统战组织体系建设。制定《加强党建引领规范基层统战组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采取建强一支队伍、建全一批阵地、健全一套制度、完善一个资源数据库、开展一系列活动、培树一批示范典型“六个一”措施,规范基层统战组织体系建设。建成机关规范化基层统战组织3个、乡镇2个、社区3个、园区1个。七是整合优势,以“考”促“干”,调研宣传信息统筹加强。整合8个部门力量,聘请8名“调研员”,确定7个调研课题开展调研,形成报告12个。制定宣传信息考核制度,全年被各级媒体采用信息223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联络工作股、党外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股、海外统战和台侨工作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统战部2023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1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2,240,620.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0,620.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1,684.57元,增长9.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684.57元,增长9.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原因是省州专项补助增加,从而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2,242,678.85元。其中:基本支出1,918,742.89元,占总支出的85.56%;项目支出323,935.96元,占总支出的14.4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934.06元,增长7.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424.48元,下降2.66%,项目支出增加206,358.54元,增长175.5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政策变化导致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省州市补助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8,742.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4,541.41元,占基本支出的93.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201.48元,占基本支出的6.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323,935.96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人士、民族宗教工作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统战特需及五支队伍培训费和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72,058.74元。
2.宗教工作专项经费114,681.62元。
3.华侨事务经费137,195.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2,678.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3,934.06元,增长7.37%,增长的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6,73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8%。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构的正常运转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1,92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48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5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决算为3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65%,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5,000.00元大于预算数10,000.00元,是因决算数中包含用项目经费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不含项目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97.44元,下降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64.56元,增长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62.00元,下降33.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到禄丰调研的次数增多导致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我部调研15批次13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201.48元,减少6,852.50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0元;工会经费13,161.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5,2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211,048.26元,其中,流动资产136,305.40元,固定资产74,284.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8.7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32.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与上年相比增加4,454.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无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统战部
2024年9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