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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部门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在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履行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的交通运输行政相应执法工作,在禄丰市辖区内稳步推进如下工作:
1.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提高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供给质量,着力推进运输经济发展。一是拓展和巩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推进建制村通客车,推行片区化经营、区域化经营。二是引导辖区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创新客运经营新模式,加快定制客运发展,寻找行业新经济增长点;三是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构建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超工作。与多部门联合执法,从车辆源头、装载源头以及路面稽查等三个环节抓好治超工作。
3.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整合稽查力量,结合巡查追踪、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周末乡镇赶集日,采取定点布控+错时错峰执法的工作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非法营运车辆较多,人流聚集区域等地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
4.夯实安全基础,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实际,进一步优化和巩固道路运输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5.持续推进道路运输“放管服”工作,惠企利民,提高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深入推进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更多政府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和兑现。
6.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建设,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州交通运输局、州支队、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推广应用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终端平台开展的执法活动,执法能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二是深入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提升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客货运输股、资产财务股、稽查中队、车辆技术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551167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8345.77元,占总收入的93.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3333.56元,占总收入的6.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9304.23元,增长5.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970.67元,增长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43333.56元,增长71.67%。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为禄丰市棚改办指挥部付给我单位2019年房屋搬迁补偿费而引起其他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为部分职工薪资晋级增长及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5414956.07元。其中:基本支出5168345.77元,占总支出的95.45%;项目支出246610.3元,占总支出的4.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018.28元,增长0.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970.67元,增长2.5%;项目支出减少74952.39元,下降23.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部分职工薪资晋级增长及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增长。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其他收入(稽查办案经费)减少大部分稽查出差工作人员相应的应报销出差补助津贴未得到落实,所以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8345.77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43481.68元,占基本支出的89.84%,与去年对比增加118765.67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新增公务员一名,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等费用增加。
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4864.09元,占基本支出的10.16%,与去年对比增加7205.00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新增公务员一名,导致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610.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主要用于交通稽查、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道路运政、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活动过程中的专项辅助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8345.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5%。与上年相比增加125970.67元,增长2.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薪资晋级增长同时引起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增长关联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93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退休职工社保统筹外工资支出及单位死亡退休职工、在职职工丧葬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429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88196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1%。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主要是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71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33100.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897.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22%,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820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78%,完成年初预算的74.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100.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89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82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能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无预算不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决算数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90.07元,增长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9.07元,增长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71.00元,增长16.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车辆保险预算与政府采购服务出现偏差;二是2022年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频率较少,2023年相对检查频率多一点,导致相关业务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防汛指挥、交通稽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到我单位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41批次,接待人161人次,以及乡镇客货运输企业负责人和乡镇政府领导及村、社区接恰工作接待2批次,接待1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大队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864.09元,与上年增加7205.00元,增长1.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新增公务员一名,日常办公经费增加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网络通信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部门资产总额7076154.06元,其中,流动资产5180990.17元,固定资产1598812.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6351.7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50853.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942.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4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4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的行为。
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801111